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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春牛与抱“大猪”

 风吟楼 201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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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春牛与抱“大猪”

 作者:彭妙艳  

 许多民俗,是在旧时礼式中逐渐俗化而成的。
 从鞭春牛到抱“大猪”,可以看到这个流变的大致情状。
 所谓“鞭春牛”又称鞭牛,是一种源远流长的由官办转为民行,由礼仪变化为民俗的崇农、祈福活动。源于三代,至宋大兴,延续至清代末造,随着封建制度的被推翻而偃息。在潮汕尤其是揭阳地区,则转为民间的“抱大猪”活动。


 《周礼·月令》有着关于鞭春牛的最早记载:“出土牛以送寒气”。这一个礼仪,从此一直保留下来,但开展的季节则改在春天,唐朝已盛,入宋,由于宋仁宗曾经郑重其事地颁布《土牛经》,促使这一礼仪成为风俗,传播更广,影响更深。
 鞭春牛由官府主办。立春日或春节开年,造土牛以劝农耕,州县长官组织农民鞭带土牛,象征春耕开始,以示丰兆,策励农耕。
 至清乾隆年间,揭阳境内历史上各县如揭阳、普宁的县志,在《风俗·节序》上都有关于鞭春牛的具体记载,说明这一时期,鞭春牛的官办劝农活动,尚在正常开展。

 如普宁县志《风土志·节序》中写到:

 立春前一日,有司迎春东郊,观者夹道。辨芒神之式及土牛之色,以知水旱丰歉。至鞭春后,小民各分取土牛余土,归置圈下,以旺牲牧。

 《揭阳县志》卷七《风俗》也有类似记载。
 进入民国之后,由于移风易俗,几乎所有封建社会时代官办的仪典都取消了,鞭牛也在其中。但“取土牛余土,归置圈下,以旺牲牧”这一植根于民间的祈福活动并没有消失,只是转化为与礼无关,纯粹属于民间的个体活动。名称与形式上都有些变化,其“遗存”的民俗,就是广为人知的“抱大猪”。
 1992年普宁县文化局、文化馆编的《普宁民俗篇》中有《抱“大猪”与送香船》一文,就详记了抱“大猪”这一民俗的具体操作过程:

 解放前,在普宁、潮阳一带地方,有正月十五抱“大猪”的风俗。所谓抱“大猪”,就是到田里抱黎冬后的田土块,回到家里祭祀一番,祈求当年家里养的猪能长得顺,长得大,长得快。家里养多少头猪就抱多少块土块。时间多在当天晚饭前,由主妇先拜猪槽公;接着用香三条,元宝一个,以长辈至晚辈,在各人的背后轻抹三次,名为“胶罗”平安;然后到田头烧香化纸,取回土块,再放在猪槽公前祭拜;最后把土块放到猪寮顶干净之处。抱“大猪”最大的禁忌是开声。在往返的路上切不可与人打招呼,遇到有什么急、险的事也不能发言,若开了声,当年的猪就不顺。

 非常明显,这抱“大猪”的民俗,就是从当年的鞭春牛礼式兑变而来。当然,有着若干仪式、元素的变动,增加了不少世俗文化尤其是平常所说迷信色彩的环节,使祈求的味道更浓。这是许多民俗流变的一个具有典型性的表现。
 由传统的礼仪转变为民俗的,出花园、行彩桥等都是。这是许多现在存在、流行的民俗的共同特点。由官办而转变为民办,由特有而转为普及,由庄严而转为带着一定的娱乐色彩,百几十年的历程,使许多礼仪走向民间,使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得到参与和体验,影响圈和影响力都得到扩大。所以它的延续时间,比之原来也常常举行官办鞭春牛礼的地区、如吴越、粤西等地,要长了很多。


 这也就是潮汕与揭阳民俗活动形式特多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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