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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修路征用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户收了赔偿款。三十年后,土地调整还能再分吗?

 护法人 2019-04-29

  • 农村土地在调整的时候,只要是本村村民,就有权利获得本村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内,村民承包地被征用,获得的补偿和下一轮土地承包是没有关系的。


在这个问题上面,首先我们要知道农村土地征用,都有哪些补偿,这些补偿都归谁所有?按照相关规定,农村土地被征用,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补偿:

一是土地补偿费,由于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这个补偿是补偿给村集体的,并不是补偿给个人,这个补偿每一位村民都有权利参与使用,不管征用的土地是谁承包的;二是安置补助费,顾名思义,安置补助就是对土地被征用以后,失去土地农户以后生活的一个安置补助,这个费用不需要集体安置的,支付给土地被征用农户使用;三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这个是对我们承包地里种植的庄稼及其他合法收益的补偿,这个直接补偿给个人,和村集体没有关系。



在以上三种补偿中,农户只是获得了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这个两种补偿费用,一种是对土地被征用以后,不靠土地生活的一种补助,另一种是对农户私人财产的补偿。说白了,安置补偿就是其他没有被征用土地的农户,有土地可以经营,土地被征用的农户,从征用以后到土地承包这一段时间,是没有承包地可经营的,所以就给其安置补助。

土地承包期内,土地被征用的是不能再获得承包地的,但是承包期到期以后,重新承包土地的时候,只要户口还在村上,是可以获得承包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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