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EVER 还是有些人心存侥幸, 对法院的执行措施不以为意。 不到黄河心不死, 不见棺材不掉泪, 可谓这些人的真实写照。 2019年5月底,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拘留了这样一个人: 被执行人范某与杭州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签订销售代理合同后产生纠纷,经仲裁裁决,范某需支付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32831 元。范某逾期未付,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向杭州中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多次督促范某申报财产并及时履行债务,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公安布控等措施。面对执行员“罚款、拘留”等的警告,范某不以为意,甚至叫嚣“不要吓唬我”! 5月25日晚上11点多,范某到网吧打算跟朋友玩几把电脑游戏。他没想到自己已被布控,用身份证登记后,就被望江派出所民警锁定带走,很快,执行员赶到…… 面对法院的拘留决定,范某这才慌了神,立马当场履行了全部债务。 尽管如此,鉴于其不主动申报财产、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杭州中院还是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被拘留后,范某追悔莫及,接连写下悔过书: “当5月中旬法官再次联系我并告知司法拘留等情况时,无知傲慢的我甚至回复说‘你不要吓唬我’,直到几天后我被公安机关布控,最终坐在拘留所的床边写这份悔过书时,我深刻地意识到自己有多么愚蠢。”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管制自由,就这短短几天时间,我已真真切切得感受到失去自由的那种痛苦……我为我的愚昧,对法律的不尊重而受到法律的惩戒,我觉得在我今后的人生中也能一直警醒我,做一个守法的、正直的好公民,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从被派出所布控被抓获到现在已经过去6天多了,超过120个小时,可这些天,我总共加起来睡了不到10个小时,看着室友们都在睡觉,我很焦虑,我想休息,但我真的无法入睡,想着外面的那些工作,想着我可能要面对的失败,我很恐慌。” “法官先生,感谢您在我30岁左右的年纪给我上了一课,让我更理解什么是法,什么是情,什么是道德,什么是规则。” 小编说 @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时光倒流到被拘留的前几天,请问,你的选择还是“拖一天算一天”么?3万块钱的执行款拖欠不还,结果换来拘留+罚款+履行,以身试法的代价,值不值呢? 再次告诫各位失信被执行人,在法律的框架内,你将获得自由和内心的平静;如果胆敢以身试法,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铁齿铜牙,你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支付高昂的经济代价、信用代价和法律代价!
来源:杭州中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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