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荔枝新闻 报道,连云港赣榆区韩先生求助称, 59岁的环卫工母亲4月11号凌晨在路边打扫卫生时,被一名14岁的初中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撞成重伤,至今仍昏迷不醒,医药费已经花了40多万。为了担负母亲的巨额医疗费,韩先生一家负债累累。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驾驶员未满16周岁,在机动车道内驾驶电动自行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6月14号,法院判决驾驶员的父母庄某和张某应在十天内赔偿第一笔医疗费194253.08元。但时至今日,除了出事当天垫付了4000元费用,庄某夫妇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也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 与此同时,韩先生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张某名下有一家成立于2018年1月的公司,注册资金为300万元; 他们的孩子也在当地一家民办学校读初中,每年学费三四万元左右。 肇事者爷爷奶奶表示“这段时间找他的学费都累死了”,“我有钱没钱与你无关”,“法院判了你让法院来找我,”,“你们再去起诉,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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