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是法学生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北京大学法学院2018级法律硕士的法理学课程由强世功老师和凌斌老师合上。课程教学分为三个模块:课前阅读、教师讲学以及小组讨论。授课围绕法理学的基本范畴、法学流派和法律思维以及现代法治和治理的基本问题,建构起法律与灵魂秩序、法律与政治、法律与社会生活习俗、法律与地理科学的学习框架,训练法律人对政法问题的思考力和判断力,在此基础上对现代法治问题进行反思。 ——法意导言 须怜绝学经千载,莫负男儿过一生 文/王闰 提 起笔来,却落不下去,像刚开始学写字那般,几个横竖撇捺就耗费了大半天的功夫。思绪万千,话语绵绵,却又找不到能建构起理念逻辑的几条轴线。这便是面对“法理学课程心得”这一标题时的兴奋与纠结、激动和茫然。 2018年十月一个周三的下午,面对满满一黑板的世界地图、海陆文明与帝国历史,胜与善的念头在脑海里拉扯不断,而在其包裹下关于镜面问题的记忆和理解,已被时间和新的知识学说,洗刷、挤压为一点朦胧的印象和碎片,在回溯那份记忆的尝试中,我在法理学的课堂上略微有些走神。 十有五而志于学,五十而知天命。我与老师之间,仅时间这一维度,就有三十年的差距。这份差距让我面对老师、参与课堂时头脑空荡、目光凝滞。倒不是因为无心向学志不在此,恰恰相反,正是对老师所授所讲满怀激情并心生向往,反而让自己感到力不从心、无所适从。面对老师那多出的三十年——奋力并坚持对生命和世界进行思考、探索、理解与感悟,自己过往二十几年草草构建成型的一些关于自己与世界的观念崩塌破碎了,且其速度和程度是我在第一次参加这门课时远没能料想到的。由此,我捡回了多年以前刚至学龄时期,那种对课堂与老师真正意义上发自内心的敬仰。法理学这门课的所学所得,也在心中暗暗种下了一颗被自己一再“神化”的种子。 何其幸运,这一年入学后能在强老师、凌老师、傅老师、孔老师以及其他师兄师姐的带领下,步入法学经典的宏大世界。去感知学说哲理的精义深奥,并接受古今先贤的启蒙教诲,开始模仿、学习对看不见的世界进行思考和探索。相信每一个富于激情、胸怀理想而又因年岁阅历不足和学识见闻浅薄,对世界、生命和未来有些困惑的学子,都能在法理学的课堂中寻找到问题的答案和前行的方向。与其说法理学内容丰富、宏大精妙,倒不如说法理学是关于存在世界的一面镜子,能让人更加清楚明白地观察整个变化世界,透过一些混淆耳目视听的变化现象去理解感受存在本质。 法理学是关于规律与秩序的学问,从自然科学中的定律和法则,到民情惯例里的习俗和风尚;从实证世界中政法制度的塑造和利益争夺的方法,到最终心灵秩序里和谐节制和高远向往,法起源于自然,发展于习惯,成形于律政,升华于良知。反过来,心灵的法则又指引并约束着我们在实证法、习惯法和自然法中的实践和探索。这就是在法理学课堂中,从前辈们那里所阅读和学习的收获所在,它或是表现为以地理规律解读政法抉择,告知我们需要在现实世界中掌握斗争的技艺;或是体现在以良善信念指引变化世界的活动,劝诫我们不要忘却了公平与正义。 在这片承载积淀着悠远文明的土地上,我想,从来不缺心系家国天下的青年,也从来不缺向往公平正义的热血和心愿。在以前,这份情怀志向只是一种纯真热烈的激情,它四处乱撞不得其法,正是在法理学的课堂中,让我感觉如同在幽暗曲折的隧洞中看到了光芒,希望自己能竭尽所能,努力朝着那份光亮前进。去深入理解前辈们所构想的,地缘的解读和海陆的构造;去换位思考他们所设想的,绝对的自然权利和渴望不平等的权力意志;去反思现代化的不易,无产阶级革命的意义和中国道路的使命;去重新审视现代官僚法治国机器;去正确认知国家正当性的价值理念;去尝试把握经济、社会和政治间相趋离的力量;去感受高贵的虚无,切事的热情和皈依感;去品味不同历史文明的视野和思维;去努力构建灵魂的节制有序并践行良善的道路;去多读书、多思考、多实践。 因功利的考虑和自我认知的不足,开始考研的时候,准备的是金融专硕的复习,然而愈学愈感到内心的抗拒。那个时候,内心对公平、正义和良善有一种未经学习和思考、直白朴素的向往。换考法硕,正是希望能借此追寻内心真正渴望的知识。而这份选择在法理学的课堂中让自己真正体会到一种“皈依感”。课堂上屏息凝神地专注,源于恐惧,是害怕因遗漏了老师的精彩讲述而不得准确理解;写读书报告时搜肠刮肚地酝酿,源于渴望,是力求将书本上的所述所讲和自己的所思所想付诸成形;讨论中的虚心请教、细心倾听或是用心发言、耐心解释,源于希望,是想要领略不同的思维视角并在相互促进中实现与同伴共同成长。从课前的准备到课后的回顾,法理学这门课让自己在“神秘感”中开始,在“被支配感”中度过,最后在“幸福感”中结束。 回过神来,二教的黑板上早已空荡荡,内心的收获却是沉甸甸。那些关于课程的印象或许朦胧,但这些朦胧碎片所塑造并植下的种子却坚实而清晰。过去的自己也并不是在法理智识的冲击下崩溃破败,而是得到了增进与补全。凌老师在课堂上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很富感染力的一句话鼓励大家要志存高远——“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强老师也在《理想国》的解读中劝勉大家“要向成为一个护卫者而努力奋斗”。这些话语不仅在课堂上让我感到心潮澎湃,也更加笃定了自己未来的方向。那颗种子不是“神化”的盲目冲动,而是在博学明辨的训练中,慎思笃行的态度和选择。 法学与历史、神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构建起的百慕迷思,为这一理念世界所吸引,或许是像我这样无知之人的宿命。这门课程饱含着思想的致瘾性,在学说智识所构建的思想洪流中,初初接触便容易一再沉醉。难能可贵的不是在这一片汪洋里沉浮,而是能在其中扎下一方理念之锚,矗立在这无垠的波澜之上。它不仅仅是那三五个月数十个课时中的法理学,更是蹒跚在这片土地之上一个平凡羸弱但倔强不屈的生命一生的法理学。求仁得仁,慨当以慷,我坚信,这份灵魂的欲望会是自己命运的先知。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王闰 本文作者,北京大学法学院2018级法律硕士,本科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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