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按照1902年10月签订的《正太铁路行车合同》规定,由法国巴黎银公司委派的法国总工程司掌管正太铁路的一切路务事宜。1932年3月1日前,正太铁路借款本息全部还清。铁道部成立的正太铁路接收委员会先后共召开14次筹备会议,并于1932年10月25日上午9时举行了隆重的接收典礼。此后,中方开始点收,点收完毕即由中方全权负责。以1933年2月1日为标志,接收手续全部完成。...
特约撰稿/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教授李惠民
正太铁路借款合同与经营管理权的规定
1902年10月15日,清政府督办铁路总公司大臣盛宣怀,与华俄道胜银行签订了《正太铁路借款合同》、《正太铁路行车合同》。其主要规定有:
第一,借款总额4000万法郎,合银1300万两。第二,借款按九折实付,借款年息5厘,全路工程限3年完成,自发售债票之第10年起,开始还本,分20年均还,但在11年后,中国无论何时可将借款全数还清,所有合同亦即时作废。另外,增添中国向巴黎华俄分行支付利息数额的万分之二十五,作为手续酬金,即“因增还票数而提前还本,亦按所还之数,酬以每百之二毫半”。第三,借款方的身份是“官办官借”,除由中国政府担保外,并将正太铁路作为担保物。第四,铁路修建大权掌握在法国工程师之手。铁路建成之后,铁路运营管理依然要由法国总工程司操控。“中国铁路总公司奉中国国家允准,由华俄银行委派人员将正定府至太原府铁路代为调度经理,行车生利”。法方对正太铁路的经营管理权“自签押之日起,以三十年为期”。该合同还针对可能会出现的三种还款情况,做出了不同规定:其一,如果超过规定期限后,仍未还清全款,法方对正太铁路的经营管理权则“自应再行展缓”。其二,全数借款一日未清,则期限须接连展缓。其三,如果在规定期限之前还清借款,即于还清全款之日,废止本行车合同。
后因日俄战争的原因,1904年华俄道胜银行将正太铁路借款合同让渡给了法国巴黎银公司。1907年正太铁路建成通车后,设立了正太铁路行车总管理处,按照《正太铁路行车合同》规定,由法国巴黎银公司委派的法国总工程司掌管所有路务运行事宜,中国政府派驻代表出任“总办”,对“出入款项”行监督之权。1909年以后,中方将“总办”,改为监督局局长一职。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铁道部将监督局改为管理局,但是,并不能与车务处、工务处、机务处、会计处等发生直接管理关系,正太铁路经营管理大权实际上完全由法国总工程司操控。
启动正太铁路接收的筹备工作
斗转星移,时光荏苒。随着三十年还款期限逐步接近,中国政府也开始酝酿接收正太铁路的准备工作。1931年10月28日,铁道部任命了铁道部财务司帮办黄振声出任正太铁路接收委员长,任命正太铁路管理局局长李世仰(1931年4月出任局长)担任正太铁路接收委员,任命铁道部技正夏全绶出任正太铁路接收委员,负责主持正太铁路接收的筹备工作。新任接收委员遂于1931年11月18日抵达石家庄,启动了筹备工作,并与法方管理者就接收工作开始进行正式会商接触。按照协议规定,在1932年3月1日前将借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自然应该从法国巴黎银公司收回铁路经营管理权,但是,双方在“应提红利之结算”问题上出现分歧,所以,“详加会商,往返交涉”多次,根据行车合同第六条规定,中方提给巴黎银公司二成红利计371.0398万元,最终达成解决的协议。
1932年2月29日,遵照铁道部指令正太铁路接收委员会函告法籍总工程司,计划定于3月1日开始点收。正值此刻,因铁道部发现接收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尚待磋商,于是紧急下令叫停接收典礼日期。为保证正太铁路接收工作顺利进行,铁道部决定对接收委员会进行了重大改组。首先,撤换了前任接收委员长黄振声和接收委员正太铁路管理局局长李世仰,由王懋功继任正太铁路管理局局长和接收委员长职务。其次,增派接收委员陈扬杰,并任命他兼正太铁路车务处处长,后改为兼任工务处处长,其车务处处长职务由王奉瑞接替,王奉瑞也被任命为接收委员。又次,任命朱华为正太铁路管理局副局长,兼接收委员和兼总务处处长。再次,任命罗英俊为机务处处长,兼接收委员;任命吴仁甫为会计处处长。
1932年4月20日,铁道部改组后的正太铁路接收委员会举行了成立大会。大会决定针对实际问题定期举行会议研究具体的解决方案,并且组建了接收办公处,由刘佐宸担任办公处主任一职。此后,铁道部正太铁路接收委员会共召开14次会议,有的史料记载为13次,实际上接收典礼的预备会就是第14次会议。最后,会议讨论确定了接收工作的主要内容:其一,明确了各个重要部门的接收负责人;其二,确定了各部门的接收日期;其三,制定了移交点收表册的式样;其四,备齐了呈交铁道部的各种文件和记录。1932年10月6日,在第十一次筹备会议上,王懋功局长原本提议于《正太铁路行车合同》期满的10月15日举行接收典礼,后接铁道部电报会同部派监视接收代表汪文玑参事的意见,以及与法方代理总工程司维诺协商后,就接收典礼事宜最终达成一致,确定于1932年10月25日上午9时举行接收典礼。
典礼标志着正式进入接收阶段
1932年10月25日,正太铁路接收典礼如期在石家庄正太铁路同人会礼堂举行。中方参加的接收委员会成员有:接收委员长王懋功,接收委员朱华、罗英俊、吴仁甫、王奉瑞,接收委员会办公处主任刘佐宸等6人。
铁道部派出监视人员有:监视员汪文玑,随同办理监视事务委员杨年、李丹。
法方参加的移交代表有:法国总工程司兼移交代表玛尔丹,代理总工程司等职务的维渃。
还有正太铁路的法籍职员:秘书薄言、西医欧格斯特、总会计台沙打、材料所所长毕佳、总查票玛利亚月、机务处总管倍地尼、总机厂厂长巴勃里、机务段长龙荣、工务处总管拉勒孟、工务段长拉尔孟、工务段长亚龙等11人。
应邀参加的社会各界代表有:晋绥绥靖主任代表潘连茹、山西省政府主席代表齐厚之、平绥铁路局代表任涛、平汉铁路局代表李毓莲、石门公安局长刘云路、石门地方法院院长熊兆周、获鹿县长陈耀先、石门商会主席张庸池、边业银行经理乔恩润、河北银行经理贾涛、大兴纱厂厂长石凤翔、中国银行经理赵雨圃、石门救济院院长周维新、石门邮政局长陈熊钟等37人。正太铁路员工代表和会场工作人员共计123人。
上午9时,典礼正式开始。全体肃立奏乐,向孙中山遗像三鞠躬。大会主席王懋功,恭读总理遗嘱后,接着又以接收委员长身份作典礼主旨报告。表示中方接收以后,要在维持以往成绩的同时,还要更谋发展,只有如此才符合广大国人的期望,才可以表示中国人并不比任何民族差,才可保持中华民族的荣誉。法方总工程司在致辞中表示,每一处移交的手续办妥,并将点收单签字后,中方处长即执行一切职权,并负一切责任。铁道部监视委员汪文玑在致辞中所说:“我们回忆到三十年前的石家庄,却是一个冷落的村庄,现在街市虽不甚大,而繁荣的状况,却应有尽有,俨然具有都市的雏形,所以能够有这样的发达,就是因为有正太和平汉两条铁路的关系,……假使石家庄到现在还没有铁路,恐怕还是三十年前一样,或者是有平汉而没有正太,恐怕也没有这样的发达”。此后,与会的9位社会各界代表上台发言。
典礼大会在欢乐的乐曲中结束,参加典礼的与会人士拍摄了合影照。中午大会在正太饭店举行午餐宴会,招待了各位与会代表。
1933年2月1日标志着接收工作全部完成
根据中法双方商定协议,举行接收典礼后,中方各处同时开始点收。点收完毕,即由中方全权负责。正太铁路接收委员会于典礼仪式的第二天,即10月26日发布通告:“本路自十月二十六日起,开始接收各部,接收后悉归本局直接管理”,“定期十天将各部分接收手续办理完竣”。随着中方接收人员开始进入点收,总务处、工务处、车务处、机务处、会计处、材料所等陆续完成接收。接收委员会组织了新的法规编审委员会,设立了购料委员会,裁并了购地委员,改组了铁路警察署,成立了国民党正太铁路特别党部,继续留用的原法籍职员一律改为铁道部专员身份在本路服务。接收之后,正太铁路文件废止使用法文,改用中文。并将工作时间改为8小时工作制。
1933年1月28日,正太铁路局王懋功局长接到铁道部部长顾孟余正式通告,“该路业已接收,自本年2月1日起,总工程司暨各法籍处长应即毋庸会同签字,应由该局长暨各该处长负责办理。”所以,以1933年2月1日为标志,正太铁路接收手续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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