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木作 大木作是我国木构架建筑的主要结构部分,由柱、梁、枋、檩等组成。 清式大木做法可分为大木大式和大木小式:·大木大式建筑有时又称为殿式建筑,一般用于宫殿、官署、庙宇、府邸中的主要殿堂。·大木小式建筑用于上述建筑的次要房屋和一般民居。 建筑尺度依明间面阔及檐柱径为标准。我国木构建筑正面相邻两檐柱间的水平距离称为“开间”,各开间宽度的总和称为“通面阔”。屋架上的檩与檩中心线间的水平距离, 清代称为“步” 。各步距离的总和或侧面各开间宽度的总和称为“通进深”。 大木作 古建筑专业工种与施工制度。 使用木材作为建筑材料, 是几千年来古建筑的一贯做法,宫廷庙宇、衙署民宅无不用木材建造。 因大木结构是建筑的骨架,具有结构作用,故宋 《营造法式》、清工部 《工程做法》 等古籍文献,均将用于建构屋架的木构件以及用此类构件构架的梁架,称之为“大木”,关于大木的施工制度,则称“大木作”。 清工部《工程做法》 又根据建筑规模和结构形式,将“大木作”分为大木大式和大木小式两种做法,二者表现出不同的结构特点。 “大木作”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梁架、 立柱、额枋、斗拱、椽飞、望板以及平座、出檐、举折等,通常“大木作”既包括大木构件,也包括“大木作”制度。材 古建筑设计所依据的模数制,亦称“材分”。 中国古建筑的斗拱,经过不断的发展演变,逐渐成为定形化构件,为了设计需要,便于估算工料和构件的安装与制作,约在我国唐代,古代工匠们就已经将华棋的断面,作为权衡木构架的基本尺寸进行计算。 宋 《营造法式》第一次将这种计算单位定名为“材”,标志着中国传统建筑从此走向规范化。 “材”的大小共分八个等级,每一等级均制定具体尺寸,从一等至八等,适用不同规模的建筑,如第一等“材”广九寸,厚六寸,殿身九间全十一间用之。 每等“材”广分为十五分,以1分为其厚,广者,即高,厚者,即宽。分为“材”的最小计算单位,有关“材”与分的权衡规定,又称“材分制”。 “材”有“足材”、 “单材”之分。 建筑类型、 构件长短、 举折高低,均以“材”为标准, “材”的出现, 最早可能来源于井干式建筑枋材的使用。 二、小木作 小木作古建筑专业工种与施工制度,因其在建筑中不属于重要构件,相对于大木,则没有大木所具有的结构作用,所以古代工匠和有关古代建筑书著,称此类构件为小木,关于小木的施工制度,则称“小木作”。因其具有较强的艺术性,故清工部《工程做法》将“小木作”称为“装修作”。宋《营造法式》中的卷六至卷十一全部为“小木作”部分,包括悬鱼、惹草、板门、软门、破子棂窗、天花、藻井、勾栏壁藏等共计40余种,可归纳为门类、窗类栏杆类、天花类、木器类五大类型。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以室内外为界定,将“小木作”分为外檐装修和内檐装修两大类。 装修古建筑中小木作统称,包括门窗、藻井、隔扇、木隔断等部分。外墙之间的门窗、垂花门、屏门、坐凳楣子等为外装修或外檐装修;用于屋内的隔扇、天花、花罩、随墙壁橱等均称内装修或内檐装修。这两大类“装修”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装修”的主要作用,都是调整平面布局,美化室内空间,一般情况下“装修”不具有承重作用。外装修的制作特点,对于辨别建筑的时代归属有辅助作用。民间建筑的窗花,其内容丰富,表现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风俗文化和艺术风格,民间建筑的隔断、博古架等内装修,更具艺术价值和观赏性。我国明代是建筑“装修”大发展的时期,其成因之一,就是木工工具的进步和榫卯结构的成熟。 装折江南建筑小木作部分,北方建筑称“装修”。“装折”包括门窗、栏杆、挂落、天花以及内外檐“装修”构件等“装折”一词出于明计成的《园冶》一书,属书中第一卷内容。“装折”称谓在南方地区沿用至今外檐装修古建筑小木作装修部位统称。从位置分析,处于建筑室内“露明”的板装修部件和部位,如门窗、楣子、坐凳、栏杆等,“外檐装修”范围较广,但它为附属于建筑本体的木质构件,因此,规格尺寸应服从于大木结构的要求内檐装修古建筑小木作装修部位统称。其装修部件和部位,均处于室内空间,“内檐装修”受个人文化修养和风俗习惯的影响,表现形式和题材内容十分丰富,其特点是突出装饰性、文化性和品位性,现存“内檐装修”主要包括隔断,屏风,隔扇,罩(如落地罩、几腿罩、栏杆罩等),博古架,天花,藻井等。民间建筑是传统“内檐装修”的集大成者门古建筑附属部分,为装修中的主要部分,“门”按照它的使用功能、艺术形式和所在位置,可分为城门、过街门、院门、屋门、随墙门、隔扇门、垂花门等。产生建筑的同时,“门”也就随之产生。古代文献中关于“门”的解释很多,《释名》:“门,扪也;在外人所扪摸也。户,護也,所以謹護闭塞也”,阐释了“门”的最本质的作用。附着在“门”上的文化内容和社会意识,在中国古代非常久远,也十分丰富。周王有“三朝五门“之说,据《礼记》记载:五门即“皋门、雉门、库门、应门、路门。”对此,后代多有附会或衍化,如故宫大清门到太和门之间有五座门,是对周代“朝i门”制度的附会。在封建社会里,“门”也是反映等级制度的重要标志,《唐六典》规定:六品以上的官员,仍可使用乌头大门,其他官员则禁止使用。在佛教和道家的修行场所,山门是第一道门。门上的装饰内容,随着“门”的功能完善而充实,如《风俗通义》记载的门上“铺首”,是鲁班发现水中的怪物面部形状,而受到启发制作的。“门”的制作方法和“门”的形制,是我们辨识建筑时代的有力物证,如唐以前的封闭的板门,宋代的四抹隔扇门,明清的六抹隔扇门等。丰富的“门”的形式,既是关于“门”的建筑艺术,也是关于“门”的建筑历史。 如果您有古建筑设计及施工,寺院设计,仿古街改造设计,四合院及文物修缮设计等等问题,那么不容错过!请“点击”左上角:“古建筑设计师”,然后“关注”或“发私信”,您即可直接添加作者周工(微/手机:17364236780)面对面沟通!笔者依据多年的古建筑设计施工经验,给您最专业的指导和建议!专业人做专业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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