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规定 2017年6月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公布《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号修改单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868号)。 其中第三条第二、三款如下: (1)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使用5年及以上的曳引与强制式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按照新版检规中“制动试验”项目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对2017年9月30日 (含)前,已经使用5年及以上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制动试验”内容的定期检验计划,最迟在2020年9月30日(含)前完成相关检验。 (2)对于新版检规TSGT7001中“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制动试验”的检验项目,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时,维护保养单位可以与《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中表A-4相应的维保项目一并进行。 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第二号修改单增加了8.13制动试验A(B): “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制动器应当能够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试验后轿厢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检验方法为: 监督检验:由施工单位进行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 定期检验:由维护保养单位每5年进行一次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 ( 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第2号修改单8.1平衡系数B(C); 三、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 一) 试验条件:如,平衡系数不符合要求、设备存在相关隐患等; (二) 试验过程:载荷不准、载荷布置不均、试验人员对试验方法掌握不准等; ( 三 ) 试验结果:试验后出现设备或部件损坏,如: 1)曳引钢丝绳拉断、绳头组合固定出现损坏或者钢丝绳从绳头组合脱落; 2)轿厢架变形、轿厢附属设施损坏; 3) 轿厢溜车蹲底、轿厢限速器-安全钳动作; 4)轿厢溜车蹲底时,对重冲顶后自由落体导致对重安全钳动作(若有); 5)由于试验载荷产生过大偏载力矩导致轿厢脱离导靴甚至 严重倾斜等。 四、“125%载荷制动试验”项目的实施对策与措施 按照检规要求“制动试验”项目应“由维护保养单位每5年 进行一次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该项目成功而完整的实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维护保养单位自检人员对该试验项目设置的正确理解。 1、关于“制动试验” 主要目的是检验电梯曳引系统的承载能力和安全性,验证电力拖动系统(曳引机的制动能力、供电、调速)和电气控制系统 (电气控制能力)可靠性,以及轿厢(轿厢架、轿厢体)系统和导向系统(导轨、导轨架)的稳定性。该试验是一项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检验项目。 按相关要求,使用5年及以上的曳引与强制驱动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在使用5年内都要逬行一次“制动试验”,包含使用了十几年的老旧电梯。 由于电梯改造(重大维理)、使用、维护保养等过程中,可能产生平衡系数不符合要求、轿厢架强度下降、曳引机制动能力不足、曳引能力下降、导轨支架松动等情况,因此在实施“制动试验”时,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安全风险分析,有助于实施过程的风险控制。 2、关于平衡系数 GB/T 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3.8条款的规定,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在0.40〜0.50范围内;检规“第2号修改单也要求,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当在0.40〜0.50之间,或者符合制造(改造)单位的设计值。电梯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后,部分使用单位对轿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装饰装修,甚至过度装修,改变了电梯的平衡系数,此时进行“制动试验”,可能发生曳引条件不满足、主机制动器制动力不足而形成的电梯试验后“ 蹲底”等状况。TSG T7001-2009第2号修改单将平衡系数作为8.2〜8.13试验项目的前提,对有效规避试验风险提供了保 证依据。 (二)试验前应作的必要准备 1、相关设备信息的掌握: ① 涉及主机(制动器)的改造、修理信息; ② 曾经进行的有关制动的载荷试验信息; ③ 使用单位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制动器零部件更换、调整; ④ 平衡系数登记数据、现场快速识别对重块数的措施是否存在修改等信息; 2、结合相关检验(含自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判断制动试验的可能风险,包括以下: ① 轮槽磨损; ② 缓冲器,未牢固固定及液位过低时,待处理完成再试验125%载荷试验; ③ 井道下方有人到达的空间防护; ④ 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试验、对重限速器-安全钳试验等; ⑤ 上行制动工况曳引检查出现异常情况时,待查明原因(如,油污或曳引轮槽磨损)并处理(清理或换轮)后 再试验。 (三)现场试验的注意事项 1、125%载荷制动试验涉及试验载荷的准备、运输、搬运,需要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和计划等工作; 2、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维护保养单位配合人员就试验安排、存在的风险和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 3、在装载载荷和试验过程中可能发生轿厢开门溜车、蹲底等危险情况,禁止人员停留在门口,试验时轿厢内严禁站人。 (四)现场试验条件的观察、确认 1、轿厢、悬挂系统 由于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消防电梯使用年限至少5 年, 尤其老旧电梯,其轿厢架、轿厢体、导轨、导轨压板、连接件、紧固件等受使用条件影响,会发生连接件松动、变形、锈(腐)蚀、壁厚减薄等情况,使得轿厢架、轿厢体、导轨及导轨支架固定可靠性、连接件强度和刚性降低;其次轿厢导靴松动、磨损、与轿厢导轨的间隙增大,使得轿厢在导轨上的运行自由度增大。 因此,“制动试验”前应检查轿厢架、轿厢体、导轨、导轨兩板、轿厢导靴等部位,对轿厢架连接、导轨支架固定的可靠性和连接件的损坏情况作重点检查并进行必要的加强与紧固,减少强度、刚性、稳定性的改变。 另外,定期检验或自检,均应细致检查、确认悬挂系统中的悬挂绳、绳端(含曳引带)状况。 2、 平衡系数 应结合对重(平衡)块“具有能够快速识别对重块 数量的措施”要求和轿厢装修装饰情况,观察标识变化情况、留意对重块出现规格及材质改变细节上的变化;平衡系数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后再行试验。平衡系数不符合时,应当采取调整措施,使电梯的平衡系数在许可范围内。 3、 试验载荷 (1) 试验载荷应准确,砝码或称重装置应检定或校准; (2) 试验载荷可以是砝码,也可以是可均匀码放、外形固定 的其它物品; (3) 试验载荷码的布置应均匀、码放高度尽量低,尽量避免 偏载。 4、 现场试验过程的观察、确认 ① 试验人员应熟悉试验要求与方法,观察、确认人员应提醒试验人员不能冒进强试; ② 明确试验工况为下行,125%额定载荷不可一次性拉至开始试验的楼层位置。建议按以下方式运载试验载荷: 轿厢分别加载额定载重量的30%、40%、45%、50%、60%进行上、下全程运行。确定电梯平衡系数在0.40~0.50之间,或者符合制造单位的设计值,并加载至125%额定载荷。 ③ 观察提醒不要使用小车装载试验载荷并直接放置在轿厢地板上,由于车轮与轿厢地板接触特点(点接触,局部压强 较大),以及小车不易固定,试验时易造成轿厢地板局部变形或小车滑动而产生偏载力矩继而造成不良后果; ④ 试验开始楼层,建议选择1/3行程位置的下部楼层; 试验顺序,建议原则上逐步加载,观察不出现异常的运行情况,如: 第一步,做平衡系数试验,测试结果不符合的,待检查调整符合后再进行后续试验; 第二步,做上行制动工况曳引检查(如不符合,应考虑125%制动试验中的蹲底风险); 第三步,做运行试验(额载),若出现异常,应查明原因再考虑下一步的试验项目; 第四步,做制动试验,建议在试验楼层先选择一个楼层正常速度下行,若 轿厢完全停止且无变形与损坏(不计平层 要求),可继续完成断电试验(若平层)或返回试验楼层开始试 验,注意试验载荷不可一次性拉到顶层。 5、试验效果的观察、确认 ① 按检规要求观察、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② 试验项目完成后,应对电梯电力拖动系统、导向系统(导轨及导轨架)、悬挂系统、轿厢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行,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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