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已经于4月15日实施了,哈罗摩托也及时跟进报道: 但是,目前市面上,消费者手中和商家库存大部分都是老国标,也就是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超标车,真正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车少之又少。 那么,对于超标车全国各个地区是如何实行整治管理措施的呢?哈罗摩托给大家整理一下: 北京:5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悬挂临时标识上路,扣车并罚款1000元。自2018年11月1日《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至今,北京已有100万车主申领了“超标电动车”临时标识。交管部门提示,5月1日起不再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发放“临牌”,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悬挂临时标识上路的,将扣车并罚款1000元。 上海: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即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 深圳:限制禁止电动自行车城市大部分道路行驶今年1月18日,深圳交警发布《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决定采取措施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我市部分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限制行驶时间自2019年1月20日至7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电动自行车限制行驶路段包括大部分城市快速干道和城市主干道。 苏州: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电动车非现场执法和违法曝光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电动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带人、非法拼装改装、非法加装防晒防雨装置、以及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器械设备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行驶;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电动车非现场执法和违法曝光。 常州:集体关店歇业!4月16日下午,常州市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前往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集中的博爱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继续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的门店进行查处,切实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经营秩序。电动自行车销售一条街上,部分电动车专卖店因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暂未到货,目前处于休店待车状态。 杭州:超标电动车车主可以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更换符合新国标的车辆杭州开启电动车安全驾驶交通整治,截至4月15日下午,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0452起,扣留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223辆。去年11月1日前购买了超标电动车,因特殊原因在今年3月31日前错过了备案登记期,允许当事人在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补办备案登记手续。4月15日新国标正式生效实施后,公安机关停止办理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业务,并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超标电动车车主可以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更换符合新国标的车辆。 西安: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标电动车,严查无证无照上路的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某副所长表示:“我们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他们现在正在销售的,我们给他们下令责令停止销售书,因为在过渡期我们有一个过渡时间,让他们把现有的老国标的一些产品,进行召回和退回厂家,销售2019年新国标产品。” 济南:电动车销量呈断崖式下滑济南部分电动车销售市场及街区发现,超标电动自行车销售、上路行驶的现象仍然存在。但是,电动车销量呈断崖式下滑;“新国标正式实施前,不少市民来打听,也就是看看不买,这一个月我一辆新车没进,整体销售量下降一倍还多。”小刀电动车专卖店店主刘先生则明确表示,近一个月的销售量比同期下降70% ! 太原:坚决杜绝非法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延时登记上牌工作针对近期电动自行车上牌群众多的情况,太原市交管部门多措并举,增加站点、增加工作人员;开展延时服务,在各交警大队设立的登记点工作时间统一调整为早8时至晚8时; 从5月1日起至8月31日,对外观尺寸、整车质量、设计时速等技术标准严重超标的,如“超级路霸”“黑金刚”“陆地巡洋舰”等类型的电动自行车,将按照“机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扣,坚决杜绝非法超标车辆上路行驶。从9月1日开始,将严格按照《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不按规定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严查、严管、严处。 福州:开展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检查,销售店、配件店、维修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福州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检查,主要查处生产销售超标车、改装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此次检查以全市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配件店、维修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生产经营无3C认证、超标、目录外电动自行车及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为检查重点。此次专项检查将持续到本月底。 三亚:集体约谈电动车销售点负责人三亚市相关监管部门将从4月16日起集体约谈电动车销售点负责人,向其宣传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各销售点依规进行整改,鼓励各销售点负责人对于店内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返厂处理,对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南宁: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的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结合现有企业登记系统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相关数据,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的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摊逐户进行检查和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宣传教育,规范经营者行为。 柳州:两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被查处,现已停产4月15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认证科组织执法人员到柳州市辖区内的两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两家企业均未完成生产许可管理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现已停止生产。4月15日后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江苏: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4月初,江苏省赶在新国标实行的最后期限出台《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对落实新国标,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做了详细规定,回答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如何挂牌如何管理的问题,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车也需要在该系统登记之后才能上路行驶。 浙江:在期限内备案登记车辆,过渡期为三年2019年4月15日前,符合1999年版电动车老国标且已经列入《浙江省电动车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允许在本省生产,销售。新国标实施以后,浙江省将继续实现电动自行车公告管理制度,对于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允许在省内生产,销售,注册登记和上路行驶,新国标过渡期结束后,第一批产品《公告》将在明年上半年发出。旧国标的产品《公告》将在明年4月15日全部废止。不得再生产旧公告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消费者可于2018年11月1日-2019年3月31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和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前往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在期限内备案登记车辆(包括前期已经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使用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止 过渡期为三年,超标电动车在登记备案后,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定。佩戴头盔,不得载人上路。 广东:开展为期半年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治理力度。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管理,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3C认证并流入市场。与此同时,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 四川:4月15日之前购买,不符合新标准却已经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继续正常使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未及时注册登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10月15日(含)以后,将不再为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交警提醒,还没有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请抓紧时间及时办理。 辽宁省: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行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生产、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同时将加大电动自行车新标准的宣传力度,通过专家解读、举办培训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强化企业自律自管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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