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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厅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yaojie0921 2019-07-12

   本报讯(首席记者 洪曙光)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监督管理,从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 

  根据《通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从事或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执法资格考试包括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首先参加由省厅和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由所在单位通过法制监督平台,统一申请参加由省司法厅和各市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由所在单位通过法制监督平台申请换发行政执法证。 

  《通知》要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人员每3年至少参加1次通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测试,每年至少参加1次专门法律知识、执法技能、执法职业道德和纪律的教育培训和测试。参加教育培训的学时和测试成绩,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同时《通知》强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资格审查、证件管理、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人员。要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教育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在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调查、依法依纪处理,或者转交有权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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