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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进宫探望女儿,却被朱元璋诛杀,原因却在刘伯温的一脚

 花开无田 2019-08-05

文/花开无田

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朱元璋将中书平章同知詹事院事临川侯胡美赐死。而胡美除了是开国功勋外,还有一重身份——朱元璋本人的岳父。又是何种原因,导致朱元璋会在毫无征兆之下将自己的岳父赐死呢?人们一直噤若寒蝉,对于身旁的这位乞丐皇帝,他们见过了太多的杀戮,洪武十二年,他一怒之下,能将丞相汪广洋贬谪海南,继而太子太师宋濂,似乎诛杀自己的岳父与之相比也便不是什么了。

而也就在洪武二十三年,在李善长案爆发之后,朱元璋列这些叛党奸佞的罪状,于是为何杀岳父的原因,也便水落石出。“言美因长女为贵妃,偕其子婿入乱宫禁,事觉,子婿刑死,美赐自尽云。”字面意思很简单,岳父胡美与其子婿,僭越规制,私自出入宫禁,被发掘,于是子婿处死,岳父赐死。那么这是真的吗?

胡美,开始并不叫胡美。只是为了避讳“国瑞”,才顺了女婿,由胡廷瑞改为胡美,而女儿彼时已经是朱元璋后宫佳丽中的贵妃。可是他大抵却想不到,即便是如此卑躬屈膝都难逃一死。

无论在官场之上,还是生活之中,要如鱼得水,你不能站错队,但这句话对一种人而言,却又是错的,因为你太强了,锋芒毕露,总让前面的人,感觉如芒在背,必须除之而后快。而胡美便是这种人。他的厉害之处在于深藏不露。在元朝时,他在丞相脱脱手下,虽然外表看似文弱,但实在乃是正经的高手。元顺帝末年,各地起义蜂起,而洞庭湖地区,以康茂才为首的匪盗横行,在脱脱的举荐之下,胡美欣然领命。

而胡美果然不负所托,轻松平叛,而这位厉害之处更体现在这里,他不仅平了乱,还收了人心,摇身一变成为了丞相衔的地方一霸。

而远在京畿的脱脱,料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在元朝的等级制度之下,他自然要加强监控。便派遣了阚翰臣的翰林院院士前去当卧底,在胡美满嘴的“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之下,阚翰臣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但是事实是,胡美早就将他当做要饭的乞丐,随意打发。对于脱脱的监控,实则毫无压力,没有一丝畏惧。在吃了太多苦头之后,阚翰臣终于忍不住,回京复命。自然是要添油加柴一番,其心可诛,必然要反。于是脱脱自然而然的便将胡美批判一通。

那么,胡美身为元臣,又是如何做的呢?他果断投靠了陈友谅,并且又成了“汉”丞相,节制江西行省。他不是儒臣,更没有儒礼,他是乱世的投机者,而恰恰就是这样的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杀伐果断,狠厉无情,黄巢是也,秦宗权是也,朱温是也,王建是也,他胡美亦然。而朱元璋、陈友谅更是如此。

也正是在1360(至正二十年)年闰五月,陈友谅与张士诚约定东西夹击,企图吃掉朱元璋,而朱元璋利用康茂才诈降,将陈友谅大军包围,龙湾之战,陈友谅几乎全军覆没,朱元璋则趁机占领大片领土。此消彼长之中,又到了选择老板的时刻。

至正二十一年,朱元璋攻伐陈友谅。而这一次双方都有谈判筹码,是合作共赢,还是单赢?胡美的条件是,爵位、工资待遇不能降低;朱元璋,这个好办,丞相待遇,五险一金;第二条,我要求保留我的部队建制。朱元璋,心下一想,这老小子不是省油的灯啊!这不是和几百年后的《亮剑》里黑云寨一般吗(自然是戏谑之言,但大抵会是如此)?这要答应了,迟早也是心腹大患……

此时,站在一旁的刘伯温,眼见如此关键时刻,却又不能明说,一脚便踢在了朱元璋做的床上,朱元璋又是何等的精明。于是果断的答应了胡美的条件。利益的交换与输送也让朱元璋,在刘伯温的一脚中稳赚不赔。朱元璋更是起身言语道“先生一脚,胜过雄兵十万!”这一脚踢得恰恰就是这些乱世枭雄们的价值,而也正是这一脚,将胡美与朱元璋的地位,君臣之别给区别出来。在选择朱元璋之后,胡美为朱元璋攻城拔寨,连克安徽、江苏、福建等地,横扫华夏,功勋卓著,更是被封为柱国公。

但是,在完成了王朝的初创之后,在胜利的果实面前,富贵 如烟云,狡兔死,走狗烹。即便是胡美之女,胡氏已是贵妃之位。一个岳父,一个王侯,即便是有可能未经许可就探望了女儿,虽然可能有违宫闱,但是这显然只是冠冕堂皇的官话,而隐藏在这背后的乃是刘伯温那一脚之后的地位变化,以及您老人家的利用价值的丧失。胡惟庸如此,李善长如此,胡美亦是如此。

参考资料:《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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