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有个楼盘的运作模式是从业主那里售后回租给酒店公司进行经营,酒店公司按比例返给我公司收益。营改增之前可以委托地税局给酒店公司代开租赁费发票,营改增之后,我们如何给酒店公司开具发票,营改增的文件里没有明确规定。 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赵宇 答:《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 (1)出租非住房: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出租住房: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3)发票开具: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第19号公告:税务总局决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以方便纳税人办税。——对自然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4)免税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五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营改增之后,酒店公司仍然可以与业主签合同,到地税局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不得抵扣销项税额。酒店公司给房地产公司交费用,双方应当签订合同,房地产公司按提供劳务的性质缴纳增值税。 PS:获取授权,请微信留言(单位+公众号名称及ID)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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