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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事务所纳税及筹划问答系列(十六)查账征收下合伙律师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筹划? | 上海开诺企业管理...

 芳华1978 2019-04-05
通过律所与个人签订租车协议,约定使用汽车的费用由律所承担,该筹划方式有两方面节税效果:一、律所报销油费、过路费等,在律所可以税前列支,个人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律所支付租车费用给合伙律师,租车费税前列支,虽然合伙律师个人需要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获得约19%的税率差(个体工商户35%税档、财产租赁所得20%税率扣除费用标准后真正税负只有16%)  合伙律师个人取得租金需要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按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简易征收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的租金达不到起征点20000元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举例:租金确定为1.8万/月,由于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8万*(1-20%)*20%=2880元,双方需缴纳印花税1.8万*0.1%*2=36元,每月需缴纳税费合计2916元,年合计约3.5万。相比较合伙律师直接分配,需纳税1.8*12*35%=7.56万。节税4.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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