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房屋位于岳阳楼区天伦城郁金香街区10栋30l门,建筑面积约125平方米。 二、租期 止,到期乙方在与第三方条件相等的情况下有优先权。 三、租金与押金。租金2800元/月,按季、季头向甲方付款,不得延迟。乙方向甲方交押金6000元,在乙方没有违约,没有损坏甲方财产情况下,合同到期退房退押全。 四、租房期间水、电、汽、宽带、电视及物业管理费用全部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租房只能作为住房使用,不得挪做它用,还要遵守物业规章制度。遵守公共道德,走路轻步,说话小声,搞好邻里关系。 六、乙方在租期内要爱护甲方室内、外财产(还含墙、门、窗),除自然老化因素外如有损坏乙方要照价赔偿。室内不得搞改变房屋结构性装修。 七、租赁合同期内,甲方原因要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应退还乙方押金及预付租金;乙方原因要解除本合同押金不退;乙方也不得转租、转借给其他人,如若擅自而为也是押金不退。 八、租赁期内乙方必须用火、用电、用燃气安全,尚有事故发生责任自负,还要赔偿甲方损失。 九、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已阅读考虑,并得到认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