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英缅战争以英国取得胜利,缅甸签订丧权辱国的《杨达波条例》而告终。战争结束后,英国佬在丹那沙林和阿拉干建立起殖民统治
其中丹那沙林直属英印政府,行政官员从槟榔屿派遣;阿拉干则一直属英属孟加拉的吉大港专员管辖。1834年以后,丹那沙林转由英属印度孟加拉地方政府管辖。 丹那沙林的第一任专员叫梅吉,他独揽了政治、军事、法律、税收方面的大权,将丹那沙林省分为三个县,每个县设一个助理专员,由英国人担任,负责当地的行政、司法和税收。
梅吉尽量吸收当地上层特别是谬都纪(缅甸的“谬”为一个地方行政单位,谬都纪就是谬的行政长官)为政府官员,负责税收和警察事务。官员的薪水,由殖民地政府发给。
梅吉在丹那沙林实行货币地租,但是这并不适用于当地很少商品交换的自给自足的落后经济。由于很难收到规定的货币地租额,当局只得恢复传统的实物地租。
为了便于殖民统治,殖民当局强迫当地居民筑路。当局强令当地居民轮流服劳役,引起了村民的反抗。即使采取出钱雇工的办法,也很难招引当地居民,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于传统的生活方式。 于是,当局只得从印度运来犯人和契约劳工,修筑公路。后来,这些印度人有一部分定居丹那沙林,成为当地最早的近代外侨。
而在阿拉干,英国殖民者采取了与丹那沙林截然不同的统治方式,把在英属孟加拉实行的殖民统治制度移植到了那里。阿拉干谬都纪的地位每况愈下,已降为类似于印度的柴明达尔(帮助政府向农民收取地租的中间人)。
到1829年,殖民当局干脆取消了谬都纪的世袭制度,以地域为基础,重新划分行政区域。过去的谬都纪逐步成为英印政府的带薪办事员。 无论在丹那沙林还是阿拉干,英国的殖民统治都引起了当地居民的反抗。在阿拉干,由于殖民当局剥夺了谬都纪的世袭权力,大部分谬都纪都加入到反抗殖民统治的队伍中。 1829年和1836年,在阿拉干先后爆发了两次驱逐英国殖民统治者的起义,但都相继遭受镇压。
在1826年到1852年间,丹那沙林和阿拉干的殖民当局,将主要精力都用于镇压当地居民的反抗,维持殖民统治上。
在经济方面,基本没有作为。这两个地区的经济,主要占统治地位的仍然是自给自足的农业。
但,海路贸易和造船业也有了较大的发展,成为最为引人注目的经济现象。
英国在统治阿拉干和丹那沙林以后,就取消了对大米输出的禁令,实行自由贸易。
实兑、毛淡棉等沿海城市都成为自由港,主要输出大米和柚木。其中实兑在1845年以后每年输出大米7万吨以上,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大米输出港之一。
丹那沙林的毛淡棉港也是输出柚木的大港。到19世纪50年代,殖民政府一年收取的柚木税就达20万卢比,年输出柚木价值超过140万卢比。
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殖民政府以当时英属印度的卢比作为当地的通行货币;1834年,当局又下令禁止贩卖奴隶;这些政策,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当地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
在缅甸历史上,从来没有哪次战争像第一次英缅战争一样,给缅甸封建统治阶级如此沉重的打击。
雍籍牙王朝的国王在10年前还处在黄金时代,现在一下子生活倒退五十年。
战败、割地、赔款,使得雍籍牙王朝一蹶不振。但缅甸的上层统治阶级只是一味的仇视和憎恶侵略者,而没有尝试去了解侵略者及其生活的世界。
而是像过去一样,龟缩在自己的天地里,不愿向外部世界学习。
从1826年到1852年间,雍籍牙王朝没有采取任何改革措施,这就使得封建的缅甸在面对英国殖民者时继续处于落后、被动、挨打的地位。
而为了支付巨额的战争赔款,缅甸封建统治阶级加重了对人民的剥削,官员更是在其中上下其手,榨取民脂民膏。导致国内起义纷起,烽烟满地。
面对内忧外患的局面,上层统治阶级并没有同舟共济、励精图治,更不用说变法维新。相反,争权夺利的斗争却一再加剧。
国王孟既的健康状况日益恶化,王后梅努和她的弟弟孟屋亲王掌握着实权,处心积虑想除掉孟既的弟弟礁拉瓦底亲王。1837年,礁拉瓦底带着贴身随从离开首都,到达瑞冒,举兵反抗。孟既派兵镇压失败,被迫让位,并把孟屋及其同伙交给礁拉瓦底处置。
1838年2月,礁拉瓦底登上王位,他就是孟坑王。
孟坑王即位后,迁都阿摩罗补罗,处死王嫂梅努、亲王孟屋、王侄良渊及追随他们的官员,共计200余人。
1845年又发生卑谬王太子谋反事件。
谋反失败后,卑谬王太子、王妃妙格叻及其亲友都被处死。
上层统治者的互相残杀,使缅甸国内陷入混乱之中。孟坑王在这种混乱局势中,又在晚年患上精神病,死于1846年8月。
他的儿子蒲甘敏杀掉了所有可能与自己争夺王位的兄弟后,登上国王宝座。
蒲甘敏是缅甸历史上有名的暴君和昏君,治国无能,只顾寻欢作乐。
朝政全由权臣鄂班达和貌宾把持,这两个人狼狈为奸,两年内死于他们之手的官员就不下千人。
他们还巧立名目,滥征苛捐杂税,搞得是民怨沸腾。
1849年,在官员和民众的压力下,蒲甘敏不得不把鄂班达和貌宾交给首都居民处置,以平民怨。
蒲甘敏统治时期,封建的中央集权制日益丧失效能。中央政权只要求各地谬沙(谬的公务人员)和谬都纪(谬的行政长官)缴纳税赋,听凭地方官员为所欲为,整个国家处于混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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