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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衡传

 p0oouuu 2019-04-01

朱衡,字土南,万安人。嘉靖十一年(1532)的进士。历任尤溪、婺源知县,有治绩声誉。调任刑部主事,历任郎中。外调担任福建提学副使,升至山东布政使。嘉靖三十九年升职为右副都御史,辖治山东。他上奏说:“近来辽东饥荒,暂时放松登、莱地区的商禁,转运粟去接济他们。狡猾的商人就偷偷运载其他商品,往来贩卖,并开拓青州以西的道路。逃命至海岛的人,与他们暗中勾结,应当禁止此事。”皇帝听从了建议,召见他担任工部右侍郎。

  嘉靖四十四年(1565)他升任南京刑部尚书。当年秋天,黄河在沛县飞云桥决堤,向东注入昭阳湖,漕运的河道淤塞了一百多里。朱衡被改任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管治河运漕粮。朱衡骑快马赶往决口处,旧渠已经成为陆地。但以前的御史盛应期所开凿的新河,从南阳以南向东至夏村,再向东南至留城,旧址尚在。当地地势高,黄河决口泻至昭阳湖,不能再向东流,可以贯通漕运水道,于是决定开挖新河道,在吕孟湖筑堤以防溃决。河道都御史潘季驯认为疏浚旧渠方便些,意见与朱衡不合。朱衡更加坚持自己的意见,引导鲇鱼、薛沙等河流的水至新渠,修筑马家桥堤以便遏制飞云桥的决口,亲自监督施工。弹劾并罢免了曹濮的副使柴涞,对不出力的官吏、兵卒从重惩治,于是议论纷纷。第二年,给事中郑钦弹劾朱衡为贪功而虐待百姓,诏令给事中何起鸣前往核查,工程临近竣工。等到秋天,黄河在马家桥决堤,议论的人纷纷说不能成功,何起鸣起初赞同朱衡的意见,现在也改变了观点,与给事中王元春、御史黄襄接连上奏请求罢免朱衡。遇上新河修成,议论才平息。新河长一百九十四里。漕运的船只由境山入河,航行至南阳。不久,潘季驯因父母丧事而离去,诏令朱衡兼管他的事务。

  隆庆元年(1567)他被加封为太子少保。山间的水骤然溢出,使新河决堤,损坏数百艘漕运的船只。给事中吴时来说:“新河接纳东昌、兖州以南的费、峄、邹、滕等河水。用一道堤防捍卫数条河流,岂能不决堤。应该分流以减小水势。”朱衡就开挖了四条支流,将河水引入赤山湖。第二年秋天,他被召回工部。第三年,朱衡上奏说:“死去的大臣宋礼疏浚整治旧渠测量水平高度,计算出济宁的平地与徐州的境山之巅相持平,北面高南面低,河流落差达二十丈。所以鲁桥闸稍稍开启,其南面就马上干涸,船行驶半个月才能抵达。东昌、兖州的百姓增设闸门以抬高水位,一百六十年都出苦力服差役。近来改凿新渠,远远地避开黄河,舍低就高,地形平坦,各座闸门不必繁琐地开启与关闭,船一天可以航行一百多里,民夫、差役基本上无事可做。最近河道都御史翁大立奏请裁减民夫,应该可以听从。”因此淘汰了五名闸官,六千多余民夫和差役,用这些雇工的开支作为修渠的经费。

  隆庆四年(1570)秋天,黄河在睢宁决堤,启用潘季驯全权负责。第二年冬天,巡视河道的给事中雒遵弹劾罢免了潘季驯,称可以出使的朝廷大臣,没有超过朱衡的人。六年正月诏令他兼任左副都御史,负责整治河道。穆宗逝世,大学士高拱以修山陵的工程的名义奏请召回朱衡。遇上邳州的工程也刚好完工,朱衡就返回了朝廷。

  朱衡先后在工部禁止无益工作,裁减多余的开支,节省的经费很多。穆宗时期,内府的监局加征工程的材料,滥开支不做估量,朱衡随时提出来奏呈皇帝。不久,诏令南京的织造太监李佑催办一千八百多匹袍缎,朱衡趁着言官孙枝、姚继可、严用和、骆问礼先后劝谏之机,再度上奏请求,皇帝依从了他。皇帝痛斥太监崔敏,传令南京增造十多万匹绸缎,朱衡建议停止新增的纺织额,只责成每年的定额,得以减少了三分之二的新增纺织额。皇帝命令建造鏊山灯,估计要耗费三万多两白银,又命令在长信门建造光泰殿、瑞祥阁,朱衡都上奏劝阻了。等到神宗即位,首先就命令停止织造,但太监不马上奉行诏令,并且请求增添织染所的颜料。朱衡上奏争辩,都请求成功了。皇太后传谕拨发金币在涿州修造碧霞元君庙。朱衡又争辩,皇帝答复知道了。

  朱衡性格刚直,遇事不屈服,不被张居正所喜欢。万历二年(1574),给事中林学..弹劾朱衡刚愎自用。朱衡再度上奏请求退休。诏令加封他为太子太保,乘驿车回乡。当年夏天,大雨毁坏了昭陵的绫恩殿,追究督工官的罪,剥夺了他的太子太保头衔。他七十三岁去世。      

朱衡 - 明代大臣

朱衡(1512-1584),字士南,万安人。嘉靖十一年进士。历知尤溪、婺源,有治声。迁刑部主事,历郎中。出为福建提学副使,累官山东布政使。嘉靖三十九年,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 嘉靖四十四年,进南京刑部尚书。隆庆元年,加太子少保。隆庆六年,诏朱衡兼任左副都御史,经理河道。在盛应期罢后三十年,他循新河遗迹完成了新河的开通工程,给河道运输带来了很多便利。卒年七十三。子维京,自有传。

明代人物

折叠人物简介

朱衡(1512-1584),字士南,又字惟平,号镇山,江西万安县人。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历知县、刑部主事、福建提学副使、山东布政使、山东巡抚、吏部侍郎,所至皆有成绩。嘉靖四十四年进为南京刑部尚书。同年秋天,改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朱衡主张开新河,身体力行,亲督河工。隆庆朝,朱衡先后任工部尚书。多次奏减江南织造,裁抑浮费。万历二年(1574)五月二十日,致仕。万历十二年卒,年七十三。有《道南源委录》等。

朱衡,字少平,番禺人。贡生。礼今覞,山名古行,字敦庵.。活跃于明末清初,《三编清代稿钞本》收录有其诗作,其中有"岭云依旧飞檐栋,珠海何年洗甲兵"之句。

折叠明史记载

朱衡,字士南,万安人。嘉靖十一年进士。历知尤溪、婺源,有治声。迁刑部主事,历郎中。出为福建提学副使,累官山东布政使。三十九年,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奏言:"比辽左告饥,暂弛登、莱商禁,转粟济之。猾商遂窃载他货,往来贩易,并开青州以西路。海岛亡命,阴相构结,禁之便。"从之。召为工部右侍郎。

四十四年,进南京刑部尚书。其秋,河决沛县飞云桥,东注昭阳湖,运道淤塞百余里。改衡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理河漕。衡驰至决口,旧渠已成陆。而故都御史盛应期所开新河,自南阳以南东至夏村,又东南至留城,故址尚在。其地高,河决至昭阳湖止,不能复东,可以通运,乃定议开新河,筑堤吕孟湖以防溃决。河道都御史潘季驯以为浚旧渠便,议与衡不合。衡持益坚,引鲇鱼、薛沙诸水入新渠,筑马家桥堤以遏飞云桥决口,身自督工。劾罢曹濮副使柴涞,重绳吏卒不用命者,浮议遂起。明年,给事中郑钦劾衡虐民幸功,诏遣给事中何起鸣往勘,工垂竣矣。及秋,河决马家桥,议者纷然谓功不可成。起鸣初主衡议,亦变其说,与给事中王元春、御史黄襄交章请罢衡。会新河已成,乃止。河长一百九十四里。漕艘由境山入,通行至南阳。未几,季驯以忧去,诏衡兼理其事。

隆庆元年,加太子少保。山水骤溢,决新河,坏漕艘数百。给事中吴时来言:"新河受东、兖以南费、峄、邹、滕之水。以一堤捍群流,岂能不溃?宜分之以杀其势。"衡乃开支河四,泄其水入赤山湖。明年秋,召还部。又明年,衡上疏曰:"先臣宋礼浚治旧渠,测量水平,计济宁平地与徐州境山巅相准,北高南下,悬流三十丈。故鲁桥闸以南稍启立涸,舟行半月始达。东、兖之民增闸挑浅,苦力役者百六十年。属者改凿新渠,远避黄流,舍卑就高,地形平衍,诸闸不烦起闭,舟行日可百余里,夫役漫无事事。近河道都御史翁大立奏请裁革,宜可听。"于是汰闸官五,夫役六千余,以其僦直为修渠费。四年秋,河决睢宁,起季驯总理。明年冬,阅视河道给事中雒遵劾罢季驯,言廷臣可使,无出衡右者。六年正月,诏兼左副都御史,经理河道。

穆宗崩,大学士高拱以山陵工请召衡。会邳州工亦竣,衡遂还朝。衡先后在部,禁止工作,裁抑浮费,所节省甚众。穆宗时,内府监局加征工料,滥用不訾,衡随时执奏。未几,诏南京织造太监李佑趋办袍缎千八百余匹,衡因言官孙枝、姚继可、严用和、骆问礼先后谏,再疏请,从之。帝切责太监崔敏,传令南京加造缎十余万匹。衡议停新造,但责岁额,得减新造三之二。命造鳌山灯,计费三万余两,又命建光泰殿、瑞祥阁于长信门,衡皆奏止之。及神宗即位,首命停织造,而内臣不即奉诏,且请增织染所颜料。衡奏争,皆得请。皇太后传谕发帑金修涿州碧霞元君庙。衡复争,报闻。

衡性强直,遇事不挠,不为张居正所喜。万历二年,给事中林景旸劾衡刚忄复。衡再疏乞休。诏加太子太保,驰驿归。其年夏,大雨坏昭陵迍恩殿,追论督工罪,夺宫保。卒年七十三。子维京,自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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