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30日,我县召开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就即将启动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副县长占娜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县委、县政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严格规范操作,确保顺利完成参保缴费工作任务。 按照全民参保计划,我县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年,政府补助520元/年。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代缴。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年,其余个人应缴部分由县财政补助。缴费时间为9月1日—12月31日,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等,可以延长至2020年2月28日。(记者 王成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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