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的考友欢迎关注收藏并多多转发,老曹每天分享各种葵花宝典。 儿童行为能力较弱,因此规范中对儿童场所有强制条文。老年人照料设施则是2018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增的条款,内容都不多,建议大家熟练掌握。 儿童场所,主要指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的场所。 已经整理好表格,建议收藏,方便学习。 详解: 1 儿童用房和老年人照料设施都宜独立建造,但和其它建筑组合也是可以的。 2 独立建造的儿童用房层数根据耐火等级不同,一、二级耐火等级不能超过3层,三级耐火等级不能超过2层,四级耐火等级只能单层。与其它建筑组合建造时儿童用房部分的设置层数限制也要符合上面的要求,也就是说,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能设置在3层以上,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不能设置在2层以上,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只能设置在1层。 3 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三级耐火等级不能超过2层,如果是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则没有层数限制,但是高度不宜大于32m,不应大于54m。与其它建筑组合建造时,高度和层数的限制也要符合上面的要求。 4 儿童用房在高层建筑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在单、多层建筑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要注意语气不同。 5儿童用房不可以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但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可以设置在地下一层,但需满足条件:房间建筑面积≤200m²;使用人数≤30人。 6 儿童用房不可以设置在地上4层及以上楼层,即使是在高层建筑,也只能设置在地上1到3层。但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可以设置在4层及以上楼层,但需满足条件:房间建筑面积≤200m²;使用人数≤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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