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个人征信授权书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放贷机构在查询客户征信信息前,必须获得信息主体书面授权,同意放贷机构报送和查询本人征信信息。 二 看清个人征信授权书 虽然各放贷机构的个人征信授权书内容或格式各有不同,但是应该涵盖以下基本内容: 1.被授权人:即授权查询对象,通常是某放贷机构; 2.授权事项及用途:明确被授权查询机构上报授权人的征信信息,并根据“一事一授权”原则,明确查询机构具体在办理何种业务的时候可以查询个人征信信息; 3.授权期限:被授权查询机构可查询和使用信用报告的期间; 4.责任约定:被授权人如超出授权范围查询和使用信用报告,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授权人知悉并理解授权条款的声明; 6.授权人签名及身份证号码; 7.授权日期。 如果放贷机构的征信授权书缺乏以上要素,或者有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条款,一定要谨慎签署。 三 个人征信授权书保护个人征信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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