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央行将上线新版征信系统”的消息,把很多购房者吓了一大跳! 多家媒体众口一词,说这个“新版征信”将在5月1日上线,影响力堪比“核武器”。 其中最大的变化据说是——如果之前家庭有房贷,夫妻离婚之后,没有房子的、没有直接贷款的一方,也视作有贷款记录,再买房首付要8成。此外,拖欠水电费有可能影响信用记录,造成无法贷款等等。 上图是就是媒体归纳的,新版征信系统带来的重大变化。 当时我曾撰文指出,“新版征信”一定被媒体过分解读了。离婚人士买房的贷款政策是“一城一策”,不可能一刀切;现在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央行不可能人为制造“信贷断崖”,突然让很多人失去贷款资格(点击查看原文)。 果然不出我预料,就在刚刚(4月22日),央行辟谣了。 央行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题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征信系统建设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的新闻通稿。 其中最大的看点是: 1、“新版征信系统”(征信系统升级优化工作)是在搞,但“并无明确的上线时间表”。也就是说,5月1日启用新版征信,是谣言! 点评:传播5月1日启用新版征信的,大多是正规媒体。现在,他们是不是应该道个歉。最初的消息是哪里来的?说实话,央行的权威说法也应该早点来。 2、“新版征信系统”主要在优化界面展示、提升可读性方面做了调整。 央行在解释“优化升级后的征信系统有哪些变化”的时候,这样说: 征信系统运行十多年,信用报告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已基本稳定。新版信用报告的改进,主要在优化界面展示、提升可读性方面做了调整。拟推出的新版信用报告与目前的信用报告版本相比,增加了一些信息,如:个人基本信息中增加了国籍等信息,信贷信息中增加了共同借款、个人为法人担保、法人为个人担保等信息。另外,新版信用报告的信息更新频率将进一步提升,信用报告的展示方式也进行了部分优化。 点评:变化还是有一些的,但央行说“主要在优化界面展示、提升可读性方面做了调整”,显然意在消除民间的紧张感。估计最近被谣言蛊惑,提前买房贷款的人有不少。 3、水电欠费会影响贷款?你不同意,央行不能收集你的水电缴费信息! 央行的通稿说: 目前,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 征信中心自2006年开始探索采集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目的是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面,为更多的有经济活动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2006年,曾与原信息产业部联合发文合作,坚持“稳妥、谨慎、成熟一家采一家”的原则,采集个人电信正常缴费和欠费信息,其中欠费信息只采集欠费2个月以上的信息。在严把数据质量关的前提下,此类信息采集工作在各地谨慎推进。 根据国际实践和全球趋势,公用事业“先消费后付款”的缴费信息,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借款人的偿还意愿,特别是没有或信用记录较少的信息主体,有助于这些主体获得信贷。 从我国情况看,目前仍有4.6亿自然人没有信贷记录。对这部分人群,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前提下,采集“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有助于帮助更多缺少信贷记录的个人建立信用记录,帮助放贷机构评估其信用风险,促进其获得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因此,与现行信用报告的模版一样,新版信用报告设计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但在实际采集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协商,并将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后才报送数据。同时,征信中心将严把数据质量关,只有在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切实将数据采集入库并对外提供查询。 点评:央行说的非常明白,目前中国有4.6亿人没有信贷记录,也就是说没有办过信用卡,也没有贷过款。这相当于他们没有信用记录可以参考。采集水电费“先消费后付款”的缴费信息,是为了方便给这些人贷款。 而且有一点非常清楚:你的水电费缴费记录,央行必须经你同意才能采集。所以拖欠水电费影响贷款,并不能简单成立。 4、离婚之后,之前的“共同借款”记录是可以调整的! 央行的通稿解释了为什么要考虑采集“共同借款”信息。也就是说,一个家庭买房子,假如以丈夫名义贷款,妻子是被纳入“共同借款”信息的。离婚之后,这个“共同借款”可能还体现在征信系统里,但央行同时说: 征信中心积极探索在新版信用报告中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本着“尊重事实”原则,将借款信息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信用报告中,如实反映借款人负债情况。如后续借款主体发生变更,征信系统将按照金融机构的上报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客观记录实际情况。 也就是说,离婚之后,没有直接贷款的一方可以申请更改“共同借款”的记录,调整自己的信用和负债状况。所谓离婚无房者,如果买房要首付8成,完全是胡说八道。 5、不良贷款记录5年后清零,一直如此、没有变化。 央行通稿说:新版个人信用报告设计展示“5年还款记录”(包括还款状态、逾期金额),现行个人信用报告也展示了5年的还款记录,只是展示方式略有差异。个人信用报告展示“5年还款记录”是为了更好地展示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帮助公众积累信用财富,促进获得融资。 点评:所谓新版征信系统,把不良记录保留年限从2年延长到5年的说法,是错误的。一直都是5年,将来也是5年。 6、对于不良记录你有“异议权”,而且很可能管用! 央行的通稿说:征信中心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知情权、同意权、异议权等合法权益,严格保障信息安全。 通稿还透露: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信用报告。征信中心通过互联网、现场柜台、自助查询机等多种方式提供查询服务。征信中心会同金融机构认真开展异议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异议处理效率,确保信息主体得到及时、专业的异议处理和信息更正服务。2018年,共受理个人异议申请4.1万笔,异议回复率99.6%,异议解决率99.2%。 也就是说,如果你对征信系统里呈现的你的信用状况有意见,反馈给央行信用中心之后,回复率接近100%,解决率也接近100%。 央行在通稿里反复强调:征信系统建立信用信息修复机制,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期限后从信用报告中删除。 给出路,给“重新做人”的机会,是央行征信的基本原则,这是非常值得称道的。其实这很容易理解:水至清则无鱼,弄得大部分人都没有贷款资格,这经济也就离“糟糕”不远了。所以,不会有“信用断崖”、“贷款断崖”。 现在回过头来看,之前媒体关于5月1日上线新版征信的报道,是不是很可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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