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落日长河 因为“误抢”了王大蛤蟆的红包,一大早被拖去观摩“王村精神文明书画展”。堂中首幅便是王老先生那首气吞山河之五律,首联便是“欢呼十九大,政策暖民心!”,几位“不识时务”之后生非说“十九大”出律,征求老夫意见…… 关于“三仄尾”合律与否,明末至今一直存在争执,支持者可祭出唐人一大堆例句:“潮平两岸阔”、“相看两不厌”、“秋水才深四五尺”、“可怜白雪曲”、“欲陈济世策”、“朝罢须裁五色诏”、“怅望千秋一洒泪”、“星临万户动”、“幽意忽不惬”…… 一、首先,“三仄尾”绝对不是格律诗之正格,《全唐诗》计四万八千余首,你就是能穷翻出四百八十首,也不过1%;放着数以万计符合格律之佳作不学习,反而拿极少数句子来祭拜,无疑是一种固执。 二、“平、上、去、入”声调的变化造就了诗词抑扬顿挫之美感,予人以视觉、听觉之享受。这无疑是先人制定“格律”的依据之一。诗词作品中声调的变化直接影响作品的是凝重或是飘逸,一般声调起伏越大,重音使用率越高则作品震撼力越强;声调缓和,轻音使用率高则作品更悠。缺乏声调之变化,就如同五音不全之佳人,有色无声、枉留下几许遗憾…… 三、“三仄尾”在唐人格律诗中之存在,除了不忍因律害意,更多是一种声律上之探究。可将唐人“三仄尾”之用法分为高、中、低三等: 高级:上、去、入三声递用,依旧抑扬顿挫。虽不合“格律” ,但不损声律之美。如例句中之“两岸阔”、“两不厌”、“四五尺”、“一洒泪”、“五色诏”等…… 中级:三仄字中,夹杂一短促入声字。如例句中之“白雪曲”、“济世策”等…… 低级:三仄字同声,如例句中之“万户动”、“忽不惬”等…… 四、我辈研习格律诗词,应继承与弘扬前人之精华,避免盲目崇拜、碧玉碎瓦一把抓,误人误己。 五、白居易有一首《鹤答鸢》:“无妨自是莫相非,清浊高低各有归。鸾鹤群中彩云里,几时曾见喘鸢飞。” 习诗不注重音律,不走“正格”,恰似气喘吁吁之“老鹰”,自然飞不高…… 二月二十日薄暮于长沙梅溪湖 附: 长沙梅溪湖 长沙梅溪湖 长沙梅溪湖 长沙梅溪湖 长沙梅溪湖 长沙梅溪湖 长沙梅溪湖 长沙梅溪湖 长沙梅溪湖 长沙梅溪湖 长沙梅溪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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