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组织内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相关角色的职责、权限得到分配、沟通和理解。 最高管理者应分配职责和权限,以: 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b) 确保各过程获得其预期输出; c) 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及其改进机会(见10.1),特别是向最高管理者报告; d) 确保在整个组织推动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e) 确保在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其完整性。
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5.5.1 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5.5.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在本组织管理层中指定一名成员,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使其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就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方进行联络。
2015版标准在条款中提到了“得到理解和保证预期输出”,这些都强调了员工对职责的认知有效性和职责权限的合理性。同时,2015版标准在职责方面提示了“在变更中要确保完整性”的要求,避免职责变更至关注局部而忽略了系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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