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叔叔舅舅不是近亲?公婆翁婿是“远亲”?扩大法定“近亲属”范围,专家吵起来了

 cxag 2019-08-02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王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近日进入二审稿审议。
这几天,
有关“近亲属”的划定
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讨论。
平时跟你很亲的
姑姑、舅舅、阿姨乃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他们都算是你的近亲属吗?


对此,法律制定者坚持自己的观点,
民众又有着自身的实际需求,
而民俗专家也提出了自己的价值判断。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第822条,对亲属、近亲属、视为近亲属以及家庭成员的范围作出了规定。第822条第二款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在此之前,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近亲属的范围规定为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伯军看来, 我国法律关于亲属尤其是近亲属的问题没有统一规定,还有多部法律没有明确近亲属的范围,例如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等,这容易导致权利主体与诉讼主体不一致的问题,也为司法实践带来了一些困扰。张伯军建议统一明确近亲属范围,特别是民商事领域的近亲属范围,尤其考虑在特殊情况下是否可以将近亲属的范围扩大,将共同生活的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等,也视为近亲属。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保铭说,如果不设“共同生活”这个前提条件,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也应该是近亲属。现在许多家庭都不是老少三代传统的大家庭一起生活,大部分都是小家庭自己单过,甚至是和老人“一碗汤”的距离,所以对近亲属的概念还是范围要从宽一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砚蒙说,关于近亲属规定的范围有点狭窄,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的家庭,按照这条规定,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就被排除在近亲属范围之外。

对于立法机构在审议近亲属时出现的争论,

坊间的声音也是各执一词。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胡申生说,在我国传统的农耕社会中,因宗族而居而产生了内亲与外亲、近亲与远亲之分。民间有“娘亲舅大”之说,可见舅舅在所有亲戚中的地位是十分突出的。而且,农村的家族也是以本家姓氏为区分的,一旦家族与家族之间产生争斗,所谓“打仗亲兄弟”,这里的亲兄弟必须是要包括同一个姓氏的堂兄堂弟的,他们也自然成了最亲的近亲属。但是,现在时代变了,家族而居变成了家庭而居,如果将近亲属的范围划得比较大,首先就会在财产继承上带来很多麻烦。所以,刑诉法中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等近亲属范围,与继承法中的继承顺位是一致的,这是有其道理的。如果过于扩大近亲属范围,反而会因“利益”的纠葛而产生新的社会矛盾与法律纠纷,不一定有利于社会安定。

民俗专家、嘉定区博物馆副研究员陶继明表示,在民间习俗与家庭礼仪里,我国始终没有对谁是近亲谁是远亲有过相对明确的规定,民间没有,古代法典里也没有。但是,将叔叔、舅舅等归于近亲属,则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这主要是缘于血亲关系。特别是曾祖父,肯定是近亲属,因为血缘的一脉相承。当然,现在是法制社会,其对亲属远近的划分应当与农耕社会有所区别。婚姻法规定了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从血缘上来说,凡是禁止通婚的都应列入近亲属范畴。这是民间伦理意义上的定义,是十分宽泛的,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就没必要放得那么宽了。

要不要扩大法定“近亲属”范围,
你怎么看?


编辑 唐梦葭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