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治平四年(1067),英宗病死,立为太子不久的赵顼仓促间继位,是为神宗,时年20。 英宗刚晏驾时,左右大臣急忙派人召太子进宫。太子尚未到,英宗的手忽然动了一下,曾公亮愕然,连忙告知韩琦,恐怕英宗还活着,要派人阻止去召太子。韩琦十分镇静,他果断地拒绝这一建议,说:“如果先帝复生,那就是太上皇。” 当时身为太子的赵顼被召,对东宫家人嘱咐道:“谨守我的门户,如果皇上已有适当的继位人,我还要回来的。”可他这一去就没再回来,留在皇宫做了18年的皇上,直到38岁去世。 神宗名顼,又名仲鍼,是英宗的长子。母为宣仁圣烈皇后高氏。神宗于庆历八年(1048) 四月戊寅生于濮王宫。四个月时,他的祖父仁宗给他取名为仲鍼,授率府副率。嘉祐八年(1063),侍英宗入居庆宁宫。英宗当上皇帝后,授予他安州观察使,封安国公。同年九月,加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淮阳郡王,改名为赵顼。治平元年(1064年),进封颍王。少年时的赵顼,非常好学,喜爱读书,关心天下大事,以致天晚忘记饮食,他父亲英宗曾因此遣内侍劝阻。随着年龄的增长,赵顼越来越多地了解到一些世事。他看到自己的国家衰弱不振,对辽国和西夏一再退让妥协,早就有扭转这种局面的愿望。有一次,他在宫廷中披挂上全副盔甲去见他的祖母仁宗曹后,说:“娘娘,我穿着这身盔甲好不好?”治平三年(1066)十二月,英宗病重,一连几十天不能视朝。辅臣入问起居,韩琦奏道: “陛下久不视朝,中外忧疑,宜早立皇太子以安众心。”英宗默默点头。韩琦请英宗亲笔书手诏,英宗写道: “立大王为皇太子。”韩琦说: “立嫡以长,圣意既属颍王,烦请圣上亲自写明!”英宗又在后批上三字:“颍王顼。”韩琦即召内侍高居简,授以御札,命翰林学士起草诏命。于是,正式策立赵顼为皇太子。一个月后,英宗就去世了。 神宗即位之时,社会矛盾已经比较尖锐。宋朝开国至神宗,已有一百零七年,宋初以来就出现的冗官、冗兵、冗费三大灾害愈演愈烈。国家财政出现赤字。尽管国家税收逐年增加,但仍无法应付庞大的开支。军队人数到仁宗庆历年间已激增至一百二十五万多人,战斗力仍然很差,军队开支却越来越大。从政府经济收支情况来看,仁宗朝前期每年开支外都有剩余,到后期财政困难即暴露出来。到仁宗死时,为了办丧事,厚葬之外,又按品级赏赐官僚,国库几乎一扫而空。各地州军的一些官库没有钱,就硬借民钱赏给官吏,搞得民怨沸腾。宋初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即所谓祖宗之法已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社会现实的地方,必须自上而下进行较大的调整,在政治、财政、军事等方面进行一些改革,才能有效地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这一点事实上仁宗、英宗都已经看到了。但是要改革必然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会引起既得利益者、官僚权贵的反感和对抗。由于强大的阻力,仁宗时的庆历新政很快流产了,主持改革的范仲淹也被迫出京。从此以后,宋代的社会矛盾更加尖锐。国家财政空虚,就变本加厉地进行搜刮,引起农民的反抗。嘉祐四年 (1059) 刑部上报,由于民贫乏食,一年之中发生劫盗大小近千次。各种矛盾正在酝酿激化,迫使朝廷重新考虑如何改变国家日益贫弱的局面。英宗虽然也想振作兴革,但他做皇帝只有四年,还来不及实施其愿望就去世了。神宗即位,正风华少年,血气方刚,有一股锐意求治的胆略。他即位之初就下求言诏,广泛听取建议,决心真正有所作为,干一番事业。他急于寻找一个有才识有气魄能够全力襄助他改革的大臣作为臂膀。在这种情况下,怀才多年的王安石就脱颖而出了。 王安石于天禧五年(1021) 出生于临江军判官王益之家,比宋神宗年长26岁。年轻时的王安石才气过人,能文善赋,多才多艺。17岁时,他随父亲到了江宁以后,思想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他感悟到光阴易逝,功业难成,因此,决意谢绝一切庆吊往来的社会应酬,发奋攻读群书,钻研治理国家的学问。年方弱冠的王安石已经以天下为己任,立志要做一番大事业。他的治学态度也不象常人那样,仅限于儒家的经典,而是“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王安石22岁考中进士,名列二甲第一,分发至扬州官署长官幕下为幕僚。五年后任鄞县知县。在任内兴修水利,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并在春天青黄不接之际,将县属粮仓中的粮食借给农民,规定较低的利息,秋后归还。这样既可以使借贷者免去高利贷者的重利剥削,使农业再生产得以实现,又可使国库粮仓的粮食得以新陈相易。王安石因此在世上已小有名气。当时文彦博建议省兵,王安石提出不同看法,认为“省兵非所先”。皇祐六年,王安石调任舒州通判。他看到社会上贫富悬殊,大地主、大商人对农民进行残酷的盘剥,逐步形成了诛抑兼并的变革思想。嘉祐三年 (1058) 春天,王安石调任江南东路提点刑狱。江南东路原先实行“榷茶法”,禁止私人贩卖茶叶,但实际上,由于官卖的茶叶质量低劣,民间饮用的茶叶多数是私贩而来。王安石决定改革流通办法,将茶叶由政府专卖,改为由商人运销,官府抽税。这样官府增加了税收,商人运销也变为合法经营。 王安石为地方官多年,亲眼看到当时社会问题的严重性。他到京城开封任三司度支判官的第二年春,给当时的皇帝仁宗写了洋洋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在言事书中,王安石指出,天下财力困穷,在于吏治败坏,不知法度。当文臣的不懂武事,而把边防重任交给“奸悍无赖”之人。恩荫制度下的官吏,既不学习知识,又不考问才能,只凭家族关系做官,对干治道一窍不通。他主张改革官吏选拔制度,任用真正有才能之士治理国家。其次,他提出理财的方案,“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 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主张用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办法去解决财政上的困难。再次,王安石提出严厉警告,认为国家内部农民起义接连不断,社会矛盾激化; 外有辽、夏的军事威胁,民族矛盾尖锐,若不赶快改弦更张,则国家前途实堪忧虑。最后,王安石以 “法先王” 为号召,提倡大胆改革。王安石在这次上书中基本确定了他的变法思想和路线。即依靠皇帝的权力和地位,自上而下地变法改革,制定相应的措施,以缓和各方面的矛盾。为了封建统治阶级整体的长远利益,必须对统治阶级的某些阶层的利益加以限制,以达到巩固宋王朝统治的目的。但是,由于人微言轻,王安石的上书没有引起宋仁宗的重视,也没有被执政大臣所注意。不久,王安石被任命为知制诰,为皇帝起草诏命,由于地位日渐显要,他的改革主张逐步受到士大夫们的重视,在社会上也引起了较广泛的注意。英宗即位后,鉴于前朝诸多弊政,有意进行改革,但王安石却因母亲病故,回籍金陵守丧。 王安石素与韩绛、韩维及吕公著等人相友善。神宗未即位以前,常与侍臣议论天下大事,很赞赏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韩维是颍王府的记室,每有言谈议论受到神宗称赞时就说: “这是我的朋友王安石的观点。”后来韩维任右庶子,又推荐王安石代其为官。神宗于是想见识见识王安石。王安石在金陵守丧期间,英宗屡次召他,他见时局不利于实现他的政治主张,所以每次都谢绝不起。他利用这段时间,在家中收徒讲学,龚原、陆佃、李定、蔡卞等在日后的变法运动中起了作用的人才就是在这时拜在王安石门下的。神宗登极之初,就打算立即起用王安石。王安石时任工部郎中、知制诰,丧期已满,诏令进京,但安石称病不赴。神宗对辅臣说:“王安石曾在先帝朝任职,多次召用不就,或以为不恭。现在朝廷召他又不至,是果真有病,还是有所要求?” 曾公亮答道:“安石文学器业之士,宜膺大用,屡召不起,必然是因疾病,想他不敢欺瞒朝廷。” 吴奎却说:“王安石曾任纠察刑狱,因争刑名不当,自以为是韩琦压制他,所以不肯入朝。”曾公亮争辩道:“王安石是真正的辅相之才,吴奎所说是熒惑圣听。”吴奎不服,说:“臣尝与王安石为同僚,深知其人,刚愎自用,所为迂阔。万一朝廷用他,必然紊乱纲纪。”二人争执不下。神宗打定主意,颁诏任命王安石为江宁知府。王安石这次接到诏命,即日赴任。数月后,又召王安石入京,命为翰林学士,兼侍讲。 其实,曾公亮极力推荐王安石,亦是为了排挤韩琦。韩琦连仕仁、英、神宗三朝,权高位尊,不免遇事专断,神宗也有些看不惯。韩琦有所觉察,于是上疏请求外任。神宗慰留不住,下诏授韩琦为司徒兼侍中,出任武胜军节度使,兼判相州。韩琦奉旨向神宗辞行,神宗问他: “卿去后,谁人可以任国事?”韩琦说: “皇上圣明,自有识别。” 神宗道:“王安石如何?”韩琦从容答道:“安石为翰林学士,学问有余。如进位宰辅,恐器量不足。”神宗默然。 神宗求治心切,非常好学,经常向大臣们征询改革的意见。他立志要做一个唐太宗那样大有作为的明君,改变真宗、仁宗以来政纲松弛不振的局面。所以他第一次召见王安石时就问他治国应当先作什么。王安石答道:“应当先选择正确的策略。”神宗说:“唐太宗何如?”王安石说:“陛下当以尧舜为榜样,为什么拿唐太宗作样子呢?尧舜之道,简明而不烦琐,很容易做到而不繁难。但末世学者不知其中道理,认为是高不可攀。”神宗觉得这种议论使人耳目一新。接着,他又问王安石:“祖宗守天下,能百年间没有大的变动,使天下太平,是用的什么治道呢?”安石退朝后,经过认真思考,写了《本朝百年无事札子》,上于神宗。大意是说,太祖赵匡胤善于知人,指挥付托,必尽其材。变置施设,必当其务,故能驾驭诸将帅,对外御夷狄,对内平诸侯。去除苛政,禁止酷刑,废除强横的藩镇,诛灭贪残的官吏,并亲自以简明为天下先,其政令全以利民为目的。太宗光义承之以聪武,真宗守之以谦仁,以至仁宗、英宗,无有逸德。所以能够享国百年而天下无事。但是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无亲友君臣之义。人君朝夕相处的,不过是宦官与女流。出宫理政,又不过是一些具体事务,没有象古代大有作为的君主那样,与学士大夫讨论先王之法以治理天下。所以,君子非不见贵,但小人也混入其间; 正论非不见容,而邪说也有时被采用。科举以诗赋记诵来求士,而无学校培养的办法。以科名资历来区分朝中的职位,而缺乏考课的制度。监察机构中缺少称职之官,防守边境的并非精选之将。所以官吏上下都在偷懒,虽然有能者在职,也与庸人没什么区别。农民受差役之苦,朝廷又没派官吏为农民修水土之利。由于理财无方,虽然俭约但民并不富,虽然勤政但国并不强。幸亏不是夷狄昌盛之时,又没有大的水旱天灾,所以天下百年来无事,这也可以说是天相助。希望陛下须知天助不可永远倚仗,应当尽人事,有大作为于当世。神宗细览奏章,直到深夜。第二天,他对王安石说: “昨天阅卿奏疏,上面所列举的众多弊端,想必已经一一设计出对策。你现在试对我详细说说解决的办法。”王安石说:“一时也难全讲明白,愿陛下以讲学为事。讲学既明,解决的办法也就不言自喻了”。 王安石为神宗讲解《礼记》,多次非难书中所记,神宗亦以为然,于是命讲筵暂停讲《礼记》。当天,神宗留下王安石,谈起用人,神宗说: “唐太宗必得到魏徵,刘备必得到诸葛亮,然后才可以大有作为。”王安石答道:“陛下如真能象尧、舜,则必有皋、夔,真能象殷高宗武丁,则必有傅说。至于魏徵与诸葛亮,又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却常患无人可以襄助治理者,是因为陛下择术未明,推诚未至。虽有皋、夔、稷、契、傅说之类的贤人,也会被小人埋没掉。”神宗感叹地说: “什么朝代会没有小人? 即便是尧舜之时,还有四凶存在。” 王安石说: “只有辨别四凶而诛之,才正是尧舜的高明之处。若使四凶肆无忌惮,那皋、夔之类贤人又岂肯苟食俸禄以终身?”要神宗能象尧舜那样,能诛灭奸凶,使真正的贤人可以安心地辅佐他。王安石要神宗直接效法尧舜,是为了打起传统的 “法先王”的旗帜,在这面冠冕堂皇的大旗下进行实际的改革,以使自己在同守旧派的斗争中处于理论上的有利地位。 神宗也曾想取得富弼等元老重臣的支持。熙宁三年,郑国公富弼自汝州入觐。因他是先朝老臣,神宗诏许肩舆至殿门,令其子扶掖进见。神宗觉得富弼老成练达,久经政务,就向他请教治国安邦的办法。富弼说: “人主好恶,不可令人窥测,否则奸人必定乘机利用。”神宗又问: “国家处于辽夏夹峙之间,边境不宁,有可良策?” 富弼答道: “陛下临御未久,应当首布德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 神宗觉得非常失望。 相比之下,当时的王安石才高学富,久负天下盛名,不仅皇帝信任,一般士民也都对他寄予厚望,希望王安石出来执政以改变现状。司马光的学生刘安世就说过:“当时天下之论,以金陵(王安石)不作执政为屈。”司马光在给王安石的信中也说,当时王安石“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才高而学富,难进而易退。识与不识,咸谓介甫 (王安石字)不起则已,起则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也”,可见王安石已是众望所归的人物。在这种情况下,神宗于熙宁二年 (1069)初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即副相),并设置了 “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变法的指导机构,让陈升之、王安石负责。王安石素与吕惠卿友善,便对神宗说:“惠卿之贤,虽前世儒者也比不上他。学先王之道而能运用的,独有惠卿一人。”于是神宗命吕惠卿任条例司检详文字。事无大小,王安石必与吕惠卿共同谋画,凡有关建议的章奏,皆是惠卿执笔。当时人称王安石为孔子,吕惠卿为颜子。又以章惇为编修三司条例官,曾布为检正中书五房公事。 二 王安石在任参知政事的前几天,曾和司马光争论理财问题。当时,宰相曾公亮等上言,因河朔一带受灾,国家财政不足,请求今年皇帝行郊祀礼时,不再赏赐大臣们金帛。司马光认为,救灾节约开支,应从贵官近臣起。王安石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国用不足,非当今之急务。”司马光说: “国用不足真急务,安石的话不对。”王安石说:“所以不足,是由于没有善于理财的人。” 司马光说: “所谓会理财,不过是聚敛民财,克扣百姓,民穷则为盗,不是善法。”王安石不以为然: “真正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足。”司马光不相信,他反驳道: “天地所生财货万物,只有此数,不在民,便在官。你说的不加赋而国用足,除非是设法暗夺民利,其害处更甚于加赋!”这场著名的争论代表了变法派和反对派的基本经济思想。王安石主张“民不加赋而国用足”,一方面不去加重政府的赋税基数,一方面通过发展和扩大农业生产,并将大地主、大商人的一部分收入收归朝廷。神宗对这种方案很感兴趣,积极支持具体实施。在神宗的亲自督促下,王安石提出并推行了一整套新法。这些新法主要分为 “富国”、“强兵”和改革科举制度三个部分。因为这些新法是神宗和王安石共同商定的,也是神宗的主要政绩,故下面简要地叙述一下新法的内容。 (一) 均输法。熙宁二年 (1069) 二月起,在淮、浙、江、湖等六路,颁行均输法,原先的发运使根本不管京城的物资储存和实际需要,只要把各路上交的定额物资督运至京即可。由于内外不相知,盈虚不相补,丰年不敢多取,歉年不敢不足。三司及发运使只按规定的簿书征收。遇到军国郊祀需多用财物的时节,再派人临时去搜刮。各路官吏往往藏匿财物,不据实汇报实际情况,并且打着所谓预防“年计之不足” 的旗号,采用“支移”、“折变”的名目加倍收税。朝廷调用物资时,又根本不管产地和时令。所以富商大贾利用这种情况屯积居奇,控制市场,从中牟取暴利。条例司制定的均输法则针对这种情况设发运使官,总管东南六路收入,拨给钱五百万贯、米三百万石以供周转之用,可以统筹六路财赋,并让发运使了解京城的库藏情况及实际需求,可以根据需要购置,并按照 “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节约购价和运输费用。均输法扩大了财政官员的调配权,侵犯了富商大贾轻重敛散的利益。所以一些朝官纷起反对,御史刘琦、钱��上疏,说发运使薛向“假以货钱,任其变易,纵有所入,不免夺商贾之利。”范仲淹之子范纯仁时任知谏院,也奏请罢均输法,说均输“将笼诸路杂货,渔夺商人毫末之利。”神宗不为所动。 (二)青苗法。又称新常平法,是参照旧的常平仓法而定。仁宗时,陕西转运使李参,要当地农民自己估计麦粟产量,在春天青黄不接时借官府的钱,谷物收割后再偿还,称“青苗钱”。王安石、吕惠卿等在此基础上制定青苗法,于熙宁二年九月颁布推行。规定以当时诸路常平、广惠仓所存的一千五百万贯石钱谷作本,由民户请贷,根据户等规定借给的多少,每年分二期贷给,每期取息二至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交纳。其目的是要“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而兼并不得乘其急”,以抑制兼并,扶助贫困农民。青苗法规定的利息远比高利贷者的剥削为轻。这样一来限制了高利贷者的活动。 (三)农田水利法。熙宁二年十一月颁布了“农田利害条约”,鼓励各地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建立堤防,以利农业生产。由受利者出工出料兴建。如果因工程浩大,民力不足负担时,可按照青苗法向官府借贷钱谷,许延期归还。如官府钱不够,并准许州县富户出钱借贷,依例纳息,由官府代为催还。此法推行后,长期废弃的古陂废堰修复了,重新发挥了灌溉效能,并兴建起许多新的水利工程,大量旱地变成肥沃的水浇田。如京东路修治了济州的南李堰、濮州的马陵泊等,得到良田四千多顷。北方各地区纷纷决放河水,使河水中的淤泥放入农田,改善土壤肥力。同时,许多河道得到大规模的修治,使各地的农田水利基本设施有了很大发展。 (四) 免役法。王安石向神宗说过,改革以理财为先,而理财又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农为急。此臣所以汲汲于差役之法也。”免役法废除了旧的差役法,即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政府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政府出钱雇人充当差役。各州县预计所需募役的费用,然后按户等征收。 (五) 方田均税法。宋初以来形成了田税不均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以前仁宗时有人曾在一些州县试行过均税法,但不久即作罢。神宗下诏颁行方田均税法,通过清丈土地,按实际地亩平均负担赋税。所谓“方田”,即每年九月,由县官主持丈量土地,并根据土地肥瘠情况分别定等级,作为纳赋税的依据。所谓“均税”,就是各县以原先的租税数额,按土地等级平均负担。 宋仁宗时,军队总人数已超过一百万,军费开支占政府赋税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如此庞大的军队,战斗力却不强。以往推行的“更戍法”,使将不知兵、兵不知将,军队缺乏训练,素质很差。为扭转这种局面,神宗和王安石制定了几种方法: (一)将兵法。首先是精简军队,裁汰老弱,禁军不合格的可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的即退伍为民。并规定禁军每营马军为三百人,步军为四百人,不足者裁并。精简后的禁军、厢军总数为八十万人,比治平年间减少了三十多万人。然后,对整编后的军队进行训练,神宗每十天亲自过问一次训练情况。在此基础上,以 “将兵法”代替过去的“更戍法”。熙宁七年(1074),首先在开封府界、河北、京东、京西等路实行,共设置三十七将,每将备副将一人,将官、副将都选择有作战经验和军事才能的人担任,由将官训练士卒,使士卒熟悉将官,提高了军队的战斗能力。 (二)保甲法。由于社会矛盾的激化,社会治安秩序比较混乱。保甲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重新整顿社会秩序,以巩固宋王朝的统治。熙宁三年,朝廷颁布《畿县保甲条例》。规定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一人;五十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一人;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副保正各一人。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可以置备弓箭,进行训练,并在夜间派保丁轮流巡警。保甲法首先在开封地区试行,以后推行于五路,最后推行到全国。推行保甲法,一是为了保持社会治安,再就是作为正规军队的辅助军事力量,起到对外防护边境,抵抗辽、夏侵扰的作用。 (三)保马法。宋代的军马,以前由政府的牧监饲养,耗费巨大,而且不敷所用。保马法即由民户饲养军马,按一定比例免除赋税。这样,节省了政府的大量开支,并且与保甲法相结合,有效地加强了民间武装力量的作战能力。 新的科举制度主张以经义取士,应试者不再考试诗赋、帖经、墨义之类,而以诗、书、易、周礼、礼记为本经,以论语、孟子为兼经,企图改变那种“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的状况。同时,对太学进行了改革,实行“三舍法”。初入学的为外舍生,不限名额。以后经过考试升为内舍生,名额二百人。内舍生经过考试升为上舍生,名额一百人。上舍生中学习品行优异者可不经科举考试直接授以官职。 三 改革本来就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加上新法本身有许多不足,再加上在某些方面触犯了享有特权的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所以几乎各项新法都遇到了激烈的反对。而反对尤为集中的是侵犯大地主、大商人利益的免役法和市易法。枢密使文彦博以“祖宗之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为理由,反对变法。熙宁五年 (1072),华州山崩。文彦博说山崩是因为市易司差官自卖果实所致。王安石反驳说:“天意不可知。人们所为,也不必合天意。”东京开封官府原由各商行供给百货,由于官司上下勒索,常在例额十倍以上。倘不如意,就依仗权势进行报复。商行连年赔累,商贩多因此失业。新法实行后,开封肉行请求仿免役钱法,向官府交纳免行役钱,不再交纳实物。神宗诏令市易务与开封府司录司详定诸行利害。市易务于是制定 “免行条贯”公布实行。开封各商行按照收利多少交纳免行钱,即免除行户对官府的供应。即使宫中买卖货物,也要下杂卖场、杂买务,由市易司估定物价高低。免行钱为国家财政增加了收入,对商人也较为有利,但却遭到以往恣意勒索商行和从中渔利的上下官司以及宫内宦官的强烈反对。这股反对力量得到太皇太后、皇太后和神宗皇后的支持。神宗有些动摇,问王安石免行钱事:“何故士大夫言不便者甚众?”王安石直接揭露宦官,说: “士大夫不满朝廷政事,与近习宦官相联络。陛下只看朝廷大小官员不避宦官的能有几人,就知道宦官的害政了。” 又说: “市易司若不是吕嘉问在,谁敢守法不避左右宦官? 不是我,谁敢为吕嘉问辨明,不怕得罪宦官?”过了几天,神宗又对王安石说: “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近臣以至后族,没有不说不便的。两宫 (太皇太后、皇太后)乃至泣下。”王安石对这些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小利而不顾国家大局的后族十分反感,他说:“皇后的父亲向经从来就'影占行人’,因推行免役新法,依条例收入。向经曾来文交涉,没有被理睬。又如曹后的弟弟曹佾,赊买人家树木不给钱,反而由内臣用假姓名告状,诬告市易司。陛下试看此两事,后族怎么会不反对呢?”但是神宗经不起后族的一再反对,命韩维、孙永检查行人利害。 变法也遇到了正直的大臣的反对。苏辙原是王安石所引用,任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但极力阻止青苗法的推行。王安石非常生气,罢苏辙为河南府推官。王安石又推荐吕惠卿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富弼见神宗任用王安石,知道自己不可与之争,于是称病出判亳州。擢陈升之为同平章事。神宗曾向司马光征求任陈升之为相的意见,司马光说:“闽人狡险,楚人轻易。现在二相都是闽人 (曾公亮是晋江人,陈升之是建阳人),二参政都是楚人(王安石为临州人,赵抃为西安人)。如若将来援引亲朋,充塞朝堂,怎能培养正当的风气呢?”神宗道:“陈升之很有才智,通晓政务。”司马光说:“才智非不可用,但必须旁有正士监制。”神宗又问王安石如何,司马光虽然不赞同王安石的一些做法,但仍较为客观地对他作了评价: “有人说王安石奸邪,未免过于毁伤,但是他性子太执拗,不明事理, 也是事实。”神宗又提到吕惠卿, 司马光说: “惠卿��巧, 不是正人。 正是他使王安石负谤于天下。”神宗不以为然: “吕惠卿应对明辩,亦似美才。”司马光说: “江充、李训若无才,怎么能使君主相信?” 陈升之的确为人狡诈,以前做小官时与王安石在淮南结识,王安石很器重他。王安石执政后援引他入朝,又推他为相。陈升之入相之后,请求罢免三司条例司,王安石认为陈负己,与他争论,陈升之称病不朝。王安石荐引枢密副使韩绛制置三司条例,韩绛极力赞助王安石的做法,对神宗说:“青苗法便利百姓,民间都想贷用,请推广至诸路施行。”于是朝廷下诏设诸路提举官,执掌青苗钱的贷收事务。提举官为迎合执政者,以多贷青苗钱为功,不论民户是否需要,是否具有偿还能力,硬性贷与,到期还不上,即由差役逐户催逼,民间骚乱不堪。 当初,王安石与吕惠卿议定青苗法,征求苏辙的意见,苏辙说:“以钱贷给农民,使之出息二分,本是救民,不是为了图利。但是在一贷一收之际,官吏从中为奸,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等到纳钱时,虽富户不免逾期,恐鞭笞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繁忙。唐朝刘晏掌权时,并不行借贷之法,有埋怨者,刘晏答道,'使民侥倖得钱,非国之福; 使官吏倚法督责,非民之便。吾虽未尝借贷,而四方物价贵贱都很清楚。有贱必籴,有贵必粜,因此四方物价平衡,哪里还用借贷!’刘晏所说其实就是汉代的常平法。现在此法具在,公如真有意便民,举而行之,刘晏之功立等可待。”王安石被这番话说得动摇,说: “君言诚有理,让我仔细想想。”于是月余不言青苗之法。 这时,东京转运使王广渊上言: “现在春天农事兴作,百姓苦乏,而兼并之家,乘机邀利。请留本道钱帛五十万,贷与贫民,一年可得利息二十五万。”这一建议与青苗法基本相同,王安石认为可行,把王广渊召至京师,与他商议。王广渊请在河北施行,王安石遂决意推行,逐步行于诸路。 这一来反对青苗法的来势更猛。知通道进银台司范镇上言:“所谓青苗法,乃是唐代衰乱之世行过的。青苗在田,先估其值。收割未完,已催着还钱。这是强盗的办法。”右正言李常、孙觉也上言:“王广渊在河北按户等一律配给青苗钱,从第一等十五贯,到第五等一贯,民间喧然认为不便,而广渊入奏却称民间欢呼鼓舞,歌颂圣德。”韩琦当时在大名府,他上书给神宗皇帝,抨击青苗法,“今乃乡村第一等而下,皆立借钱贯陌,三等以上更许增数,坊郭户有物业抵当者,依青苗例支借。且乡村上三等并坊郭有物业户,乃从来兼并之家也,今皆多得借钱,每借一千,令纳一千三百,则是官放息钱”,说在大名府地区范围内百姓皆不愿贷青苗钱。神宗见到韩琦的奏疏,很受感动,他对近臣说:“韩琦真是忠臣,虽在外任,不忘王室。朕原先认为青苗之法可以利民,没想到却这样害民,可见出命不可不慎重。”执政的大臣陈升之、曾公亮也附和韩琦的意见,指责青苗法。王安石极力向神宗解释,说:“臣论此事,已及十数万言,然陛下尚不能无疑,如此尚为异论所惑,则天下事何可为?”但神宗仍是疑虑重重,他为了稳妥起见,下诏:“诸路常平、广惠仓给散青苗钱,本为惠恤贫乏,今虑官吏不体此意,均配抑勒,翻成骚扰。其令诸路提点刑狱官体量觉察,违者立以名闻,敢沮遏者亦如之。” 看到神宗倾向于反对势力一边,改革很难进展,王安石很生气,他称疾家居,接着上章要求解除相位。这时神宗如允许王安石离朝,新法很快就会象“庆历新政”那样半途而废。神宗还不想就此放弃,只得挽留王安石继续任职,让翰林学士司马光拟旨批答。司马光在诏旨中以神宗的口吻指责王安石:“今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乃欲委事任,退取便安。卿之私谋,固为无憾,朕之所望,将以委谁!”王安石见诏大怒,立即抗章自辩。神宗封还其章,亲书手札安慰他: “诏中二语,失于详阅,今览之甚愧。”王安石余怒未息,坚持请罢任,神宗坚留,又令吕惠卿拟旨,王安石才又继续执政。 过了几天,神宗又当面向王安石解释:“青苗法,朕是被众论所惑,寒食假中静思此事,一无所害,极不过损失一些钱物罢了。”王安石回答道: “只要认真执行,不让小人故意破坏,必无损失钱物之理。” 并进一步提出: “现在应当明确表示新法不可更改,如地方官推行不善,则按法处罚,这样新法就可通行无阻了。” 神宗想重用司马光,向王安石征求意见,王安石说:“司马光所言都是对新政不利的事,所结交的都是对新政不利的人,皇上要这样的人在左右,让他干预国政,臣认为不妥。”神宗原想用司马光为相,经王安石一说,就任命他为枢密副使,司马光上疏力辞道:“陛下若果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然不用臣,臣也会感激不尽。” 神宗不许。司马光九上辞呈,神宗道: “枢密副使是掌兵事的,官各有职,不应当以别的事为辞。”司马光回答说: “臣未受官,则依旧是皇上的侍从,什么事情都可以上言。”这时正值王安石复出视事,遂下诏收还任命司马光的敕诰。 司马光虽然与王安石政见相左,但两个人的私交还是不错的,司马光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写信给王安石,请罢条例司及常平使者。信写得言辞恳切,希望王安石能改变主意。王安石写了 《答司马谏议书》,只是说道不同而已。 文彦博也向神宗陈说青苗法的害处,神宗说:“我派了两个太监亲往民间察问,都说很方便于民。”文彦博争辩道: “韩琦是三朝的宰相,说青苗法不便,皇上不信,只是相信两个宦官吗?”原来神宗所派的入内副都知张若水、蓝元震,与王安石原有交结,二人对神宗极言民情深愿,并无抑配,所以神宗深信不疑。 神宗很欣赏司马光的学识,他还想让司马光仍旧供职,司马光说:“臣自知无力于朝廷,朝廷所行,都与臣言相反。”神宗问: “什么事相反?”司马光说: “臣言条例司不应当设置,又言不宜多遣使者外挠监司,又言散青苗钱害民,岂不是相反?”神宗沉思了一会儿,又说道: “上言者都说法是好法,只是派遣的人不适当。”司马光不以为然,他有些激动地说:“以臣看来,法也不善。”神宗辩解道: “诏命上原来并不许强行贷钱。”“诏命虽不让强贷,可所派的使者都让俵配。比如开封府十七个县,只有陈留知县姜潜在县衙张榜,让百姓自来请贷才发给钱,结果没有一人来请贷。这样看来,其余十六县恐怕都不免是强贷。”神宗无话可说。 关于变法之争甚至已波及于考试取士。熙宁三年取进士,考生叶祖洽在考卷上写道:“祖宗多因循苟简之政,陛下即位,革而新之。”这是有意迎合当政者。吕惠卿当时为主考官,将叶祖洽列为第一,而把攻击新政者列在下等。刘攽复考,全反过来。李大临、苏轼也是考官,编排上官均为第一,叶祖洽为第二。神宗令陈升之当面诵读前几名考生的文章,亲自擢叶祖洽为第一名。苏轼不同意,对神宗说:“叶祖洽诋祖宗以媚当朝,让他为第一,何以正风化!” 苏轼也反对王安石对科举制的改革。王安石认为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建议朝廷兴建学校以恢复古制。废止以诗赋、明经诸科取士的旧例,改以经义、论、策考取进士。朝廷下诏令中书、御史台、三司、三馆审议这一意见。苏轼当时任直史馆、判官告院,他力排众议,认为旧法不可变。他上书神宗说,现在要变法的人提出的办法不外是:“重视乡举德行而忽略文章; 专取策论而罢诗赋; 或是模仿唐朝故事,兼采声誉而不用试卷弥封;或欲罢经生朴学,不用帖墨而考大义。这些都是知其一不知其二。朝廷提倡什么,天下就响应什么。上以考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 上以廉取人,则敝车羸马,恶衣菲食。凡可以迎合上意者,无所不至。以文章而论,则策论为有用,诗赋为无益,以政事而论,则诗赋、策论均为无用。但自唐朝以来,以诗赋出身的名臣不可胜数,为什么一定要废除? 所谓策论时务,无规矩准绳,故学之易成; 无四声八病对偶等讲究,故考之难精。易学而难考,其弊病比诗赋会更甚。 神宗本来对王安石的建议有疑问,看了苏轼的奏疏,觉得苏轼讲的很有道理。当天就召见苏轼,问他当前政令的得失在哪里,让他不必忌讳,直言指陈。苏轼想了想,一字一顿地说: “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神宗悚然,说: “卿此三句话,朕当熟思之。”苏轼退朝后对同列官员讲说此事,王安石很不高兴。神宗想用苏轼修中书条例,王安石说: “苏轼和我所学的所议论的都不一样,可以委任其他事。”建议让苏轼权为开封府推官,想以事务缠住他。可是苏轼处理事务决断精敏,名声因此更远。 御史中丞吕诲上疏劾王安石,举其十大过,对王安石极尽攻击,说;“臣闻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安石外示朴野,中藏巧诈。骄蹇慢上,阴贼害物,诚恐陛下悦其才辩,久而倚畀,大奸得路,群阴会进,则贤者尽去,乱由是生。臣究安石之迹,固无远略,唯务改作,立异于人。徒文言而饰非,将罔上而欺下,臣窃忧之!误天下苍生者,必斯人也!”神宗看罢,把奏章令人封还给吕诲,这是不采纳的表示。吕诲觉得自己一片忠心而皇上不理解,所以请求外任,离开朝廷。神宗对曾公亮说:“若让吕诲出京,恐怕安石自觉不安。”王安石听说,巴不得将吕诲挤出京城,他面见神宗,说: “臣已经以身许国,陛下处事得当,臣何敢以形迹自嫌!”于是神宗派吕诲出知邓州。 当初吕诲将上书时,司马光自迩英殿前往资善堂,与吕诲相遇。司马光悄悄地问他:“今日请对,您准备上言何事?”吕诲指指自己的袖子:“袖中弹文,乃是参新进之人。”司马光明白他说的是王安石,有点愕然: “大家都说朝廷得了人才,你怎么要唱反调?” 吕诲不服气地说:“君实你也这样说吗?王安石虽有些名气,但是好执偏见,不通事物的情理,轻信奸邪之人,喜欢别人奉承自己。听其言论很好,但一付诸实际则用处不大。他若在侍从之位还不要紧,可让他身为宰辅,天下必受其祸。”司马光何尝不是这样认为?不过他说:“现在还没有明显的恶迹,何不等以后再说?”吕诲说:“皇上年轻,新继大位,朝夕与之谋议者,不过是几个大臣。如果这几个人不好,会败坏国事。这乃是腹心之疾,治之唯恐来不及,哪能等待?”奏疏上后,吕诲被贬,王安石更加专权。司马光于是很佩服吕诲的见识,认为自己赶不上他。吕诲曾先后三次担任言官,都是因为弹奏大臣被罢官,因此天下都知道他的鲠直。 滕甫也是被王安石排挤走的。滕甫参与修起居注时,神宗召问以治乱之道,滕甫对曰:“治乱之道,如黑白东西,本是十分明白的,所以变色错位,是因为朋党的缘故。”神宗问: “卿知君子小人之党吗?”答: “君子是没有朋党的,譬如草木,绸缪相附的,必定是蔓草,而非松柏。若朝廷中无朋党,就是才能中等的君主也可以治理得很好,不然的话,即使再圣明的君主也无能为力。”神宗认为这是名言,于是拜滕甫为翰林学士,知开封府。滕甫在神宗面前议论政事,神宗知其忠诚,事无巨细,人无亲疏,常征求他的意见。滕甫也随事解答,没有嫌隐。但他与王安石合不来,二人曾同为考官,言语不合,王安石对他非常反感。正值新法始行,天下讻讻,王安石恐怕神宗信任滕甫,于是找个机会让他出知郓州。 参知政事唐介多次与王安石争论,王安石善于言辞,神宗认为王安石说的对,唐介不胜愤懑,疽发于背而卒。神宗似乎觉得有些歉疚,当唐介病危之时,他亲自去探视;唐介死后,又前去其家吊唁。并认为堂上供的画像不象他本人,命人将宫中收藏的旧本赐给其家。这是唐介以前当谏官时,仁宗密令人画的他的画像,置于温成阁中,亲自题为:“右正言唐介”,外廷并不知道。 当时王安石锐意变法,神宗对他很信任,唐介死后,同列中没有人敢与王安石抗衡。曾公亮多次告老求退,富弼称病不问政事,赵抃能力不济,遇到事情只会叫苦。所以当时人们说,现在朝中的五个宰相是“生、老、病、死、苦”,指的是王安石生,曾公亮老,富弼病,唐介死,赵抃苦,倒也十分凑巧。 新法正在推行之际,又遇到了更大的阻力。当时连年大旱不雨,很多受灾地区的农民流亡到外地。反对变法的人纷纷指责,认为是变法触动了上天的干涉。神宗召问王安石,王安石说:“水旱之灾及是常事,即使是尧、汤那样的圣人也难免遇到。应当更修人事,以对付天灾。”神宗驳斥道: “天灾不是小事,所以这样恐惧,正是因为人事未修。”这时有光州司法参军郑侠绘“流民图”呈上神宗,并上疏说: “去年大蝗,秋冬大旱,今春不雨,都是大臣辅佐不以道所致。”要求将新法一概罢除。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看了“流民图”上画的灾民四处颠沛流离的惨状,流着眼泪对神宗说: “王安石变乱天下。”神宗也很难过。三使司曾布见神宗责问王安石,转过来一再找免行法和市易司的差错,联合市易的倡议人魏继宗反对市易法,攻击吕嘉问,以便排挤王安石。曾布对神宗说,他召问行人,往往涕咽诉苦。神宗命曾布与吕惠卿追查市易务不便之事。吕惠卿坚持新法,与曾布的意见不合,曾布又向神宗攻击吕惠卿。曾布、魏继宗本是变法派,现在也从内部反对变法,加上后族和众大臣的反对,王安石处境非常困难。神宗命中书省改定新法。在京免行钱,在贫下行人名下,特减一万贯。免在京市例钱二十以下者。在京诸门小贩税钱不满三十者,暂免交税。开封府界及诸路受旱灾到五分者,暂停催交所欠官物。又劝说富户向贫民赊贷钱谷,利息由官府督交。流民发给钱粮,以工代赈。同时,神宗又下诏受灾诸路编排保甲、方田造簿,都暂时停止。宫廷中后族要神宗罢青苗法和助役法,命王安石离开朝廷。王安石在内外交困的境况下,已感到难以再继续执政,只得上章恳请辞职。熙宁七年 (1074) 四月中旬,王安石罢相,出知江宁府。 王安石临行前,向神宗推荐韩绛为相,吕惠卿为参知政事。神宗任用二人,新法仍继续推行。当时反对变法的人称韩绛为 “传法沙门”,称吕惠卿是“护法善神”。但吕惠卿为迎合神宗的旨意,推行“以田募役”。这种方法王安石执政时就拒绝推行,后来又从江宁写信说明甚为不便,但吕惠卿置之不理。吕惠卿从私人名位出发,害怕王安石重回朝廷,一心想标新立异,不顾实际情况,强行给散青苗钱,“民不胜其困”。与以前相比,“天下之人,复思荆公(王安石)”。吕惠卿又不把韩绛放在眼里,于是韩绛也对吕惠卿不满,向神宗建议,恢复王安石的宰相职务。这期间,神宗派人继续根究市易司事,查对市易务及曾布奏文。到八月间结案,曾布以 “奏事诈不实”罪,免职出知饶州。魏继宗被迫官停职,吕嘉问也因不觉察杂买务多纳月息钱而免职,出知常州。郑侠不看势头,上书攻击吕惠卿朋党奸邪,请求罢黜吕惠卿,以冯京为相。神宗大怒,免郑侠官,编管汀州。吕惠卿进而追究郑侠攻击免行钱事,受命办案的张琥、邓浦甫查出郑侠的幕后支持者冯京和王安国。王安国是王安石的弟弟,但是反对变法。熙宁八年 (1075) 正月,御史中丞邓绾与邓润甫上疏,请定郑侠等人罪。结果郑侠、冯京、王安国都被罢官。二月间,神宗派使臣持诏书前往江宁府,召王安石回东京,王安石接到任命,立即赶回朝中,恢复了相位。 王安石再度入相,要求重用被吕惠卿排斥的吕嘉问等人,接着又废除“以田募役”,积极推行新法。吕惠卿这时从以前的积极赞助新法,转向打击王安石。王安石复相后因政务繁劳生病,神宗允许他处理少量事务,以便休养。吕惠卿却趁机向神宗告状,说王安石屡称病不治事,积压下事务让他处理。这时吕惠卿与王安石已无法合作,神宗罢去他参知政事的职务,出知陈州。以前积极支持新法的三司使章惇也与吕惠卿有牵连,一起被罢官。 保守大臣们反对新法,王安石早有思想准备,但是改革派内部分裂,给王安石的打击是格外沉重的。王安石曾说过,新法初行,议论纷纷,只有吕惠卿、曾布始终坚信不移。然而短短几年间,改革派逐渐分裂。曾布外任后,王安石还是倚重吕惠卿。复相后想得到吕惠卿的协助,但吕惠卿这时追求的是权位,极力想取王安石而代之。神宗也看到吕惠卿的嫉妒之心,他从保护王安石的角度出发,把吕惠卿赶出朝廷。而这时的神宗也不象前几年那样对王安石言听计从,有时甚至不重视他的意见。王安石对神宗慨叹道:“天下事象煮汤,下一把火,接着又泼一勺水,哪还有烧开的时候呢?”熙宁九年春天,王安石因身体有病,屡次要求辞职。到六月间,王安石的儿子王雱年纪轻轻却病死了,王安石悲痛欲绝,精神受到极大刺激,已无法集中精力过问政事。神宗只好让王安石辞去相位,出判江宁府。第二年王安石连江宁府的官衔也辞去了,此后直到元祐元年(1086) 去世,王安石再也没有回朝。 四 王安石虽然离开了朝廷,但神宗仍继续主持新法,不过作了一些改变。从王安石再次罢相直到神宗去世,整整十年间,新法由神宗一人力行。这一时期已从前期的理财为主转为主要是改革官制与强化军兵保甲。后人称为“神宗改制”。王安石在位时的新法以抑制兼并为中心,神宗的改制则着力于加强宋王朝的国家机器。 首先是对官制的改革。王安石执政时曾调整和充实了一些闲散机构,并为推行新法而设立了一些新机构,但原先存在的官衔与职务不符的情况并未改变。神宗主要对中央政府的文官及其机构设置进行了改革。 宋初以来的官,只标志着地位高低和俸禄的多少,并不充任实际职务。神宗命将原先的文散官略作调整,改二十九阶为二十四阶,作为新的阶官。官员们原来以尚书、郎中等旧官衔领取俸禄,现在改为以相应的新官阶领取俸禄。吏部尚书改为金紫光禄大夫,秘书监改为中大夫,等等。改革后的中央文官,官名与职务相一致。中央其他杂官、武官、低级文官以及地方官都未触动。 神宗改制后,实行三省六部制。以三省长官为宰相、执政。仿《唐六典》制度,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复审,尚书省执行。三省分班奏事,权归中书。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副相参知政事改称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以下官名也有改易。实权主要掌握在右相手里。 神宗初年曾对枢密院的职权有过调整,将所管阁门祇候以上至诸司使差遣,交由新成立的审官西院专领。这次官制改革,仍旧保留枢密院,只是将部分职权随事分隶六曹,专以本兵为职,仍作为最高军事机构,废枢密使、副使,长官改称知枢密院事,副长官改称同知枢密院事。 六部中除兵部因有枢密院,职权只有少量增加外,其余五部都基本上按照 《唐六典》充实了,吏部甚至比唐代的吏部职权还大。吏部改革后由四个独立机构归属改组而成,主管中级文官的原审官东院改为尚书左选; 主管中级武官的原审官西院改为尚书右选;主管初级文官,宋初原属史部的流内铨,后成为独立机构,不久前首先归属吏部,现改为侍郎左选; 初级武官原由宣徽院主管,太宗时分出,设三班院管理,现改为侍郎右选。唐代中低级武官选任属兵部,现都归吏部。户部由三司的主体部分和司农寺部分职权的归属而充实。礼部,原为太常礼院所夺的礼仪部分,和经常另外“遣官知举” 的科举等重要部分的归属而职权始完备。兵部,官制改革后不久又作了调整,除管辖地方武装外,主要职能成为军事供应部。刑部,不久前已将真宗时设立的纠察在京刑狱司并归刑部,此时又将审刑院撤销,其职权属刑部。工部,职权原先几乎全为三司所夺,此时三司撤销,复归本部。 九寺五监,原多名存实亡,只有司农寺成为推行新法的重要机构。前不久废三司胄案设军器监,此时废司天监为太史局属秘书省,并将三司及其他机构所夺职权复归各寺、监。 神宗对作为监察机构的台谏也进行了改革。御史台,于元丰三年 (1080) 重建六察制度,分为六案。官制改革后,分察尚书省六部,称为六察官,名义上还监察在京的各种机构,实际上有许多机构并不在六察之列。六案中户案兼察转运使,刑案兼察提点刑狱。另外设言事官,任谏职,兼察六察官监察权以外的中央机构。元丰七年,侍御史知杂事只称侍御史,为御史台副长官,隶属于台院,长官为御史中丞。言事官改为殿中侍御史,属殿院; 六察官改为监察御史,属察院,御史台制度这样才较完备。谏院,官制改革后被废。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左属门下省,右属中书省,作为谏官。虽是“掌规谏讽谕”,但是“凡朝政阙失,大臣至百官任非其人,三省及百司事有违失”,皆可以谏正。 王安石辞去相位后,神宗亲自主持变法,当时他30岁,正是年青有为之时,而且经过几年的执政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在政治上也比较成熟。他很想通过官制改革,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以改变长期形成的积贫积弱的政局。旧官制机构重叠,头绪纷繁,许多本属各级行政长官决断的事,经常要由皇帝亲自决策。这在北宋建国初期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然而神宗想把主要精力放在已经开始实行的新法方面,而不想用大量时间去应付本属各级机构职权内的事,所以需要改变现行的官制。经过一系列的改革,这套官制更有利于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其基本制度一直实行到宋朝末年未再进行大的变动。宋初设置大量的机构,是为了使宰相和各部的权力分散,并相互牵制,以便皇帝能够大权独揽。到神宗时,宋朝已建立百年之久,统治早已巩固,迫切需要建立较为集中统一的行政体系,使有作为的皇帝有时间和精力去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 官制改革后,神宗继续推行新法,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例如免役法所收的免役、助役等钱,就采用种种办法以增加收入。两浙路用降低出役户标准的办法来多收役钱。原先规定 “坊郭户”的家产不满二百千的不出助役钱,到元丰二年就把这个标准降为五十千了。所以雇役不加多,而岁入比以前增多。元丰七年 (1084) 所收的役钱比熙宁年间多三分之一。 神宗在推行新法的过程中,其富国强兵的总目的与王安石是一致的。但在抑制兼并这一点上,他没有王安石坚决,遇到强烈反对,往往中途动摇。神宗既想增加财政收入,又不愿损害上层既得利益者,结果,负担只有转嫁到下层人民身上。熙丰间,宋朝政府每年所收二税、青苗、免役、市易等达六千余万贯,比嘉祐时增加二千三百多万贯。元丰年间,特设了元丰库,用以储存积剩钱物。仅元丰五年,元丰库收进坊场积剩钱五百万贯,常平钱八百万贯。财税收入的增加,终于扭转了英宗时入不敷出的局面。 五 神宗曾慨叹宋朝自真宗以来对辽国和西夏一味妥协退让,他立志要统一中国。神宗在位时亲自主持了两次大的军事行动,一是对交阯的反击战,一是对西夏的进攻。 交阯位于现今越南北方地区,从宋仁宗末年以来,不断向宋朝边境进行劫掠。熙宁九年(1075)九月,交阯进攻宋广西路的古万寨(今广西扶绥)。十一月,出动六万军队,号称八万,分水陆两路大举进攻宋广西路。水军渡过北部湾,攻占廉州、钦州。陆路直迫邕州,知州苏缄立即调集城里的地方部队共二千八百人,部署防守。交阯军所到之处,张贴榜文,说中国行青苗、助役之法,穷困生民,我出兵是为了拯救百姓。当时宋朝君臣极为愤慨,宰相王安石亲自起草《讨交阯榜》,并调兵前往桂州、潭州以策应。 熙宁十年 (1076) 二月,宋朝任命郭逵为安南道行营都总管、招讨使,率军到达广西前线。但当时邕州已被交阯军队攻占,知州苏缄自焚殉国,军民被杀害者达五万余人。当年夏天,宋军收复邕州、廉州。秋,收复全部失地。十一月,神宗二次下诏解决南征军的军需等问题,一如既往地反击交阯军。十二月,郭逵率宋军进入交阯境内。交阯屯聚重兵于决里隘进行阻击,派有大象组成的军队向宋军进攻。宋军以强弩射象,用刀砍象鼻,打败交阯军,攻占决里隘。 交阯军又在夹口隘设伏兵,宋军绕过夹口隘,间道由兜顶岭向南进军,直抵富良江(今红河)北岸,距交阯首都交州 (今越南河内)仅九十里,然而没有船只,无法渡江作战。宋军将精锐部队隐蔽起来,只留少数兵将挑战,引诱敌军出战。交阯以为宋军势孤力单,便以几万人马渡过富良江,摆开阵势。这时埋伏的宋军主力突然出击,交阯军大惊,纷纷逃跑,其指挥官洪真太子被宋军杀死,并活捉交阯大将阮合。宋军大获全胜,并缴获了许多船只,交阯王李乾德眼看宋军就要兵临城下,赶忙奉表乞降。从此,交阯再不敢侵扰宋境。 然而神宗对西夏的用兵,形势却大不相同。当时,由党项族建立的西夏已经发展为拥有强大武力的军事联合体,不断进犯宋朝西北部地区。神宗变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强兵”,随着 “将兵法”、“保甲法”的推行,宋朝军队作战能力有了一定提高,所以神宗开始考虑改变对西夏的政策。熙宁元年(1068),建昌军司理参军王韶上《平戎策》,认为 “西夏可取。欲取西夏,当先复河湟,则夏人有腹背受敌之忧。”神宗读了这一上书,非常重视,决定对西夏转守为攻。当即任命王韶为管勾秦凤路经略司机宜文字。熙宁四年(1071),又任命王韶为洮河安抚司长官,开始经营河湟地区,准备对西夏的战争。第二年又以古渭寨为通远军,以王韶兼任知军事。不久,王韶领兵进击那里的吐蕃贵族军队,拓地一千多里,招抚人口三十余万。宋朝在此地设熙河路,任命王韶为经略安抚使。熙宁六年 (1073),王韶率领宋军进军一千八百里,占领了宕、岷、叠、洮等州,招抚大小蕃族三十余万帐。这是自北宋开国以来对辽、夏战争中的空前大胜。 元丰四年(1081),西夏国王秉常的母后专权,神宗以为这是进攻西夏的好机会,于是出动大军,兵分五路,共二十多万兵力深入西夏境内,直抵灵州(今宁夏灵武)城下。西夏军决黄河水将宋军淹没,并切断宋军粮道,宋军大败。第二年,神宗听从徐禧的建议,在银、夏之界修筑永乐城以作为屯驻军队的城池,企图困住兴州的西夏军。但城小兵多,又没有水源。不久,西夏即出动三十万大军将城围住,轮番攻打,宋兵有许多饥渴而死。永乐城被攻陷,徐禧也阵亡。宋军此役共死亡将校二百多人,损失士民及民夫二十多万。西北前线的败报传到宋都朝廷,神宗悲痛难忍,竟临朝大哭。从此,神宗彻底丧失了先前的雄心,只好仍旧维持原来对西夏的和议,每年向西夏交纳财物。 元丰八年 (1085)三月,雄心大志的宋神宗由于西北边境军事上的失败在精神上受到沉重的打击,一病不起而去世。国内政治局势随之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新法在司马光的主持下基本被废止了。王安石当时在江宁,听到神宗驾崩的消息悲痛不已。他写诗以悼念这位大力支持他变法事业的年轻皇帝:“聪明初四达,俊乂尽旁求。一变前无古,三登岁有秋”; “他日老臣泪,湖海想遗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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