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停车管理整改方案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提高,小区车辆日益增多,停车位的供需矛盾越来越大,乱停车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为了尽快解决这一矛盾和现象,有效地管理小区车辆,提升小区业主幸福指数,经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处讨论协商后,现实施整改方案如下: 以下情况物业会收回车位: 1、 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来登记的,将作为放弃处理。 2、 如业主不住在小区,将房屋出租且车位长期空置的,原则上收回租赁车位,租给小区常住业主。 3、 如租赁车位车主缴费期满且未续费的,于本告知书发布日起3日内仍未及时续缴停车费的,将不予保留原有车位。 4、 如有业主因个人原因不再租赁停车位的,物业将统一收回再分配,不接受私自更改车位原登记车牌号。 清理出来的地下车位将根据业主交物业费以及停车费的记录是否优良来依次分配。 前期欠缴停车费的业主车辆将列入道闸黑名单不得进入小区直至欠款付清为止。 17、18年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不得使用地下停车位,可去物业公司将欠款缴纳后再申请地下停车位。 中型货车(包括0.6顿以上货车)、卡车、工程车等大型车辆不得进入小区,可停于小区外部停车场。 小区喷水池周边不允许停车,如发现乱停车现象,保安会以劝说、贴告知书、加轮胎锁以及将该车号设为道闸黑名单禁止进入小区等方式进行管理。 加强外来车辆的管理,作好车辆入门登记工作,非小区车辆、联系不到业主本人进行确认的小区访客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非地下车库车位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车库。
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小区的停车秩序,文明停车! 本方案将于2019年3月15日起实施,如有疑问请联系物业管理处进行咨询:021-3777058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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