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对航空器而言,持续适航至关重要。没有持续适航,就没有航空器的持续运营,也就谈不上航空器的商业成功。作为航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航空发动机的持续适航性直接影响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进而影响其商业运营,对客户带来较大影响。 一是符合,即航空器符合型号审定时的技术状态;二是改正,即特定型号的航空器和产品由于在标准制定或标准符合方面可能存在未探明的变化,同时由于设计缺陷和制造缺陷可能引起不可预计的综合失效,以及可能存在意料之外的操作条件或者环境条件等因素,实际的适航安全风险水平可能会高于设定的标准。这时需要制定相应的改正措施,来保证飞行器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 为了完成持续适航第一项任务,首先要提前计划和制定保持飞行器安全固有品质的方法和程序,然后按照已经制定的方法和程序运行。在飞行器型号审定阶段,持续适航文件(ICA, Instructions for Continued Airworthiness)的制定就是完成这项任务的一种文件表现形式。 持续适航的第二项任务是不能预计和计划的,解决的办法是采用风险管理的方法来识别,并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持续适航在避免事故和事件的发生,提高航空器安全性和可靠性,改进航空器的设计,提升航空器的市场竞争力等诸多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1970年之前,美国的航空器制造厂家就已经建立了专家队伍来评估航空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失效和缺陷对飞行安全的影响,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正/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飞行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近些年来,适航风险水平在定量分析方法上有了很大的发展,这种方法是通过对不利于持续适航的信息进行全面的收集、分析和评估来更加精确地判定实际的适航安全风险水平,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必要的措施。以美国和欧洲为代表的国外先进航空器制造国在这些方法的基础上建立了完整的标准和规范,最终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持续适航体系。 持续适航文件是指保持产品的固有设计特性与可靠性,航空器和发动机制造厂家制定的准确详尽、便于使用、且能正确地指导使用和维修活动的一系列文件,其具有法规性、有效性和规范性的特点。作为航空器制造人提供给运营人的重要技术资料,持续适航文件必须满足相关要求,才能保证运营人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航空器,并保持航空器的固有安全性水平。 持续适航文件是依据民航规章要求而编制的,并经过民航局批准或认可,是适航规章在技术操作层面的延伸,是航空公司落实持续适航责任的技术标准规范。在未经民航局批准的情况下,航空公司或MRO企业不得擅自更改或违背持续适航文件的要求进行维修活动。 持续适航文件必须定期更新与版本维护,包括服务通告SB(Service Bulletin)的贯彻落实、构型的变化与控制、不同构型零件之间的互换性及影响等。 持续适航文件在使用中起到了技术规范的作用,为了保证文件体系的完整、便于使用,主要的技术规范如ATA2200和S1000D对持续适航文件的内容、版本控制和分发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推荐各类手册的内容和编制格式。按照国际通用规范或行业标准编制的持续适航文件,除手册名称之外,内容和编排格式几乎保持一致。例如,熟悉CFM56发动机手册的技术人员在稍加培训的情况下,可以无障碍的使用其它发动机手册。民用航空发动机持续适航文件的规范性,可以大大提高客户或MRO企业维修发动机的高效性、便利性。 根据S1000D技术出版物国际规范、适航规章CCAR33.4条款和33.5条款的相关要求,发动机持续适航文件可分为:
此外,与运行支持相关的文件还包括服务通告SB、适航指令AD(Airworthiness Directive)、服务信函SL(Service Letter)等。 CCAR33部A33.3条对发动机持续适航文件内容范围进行了描述,包括:
CCAR33部33.5 条规定:每一个申请人必须备有在型号合格证颁发之前可供中国民用航空局应用,在发动机交付时可供用户使用的经批准的发动机安装和使用说明手册。 持续适航文件是保证发动机可持续运行的基本文件,其内容应该详细,图文并举,工程可操作性强。 《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文件》(AC- 91-11)第9.1条中描述了书面验证要求、实操验证要求和重复验证要求:
发动机的持续适航性由发动机营运人、型号合格证持有人及双方的管理当局共同来保证。尽管发动机营运人是发动机持续适航性的主要责任人,但由于自身工程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制约,营运人需要依靠发动机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提供的“全面、周到”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因此持续适航工作实际起始于发动机设计阶段,制造人应充分考虑发动机的持续适航要求,并编制完整、准确具有良好可操作性的持续适航文件,作为保证发动机持续适航的重要技术保障资料。 作者 | 徐友平 责编 | 左程元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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