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最速落地!国家医保局打击骗保重锤刚落,这个省的“专项整治”就来了!

 茂林之家 2019-04-13

来源:民营院长俱乐部

太快了!26日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刚出,这个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就发布了!


就在今天(2月28日),甘肃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卫生健康领域配合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也使得甘肃成为了 国家医保局发文后,全国第一个立即落地打击医院骗保行动的省份。

该《通知》相较于国家文件,更为具体地阐明了专项行动“查什么”、“怎么查”的事项,对院长和医疗机构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当然,这也给广大医疗行业从业者们传达了一个信息,那就是:不只是“骗保”,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也不能碰!

“专项行动”查什么?

本次《通知》中提到,要对医疗机构以下几种行为进行严格检查:

1查广告:

要依法严肃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信息的行为

2查收费:

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3查骗保:

在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伙同或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

医疗机构,怎么做?

事实上,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检查”,《通知》也对各大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出了相应要求:

1对院长:

法人(院长)作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与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不断强化依法办医、依法管理意识,提高全体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水平。

2对医院:

要健全内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病历、处方等各类医疗文书的书写和管理,做到规避医疗风险,确保医疗安全。

要加大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政策宣传,通过门诊、住院大厅显示屏、宣传展板、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方式进行相关政策的告知,利用“3.15”、“12.4”等重要节日做好政策宣传。

要同时抓好规范依法执业行为的宣传报道,主动公开相关工作情况,提高患者的政策知晓率和就医满意度。

严格掌握参保患者入院指征,认真核对其参保身份,在治疗中要做好“三情”知晓:

一是严格落实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做到费用清楚;

二是对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项目,特别是自费项目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是与患者充分交流,及时解疑释惑,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并对费用情况提供咨询服务。

患者出院前,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如发现住院患者“恶意逃费”或存在其他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情形时,应及时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经办机构等医疗保障部门和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同时可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与公民诚信档案挂钩,达到联合惩戒、有效防范的目的。

除此之外,《通知》还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检举,在宣传舆论方面,要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骗保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及时公开曝光、跟踪报道,增强行动威慑力;并且计划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换证、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工作挂钩,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医疗卫生督查风暴真的来了!

这段时间,前有国家卫健委的“随机监督抽查通知”,后有国家医保局的“打击欺诈骗保通知”,现在,各省各地的医疗卫生专项检查的枪声也逐渐打响!想必不久之后,这场风暴会越刮越烈,越来越多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医院会被“揪出来”,并且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于民营医院来说,行业中的乱象被清洗,对提升民营医疗形象也有不错的帮助。不过严格的督查也是一种警醒,提醒着我们反思平日的管理,在不违规违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的运营,不要用“巨额的代价”偿还“一时的疏忽”。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