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门纯艺术,其形式是载体,是躯壳;情境是内容,是灵魂。形式的变化是可以穷尽的。形式主义倾向的发展,必将很快使艺术家们无计可施,陷入困境,其结果必然地使艺术形式的出新走向荒唐庸俗。现代西方抽象派艺术的极端发展,即陷入了这样的危机。 情境,是艺术作品的精神内涵。艺术的形式、技巧是在不断地出新中发展的。然而,形式、技巧的出新应是艺术家在为表现某种自我精神境界的追求中产生的。简单地理解形式,为形式而形式的求新,将使艺术形式的变化迅速走向枯竭。由于精神内容的贫乏,其作品虽然在形式表象上能使观者在视觉感官刺激上产生一定的新鲜感,但不能从精神意蕴上深深打动观者的心。这样的作品,不具备强大的、持久的艺术震撼力与感染力。 书法艺术情境来自所书文字内容的文学情境与书家个性气质及某种情感的共鸣,是书家个性精神与审美理想的艺术表现。而其表现,有赖于与之相适合的艺术形式与技巧。书家之于书法创作,选择适合于自己的文字内容很重要,同时选定适合于自己的个性与文字内容的文学情境的表现形式与技巧也很重要,这是一个问题中相关的两个方面。 我以为,书法创作不可离开写字,写字又必然有其文字内容,那么,文字内容在书法创作中占有什么样的位置,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最重要的一点,是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的精神内质和情境应与书者的个性气质相适应,文字内容的情境与书法艺术表现的情境必须合一。 文字内容的情感色彩越鲜明强烈,就越是需要书法表现形式及其技巧的运用与之相适应,包括作品的幅式及篇幅大小、布局方式,采用的书体及作品整体的气息、气势等,都在考虑之列。读懂文字内容,被其文学情境所打动,引起精神上、情感上的共振,从而激起书家的创作激情,提笔作书便成为主动、积极的行为。思想情绪、精神状态高度兴奋,此时,才情流注笔端,功力也能得到正常的发挥,甚至超常发挥,从而使书法创作获得圆满成功。 在处理书法创作的文字素材与艺术表现形式及技巧的关系问题上,我认为其方法因人而异,大致可归纳为两种类型:一是书家的个人风格及艺术表现手法比较固定,变通的可能性不大,故在选择文字内容时,应注意选择文学情境、精神内涵与其个人书风的性情气质特点相适合的文字内容;一是个人书风在意趣、情调和形式表现技巧上有较大的变通能力者,选择文字内容的范围就可宽泛些,可根据不同的文学情境、精神内蕴,变换自己进行书法创作时所应采取的表现形式和技巧。 而这后一种类型的创作,尽管在不同作品的形式表现技巧和情境上可作出不同的表现,但彼此间有一种共通的气息即个性风格的基调存在,以至其个人风格既有丰富的形式与趣味变化,同时又不失基本的个性特点。观赏书画作品,其方法可以“远观其势,近取其质”八个字概括之。 面对作品,首先整体观察其气势、气息与情调、意境,感受其情感风韵,佳作往往在这方面具有很强的感染力。观赏者被感动而驻足不忍离去时,便转入认真细致的品味赏析之中,此时才对作品的“质”即表现形式及技巧的各个方面,甚至某个精彩的、意外的笔触作仔细地品味。 这与上述创作上的要求可谓同理。首先作者自己被感动了,创作出的作品才能感动人。书家通过阅读品赏文学作品,被其文学情境所感动,而调动自己所掌握的书法艺术的抒情手段,将文学语言变为书法语言,实现文学情境向书法艺术情境的转换。其中,书家的个性情感与审美理想起着创造性的调控作用。 只有注意开掘文字内容的文学情境与书家主体情感个性所造成的书法艺术情境,将此与书法形式及技巧的开掘作整体性思考,才能使当代书法艺术不断向高品位的、具有持久震撼力和感染力的方向发展。 针对当今书法创作存在的形式主义倾向,有必要倡导书法情境的创造。我们对书法创作的观念与方法的研究,有必要关注这一属于书法艺术灵魂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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