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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蚂蚁花呗”套现案主犯获刑2年6个月

 scdyzz 2019-04-05

  近日,重庆高院发布第十五批参考性案例,杜振狮非法经营案入选。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例“蚂蚁花呗”套现案。

 

据披露,2015年,被告人杜振狮与杜府城(另案处理)等人共谋串通淘宝用户,在淘宝网上店铺虚构商品交易,利用“蚂蚁花呗”套现,并从中收取手续费。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被告人杜振狮等人通过“阿斌8822”等淘宝网上店铺,串通多名淘宝用户,虚构交易2500余笔,利用“蚂蚁花呗”套取4700000余元,被告人杜振狮获利6000余元。2017年11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杜振狮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情回顾

 

2011年6月,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复兴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万向租赁有限公司出资成立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业务。

 

2014年下半年,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发的小额信贷产品“蚂蚁花呗”上线运营,其特点是用户在淘宝、天猫和部分外部商家消费时,可选择由“蚂蚁花呗”先行垫付货款,在规定的还款日之前向“蚂蚁花呗”偿还欠款无需支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但其不具备直接提取现金的功能。

 

2015年7月,被告人杜振狮与杜某1等人共谋串通淘宝用户,在淘宝网上店铺虚构商品交易,利用“蚂蚁花呗”套现,并从中收取手续费。其具体手法是,杜振狮、杜某1等人向杜爱民(另案处理)等人购得可以使用“蚂蚁花呗”支付的淘宝店铺后,通过中介人员将店铺的链接发送给意图套现的淘宝用户,淘宝用户则根据其套现的金额点击链接购买同等价值的商品,同时申请由“蚂蚁花呗”代为支付货款。杜振狮、杜某1所掌控的淘宝店铺的支付宝账户在收到货款后,淘宝用户在无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即在购物页面确认收货随即再申请退货,杜振狮、杜某1等人扣除7%-10%的手续费后,将剩余的款项转入淘宝用户的支付宝账户。杜振狮、杜某1等人所获取的手续费,除一部分支付给中介人员外,余款由杜振狮、杜某1等人分配。

 

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被告人杜振狮与杜某1等人向杜爱民等人购得淘宝网上店铺后,通过中介人员串通多名淘宝用户,虚构交易2500余笔,利用“蚂蚁花呗”套取4700000余元,被告人杜振狮获利6000余元。

 

2016年8月3日,被告人杜振狮被公安机关捉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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