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汉末年,王莽篡位前后,货币铸造和发行极不严肃,完全当做儿戏一样,八年时间改动了五次币制,平均一年多一点改换一次货币。结果造成货币制度混乱,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安定。第一次改换钱币是孺子婴居摄二年(公元7年)王莽未正式篡位前,以“摄皇帝”、“假皇帝”的身份,下令铸造一种值五千的错刀钱,值五百的谬刀钱,以及值五十的大钱,与汉朝原先铸造的五铢钱共同在市场上流通。王莽这样做的用意,据他自己讲是为了延长汉朝刘氏王朝气数,避免出现当时流传的所谓“三七之厄”。 仅仅过了两年多一点,也就是公元9年,王莽又进行第二次货币改换,理由是汉朝皇帝姓“刘”,“刘”字有“金”“刀”之意,所以取消当时在市场上流通的五铢钱和谬刀、错刀等货币。过了一年,也就是公元10年,王莽又进行第三次货币改换,规定实行“五物”、“六品”、“二十八品”。五物是金、银、铜、龟、贝;六品是金货、银货、龟货、布货、泉货、贝货;二十八品是金货一品,银货二品,龟货四品,布货十品,泉货六品,贝货五品。又过了三年多一点,也就是公元14年,王莽进行第四次、第五次货币改换,废除宝货制,实行货泉和货布。为了达到强行在市场流通的目的,王莽还规定把这几种货币作为外出行走的凭证。他规定,如果不随身携带,驿馆不供食宿,关卡盘查拘留,公卿官员不能上朝议事。王莽政权的所谓“借贷”、“改铸币”,表面上是为了人民,实质上是为了他自己。王莽以发行货币作为手段,用来收购各地的黄金。为达到他收购储藏黄金的目的,他不惜用严厉的刑法来镇压人民的反抗,“欲防民盗铸,乃禁不得挟铜炭”。有一家私自铸钱,株连五家受刑,规定,平民违反丁他的铸钱命令,要改变其夫妻关系,因此愁苦而死的有大有人在。京城长安关押犯人几死尸臭不可闻。这样做的结果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王莽在统治阶级内部也没有放松聚敛钱财的野心,他规定黄金国有,货币也是国有,列侯以下不得私人持有黄金,要一律交给官府;同时他也不给朝廷的官吏俸禄。不但如此,他还以边关急需为由,没收一些官吏的大半财产,致使当时社会上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王莽自己却侈奢无度,挥金如土,用金银装饰自己居住的宫室;他大搞选美,新娶皇后,赐聘黄金二万斤,其他车马、珍珠以数万计。由此可见,王莽政权“借贷”、“货币改制”的结果,穷了全国人民,富了他自己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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