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业务虚开增值税发票200万元,本无纳税义务的情况下,缴纳约30万元依然改变不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本质!现实工作中,有纳税人固执的认为虚开增值税发票,交了“税”就没有任何责任了。殊不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罪责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经济责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正常的经济业务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正常经济业务,缴纳税金是履行纳税义务的范畴。然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经济责任与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并不匹配。因违法,在法律强制力的威慑下,承担经济责任,而不是履行纳税义务! 虽然不属于纳税义务的关系,但是虚开增值税发票导致受票人抵扣增值税、所得税前扣除,以及其他税费的流失。对税收保全的危害造成实质性的影响!“16%的税”在综合税制下,仅仅包含了增值税税率下降前的部分增值税! 虚开增值税发票造成的税收流失,从税款保全的措施看。谁造成,由谁补齐!!!出票人走逃的,虚假业务的受票人或进项税额转出、或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保全的另一种形式! 出票人咎由自取,那么受票人就冤得很?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刑事责任现实工作中,许多游走在“虚开”法律边沿的纳税人,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起罪点”并没有充分的了解。笔者查阅相关法律条款,将最新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归纳总结为以下两方面: 1、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实是,少数纳税人经历过,偶然虚开了一张几百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机关和法院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找上门。给部分纳税人造成错觉,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没事。这是典型的自欺欺人! 或许不是所有人都经历过税务联查!一张几百元的普通发票,复印记账凭证、情况说明……税务机关反复约谈。经历过以后,或许你会纠正这样的看法。 虚开100份以上;虚开金额40万元以上;年内二次虚开被查。其中三条,出现任意一条,即可立案!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笔者只说重点!很多人在心里琢磨,虚开多少钱的专票会判刑?笔者明确告知:最新的认定标准,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没有“起罪点”的说法。只要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无论虚开金额是多少,还是开了几张,均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仅仅区别与刑期的长短! 三、综述逃税罪不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认定的必然条件!只要是虚开发票的行为,必然遭受经济处罚和法律的严惩!题中所述,虚开200万元发票,“增值税”缴了,这事还没有完!切不可再心存幻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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