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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找开公司,对方有资源我没有,开支对半盈利归各人可以吗?

 曾经的银行老王 2019-09-08

网友说,朋友想找一起开代理公司,他有资源而自己暂时没有。朋友提出公司的成本各半,各人开展的业务盈利全部归各人,现在准备让自己在店里看店同时发展自己的业务,这种情况能一起合作吗?

看到这个题目,首先想到的是这样的合作根本没有价值;而这样的朋友完全没有合作的诚意和基础。

首先,这种合作模式完全是一种没有任何意义的掠夺式合作,因此是不值得的。

这种合作本质上不是合伙开公司,更像是两个人搭伙做生意。各干各的,各拿各的钱。 但是即使是搭伙做生意,也要在盈利和收益中扣除成本的才合理。

正常情况下,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既然开支可以各半,理论上盈利也应该各半。这才是成本和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模式。

但是成本已经共担了,别人有资源而你没有资源,这说明将来盈利的结果完全是有对方所有,而你只是一个成本和费用的分担者。

同样的道理是,既然是合伙就应该有分工,从你所说的情况看,是准备让你看店,这就说明你基本负责内部管理,他负责对外业务。而在业绩体现上,基本是以市场和对外业务体现盈利,这就明显不合理了。

但是他负责的对外业务的盈利归他所有,那么你就只负责了内务和承担成本。

因此,这样的合作你就是一个负担成本的,不会有任何的收益,你会做吗?你值得做吗?结论是一目了然的。

其次,合伙做生意一般的合理的逻辑是怎样的?生意的本质是共赢

一般来说,现在合伙做生意、合伙开公司的人越来越多。因为个人的能力、财务实力和经营企业的能力是有限的。

但是做生意的前提是互惠互利,过去讲双盈,现在叫多赢,这样的合作才能长久。如果按照标准化、理想化的分配机制,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如下的机制:

营销费用和营销提成归业绩个人,这样确保市场人员有开拓市场的积极性,毕竟市场和资源的使用也是有成本和劳动付出的,所以有一定的提成和奖励是应该的。

但是同时,门店的各项费用也应该各人各半,毕竟是合伙开公司,共同负担成本也是应该的。

而且在分工上,肯定一个人负责对外业务,一个人负责门店,这样才能确保对内对外形成合力。

但同时,实现的盈利也应该各人各半。这才是真正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这才是合伙制的根本要义。

其三,如果一定要问到底去还是不去呢?实际上抛开暂时的利益才是上策

我的回答是去。

为什么?你一定会很吃惊。

原因在于如果你决定进行合伙创业,说明这个行业和事情有很大的盈利空间和发展前景。而你经济能力还可以,要不你的朋友也不会拉你一起做生意并让你承担一半的费用还不给你收益。但是你缺少的是什么?资源。资源才是你最欠缺的,这个资源包括业务资源和开公司的资源。

你通过与你的朋友合伙做生意,你可以充分了解这个行业、产品和情况,同时也可以开发市场客户资源,当你有了市场资源和公司开办资源的时候,你完全可以退出朋友的公司而自己开公司,从而对自己的未来公司发展有很大的好处。

虽然说,通过合伙开公司你会分担一部分成本,表面上看你肯定是赔了,但是通过合伙开公司人完全了解和掌握了这个行业的情况,以及你未来的客户资源情况,你是不是收益更大呢?

所谓有得有失,我认为你的失是值得的。你说呢?(作者:麒鉴,财经金融分析)

朋友找开公司,对方有资源我没有,开支对半盈利归各人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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