1 工程变更后现场管理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的出现增加了工程价款增加和工程索赔的风险,如何对工程变更进行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勤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工程变更后现场管理的相关方法。 1、工程变更通知的统一发布 工程变更通知只能由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师用标准格式统一发出。尽量减少现场签证,因工程急需的现场签证也必须由设计单位转化为设计变更统一发出。现场成立工程项目指挥部,成员涵盖设计、发包人相关单位专业人员、承包人等。以指挥长为首的项目管理团队对建设项目从前期研究、规划、设计,到招投标、施工、验收移交以及支付结算等进行全过程连续管理,因此工程变更能够得到统筹的安排和计划。 2、提高项目管理中各专业人员高度的合同与成本管理意识 项目管理团队里的每一位专业人员都要具有很强的合同和成本意识,团队成员之间随时进行专业间的技术、经济与管理等的协调,其中指挥长全面负责和协调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工作。 设计发出的每一道工程变更通知都会同时抄送给项目指挥部并指示造价工程师进行跟进,对于重要变更事先要进行讨论、估价并报批,本公司项目就经常采用指挥部例会以及专题会方式讨论重大变更是否进行。 3、招投标阶段的准备工作 为了在施工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纠纷,公平、公正地处理好工程变更,以有效地控制成本,发包人在招投标阶段就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在招标文件中将允许变更的内容和方式尽可能地予以明确,同时给出详细的报价说明,规范投标报价行为; ・要求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在清单中对项目进行必要的进一步细分,并对项目内容进行详细地说明; ・尽可能地对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单价进行详细的单价分析,为工程变更单价的合理确定提供合理的对比依据(包括消耗量、标准、价格、管理费率及利润等),同时避免或减少不平衡报价现象的发生; ・在评、议标阶段,对于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有疑问的报价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或改正。对于投标人不愿改正的不平衡报价项目,和投标人明确日后的变更计价原则;要求投标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每一总额支付项目的明细表;同时和投标人明确日后可能发生的变更工作所必需的各项记录要求。 2 工程实施全过程中的变更管理优选勘察设计单位 推行限额设计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减小变更事项的发生。改变目前工程设计实报实销、设计不顾造价的做法,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法。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通过优化设计方案,促进精心设计,使技术与经济紧密结合。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任务委托同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明确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总额。并对节约投资限额与超过投资限额给予奖惩,激发设计者的创作灵感,鼓励设计单位提供节能、省地型等工程。凡因设计单位错误、漏项等原因造成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标准而导致工程静态投资超支,应相应扣减设计费用。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聘用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单位,根据市场和国家标准准确计算工程造价。将标底计算书和图纸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开,在开标前设投标答疑会,由设计单位和造价单位回复投标单位提出的关于技术和造价方面的疑问,尽量将工程技术和计算等方面的问题处理在施工前。 签好施工合同 防止施工单位“钻”工程变更空子。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各自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处理办法。签订施工合同不能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并明确约定工程变更计算方法,尽量做到事前约定,事中控制,防止施工单位“钻”空子,套变更。 选好现场代表,严把工程变更关口。 选择具有施工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经验的现场代表,严把工程变更关。工程具有地形复杂、施工难度大、技术高、时间长的特性,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有可能与实际现场情况不同,不可避免的县发生一些变更。施工单位往往利用这些机会向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要求,这时现场代表要正确区分哪些是必要的变更、哪些是不必要的变更,必要的变更影响造价是多少、能不能有更好的替代方案等等,这时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管理和工程造价的控制经验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3 工程变更管理应遵循的几个原则(一)工程变更不违制度的原则 工程变更应在不违背各项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制度是制约工程随意性出现的束带,包括国家和省市的相关工程建设制度,也包括发包方的内部建设管理制度。违反制度约定进行工程变更或者处理工程变更,不按照变更审批流程处理,会造成资料脱节、手续不全、工程结算难处理、难以通过审计等情况,必然会给工程造成损失。 (二)工程变更不更改建设规模与标准的原则 通过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审批后的建设工程,不得随意更改建设规模与标准。有些发包方在施工中为了追求装饰效果任意提高装饰装修标准,或者肆意扩大建设规模,最终导致“三超”现象产生,工程验收难通过,结算困难。如确实需要,应按照审查程序,再经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三)工程变更不随意的原则 每个工程变更的都对应着工程造价的变更,关乎到企业的资金投入与效益,所以工程变更不能马虎,更不能随意,应认真对待每一条变更,健全手续,保证不留漏洞。因为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应顺延。 (四)工程变更“尽量避免、能少则少”的原则 工程变更管理是施工过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变更常伴随合同价格的调整,是合同双方利益的焦点【3】。虽然合同中有约定工程变更的处理方法,但在工程中应尽量避免,能少则少。工程变更都存在一定的责任风险和结算风险,工程变更越多,风险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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