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的文字陪伴了几代人,高中的时候将她的书包上书皮,写上参考书的名字,课堂上,晚自习,回家后,以学习的名义读过她所有的书。
在未经历爱情之前,她的书让我以为这个世界就是纯爱主义。 虽然早已经看不进去她的书,但是有些影响还是渗入了生命的血液。 她的小说《秋歌》是个灰姑娘遇到王子的故事,芷筠带着一个智障的弟弟长大,书里面智障弟弟走丢了,芷筠到处找弟弟,悲痛的说,大家都以为是我照顾了弟弟,实际弟弟才是我精神上的支撑。 这段话让在青春期的我产生一种轰然被击中的感觉,开始重新审视内心关于强者和弱者的定义。
强弱不过是人类从表面现象给予的一组不可分割的词汇,并非绝对,人其实靠相互依偎在这个世界生存。
2017年,琼瑶因与继子继女关于给不给失智的平鑫涛插管问题,又一次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纯爱主义的琼瑶如何面对生死,这个问题如同当年的那个强者与弱者的关系问题一样,对生命具备普遍而深刻的意义。 如今,平鑫涛不再是当年那个为琼瑶遮风避雨、叱咤出版界的传奇,而是一个90岁高龄,已经中风失智的耄耋老人,其大脑中风后坏死的组织面积高达11×8×3公分。 在他的遗嘱里,曾清楚地写道:“当我病危的时候,请你们不要把我送进加护病房。我不要任何管子和医疗器具来维持我的生命。更不要死在冰冷的加护病房裡。所以,无论是气切、电击、插管、鼻胃管、导尿管......通通不要,让我走得清清爽爽。” 照顾丈夫数十载后,琼瑶遵照丈夫遗嘱,不希望为平鑫涛插鼻胃管,想让其尊严死。 此举遭到了平鑫涛与前妻所生的三个儿女的激烈反抗。
长子平云在脸书上痛斥指责琼瑶将父亲的病情“变成公开讨论的八卦话题”,并提出琼瑶这些年并非独立照顾丈夫,而是“有1个秘书、2个看护、1个佣人可以使唤”。 同时,平鑫涛子女认为,父亲的“失智”并不是“病危”,因此遗嘱里的要求不成立。
他们认为,琼瑶只是无法接受丈夫失智,由于丈夫不能再对她说“我爱你”,就觉得他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肉体”,于是不愿意继续让他“活”下去。 在这场家庭口水仗里,最关键的一个争议点是,平鑫涛子女提出,“一个人没有权利决定另一个人该如何生、如何死,更没有权利决定另一个人该不该生、该不该死。这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而琼瑶也爆发着对三个儿女吼出:“请你们,求你们,认识你们的爸爸!他这一生,要‘轰轰烈烈的活著’,而你们,却要他‘凄凄惨惨的躺著’?那样是爱吗?是爱吗?“ 这句话,将一个古老的命题再次摆上台面——病人有没有善终权?家属能不能帮助病人尊严死? 最后,琼瑶阿姨低头了。她在脸书上对三个子女称:“总之,我错了,我向你们三个郑重道歉认错!请你们三位高抬贵手,饶了我吧!” 琼瑶将丈夫交还给三个子女,表示:“我现在万念俱灰,也不再相信人间有情,我跟你们爸爸之间五十几年的感情,在你们的攻击下,也变得苍白薄弱!” 她感叹“自己的人生一败涂地”。无独有偶,2005年在美国也发生过这样一个轰动朝野的事件。 1990年春天,26岁的泰丽因体内钾失衡导致心脏停跳,缺氧而造成对大脑永久性伤害,失去吞咽能力,失去意识,她的生命必须用营养管维持。 法律根据弗罗里达州的法律,规定其丈夫迈克作为法定监护人,并裁定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判一百万美元的赔偿,其中七十万专门用于泰丽的护理。 泰丽的父母辛德勒夫妇曾试图将监护人改为自己,法律没有通过。 1998年,迈克向法庭提出,由于泰丽处于“持续植物状态”,申请法庭下令撤掉泰丽的营养管。
他说泰丽在生前和他出席一个葬礼时,曾说过自己不愿意没有知觉没有意识地生活。 而泰丽的父母坚决反对,相信会有医学的奇迹出现,从此,他们展开了长达七年的司法诉讼。 佛罗里达州的法律允许对没有康复可能的“持续植物状态”的病人停止医药和营养,只要病人本人没有留下反对的遗嘱。 这件事一直上诉到联邦首都华盛顿,当时布什总统因为支持辛德勒夫妇的情愿,临时组织参议两院起草一个临时法案,扩大联邦政府的司法管辖权,以便能参与泰丽的事件。 当时,一百多个参议员,只有几个共和党议员到场,民主党议员一个也没有到场。而且,美国民众对于联邦政府扩大职权相当反感,也有三分之二的人投了反对票。 最后,泰丽的父母失败了。 这场貌似布什总统的共和党政府全盘皆输,然其表现出来的道德勇气却令人赞叹。 法律专家在电视中说:“今后几十年里,法学院的学生将会一遍遍分析泰丽一案。泰丽之死,无疑会对联邦和各州的相关法律,对人们的生死习俗发生长远的影响” 怎样活,怎样死,哈姆雷特的问题是人类一个天天存在的难解之谜。
我曾在ICU的重症抢救室外,透过玻璃窗看里面的病人。
身无寸缕,不过一条薄床单随意搭在身上,聊以遮掩,病人面无表情,好像一团案板上的生肉,看不出任何生命迹象的存在。 回家后,我跟自己的家人说,如果我重病,绝不做这样的治疗,希望他们不要以爱的名义,更不要因害怕外界的议论而将我变成一具只有呼吸的肉体。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尊严死”越来越被提上了人们的议事日程。
人生无常,我们没有选择生的权力,但生到这个世间,活着,就要好好地活着,而该离去的时候,愿我们有权利为自己的死亡选择不同的方式。 平鑫涛和泰丽两个事件有相似也有不同的地方。 泰丽案件中两党的主要争执,在于泰丽成为植物人的年龄太早,来不及留下对失智后的遗嘱,如果泰丽留下遗嘱,美国是个充分尊重个人选择的社会,这件事将没有异议。 平鑫涛的事件中,他留下了遗嘱,但没有提出失智这种情况,然而一个人在清醒时,留下明确的,在病重时不愿插管等治疗,很明显,也包括失智这种情况。 东方伦理里,生命的存活超越一切,平鑫涛的子女选择也无可厚非,并且有巨大的道德支持。
他们说过一句话,他们需要爸爸活着,正如琼瑶在《秋歌》中写的,芷筠的生活需要智障的弟弟活着。 泰丽事件在西方背景下的争议是泰丽本人没有留下遗嘱,这提醒我们生死无常,无需逃避,早早为自己的死亡打算的人,才能真正活得干脆勇敢、快乐幸福。 平鑫涛的事件留给我们的思考更多……
我们生活在集体意识高过个人意识的伦理社会中,孝是最高的伦理准则,如果子女真的尊重了老人的选择,会不会将自己陷入被伦理唾骂的境地,这是需要时光慢慢去理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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