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以其雄伟的气势,巨大的力量和独特的外表被誉为百兽之王。在古代,人们常常将那些有气势、有威权的文臣武将称为“虎臣”、“虎将”等,表明了古人对虎的崇拜。但另一方面,穴处山林的虎又常常袭击人及禽畜,毁坏财物,祸乱一方,给人们造成巨大的恐惧阴影。因此,古代多有关于虎患的记载,最熟悉的莫过于《水浒》中的景阳冈大虫。尤其到了元代,气候剧变,各种自然灾害频发,随之而来的虎患也处于多发的时期。 《水浒》中武松打虎 虎患概况虎患灾害贯穿元代始终,《元史》中关于虎患的最早纪录出现在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当时寿州、颍州二地荒地很多,经常有虎出没并吃人。元初虎患频繁,有记载的就有多起:至元十五年(1278),“属县盐城及丁溪场,有二虎为害”;至元十六(1279)年七月,高邮路“有虎为害”;至元二十七年(1290),江浙行省“虎入城市”;至元二十八年(1291),“虎入南城”;皇庆初年,饶州路的“鸣山有虎为暴”等等。尤其是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阔阔真太后亲自到五台山大建佛宇,为民祈福,这本是朝廷笼络人心的一件美事,但工部司官吏为了准备营建佛寺所需要的木材,让数千人入山林伐木,谁知山林中虎豹众多,死伤者百余人,百姓尚未获福便已先受害。 元代的老虎虽然屡屡入市作恶,但其实老虎袭击人类的案情更多是发生在野外,野外打猎和居于野外者往往最容易遭到猛虎袭击。比如元初战将玉哇失“尝出猎遇虎于隘”;隶属皇子察合台部的按竺迩“尝从大猎,射获数麋,有二虎突出”;蔡州人高兴“尝步猎南阳山中,遇虎”。而在野外农作或生活的人更容易遭到老虎袭击。比如泰定二年(1325),漳州长泰人施合德,其父在田耕作时,为虎扼于田,他与其弟持斧杀虎,使得其父得以生还。
杀虎救父 《元史》中也记载了《水浒》中李逵杀虎的原型人物。此人叫石明三,是个农夫,与母亲住在余姚四明山上。有一天外出回来,不见其母,只见茅屋一壁已经洞穿,卧房内正好有三只虎子蜷蹲着,知道母亲已经被老虎所害。于是,石明三大叫一声,抡起身边携带的砍刀,冲进屋内,杀尽虎子。杀掉虎子后,石明三痛不欲生,欲哭无泪。但很快想到母虎就要回来,于是在屋内操起砍樵的利斧,立壁一侧等候母虎的到来。不一会儿,母虎果然窜回,石明三使出浑身壮力,砺虎首,碎之,“取肝脑磔诸庭”,以斧指天哭喊到:“我虽已杀四虎,但不足以报我母之仇。”于是他开始寻找公虎所行的踪迹,执斧藏于崖石口等待。果然,公虎从崖下经过,石明三又奋勇跃下,当着虎首连斫。虎毙,石明三亦耗尽体力,站立而死。此事可谓惨烈异常。
石明三杀虎 对虎患的应对措施元代虎患猖獗,危害甚大,对人民生活造成了不小的恐慌,时人甚至发出“虎虽未噬人,人犹畏惧其虎也”的感慨,已经到了谈虎色变的地步。古代人民在长期与大自然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渐掌握了应对自然灾害的措施和方法,从最初的畏而敬之到积极面对,元代官民为应对虎患灾害采取了多种措施。 官方捕杀。元朝政府规定:“若有虎兽害民去处,召募猎户惯熟射虎人等,用心捕杀,获虎一只,照依行省体例,年销钱内官给赏钞三十两。捕虎不严,取招断罪。”除了严厉监督官兵及打捕之人对害人之虎多方捕杀外,政府又规定:“如或不系应捕之人,自愿设机捕获者,皮肉给付本人以充赏赐,似为相应”,鼓励民间自发的捕虎行为。元朝政府对在禁地内进行围猎活动的人给予严惩,但又允许在禁地内围猎虎、狼和野狐等动物可见元朝政府对于虎患问题的高度重视。 捕杀老虎 在朝廷的大力支持下,元代各级官府以及军营都对老虎展开捕杀。老虎闯入城市作恶,为害人间,官方发现后立即采取措施,就地格杀。与老百姓不同,官方往往拥有射杀性武器,因此面对老虎的时候,往往利用弓箭等长距离武器进行射杀。比如元初战将别的因在信阳任官之时,信阳老虎频繁出没,别的因骑马射虎,虎立即毙命。为了鼓励杀虎,政府对杀虎能手进行封赏。元初,中山无极人张兴祖,平生射虎数十,人称“杀虎张”,授真定新军万户。至元十七年(1280)七月,以松州知州仆散秃哥前后射虎万计,赐号万虎将军。
元代的老虎除了被官方捕杀之外,也会被元代专门饲养禽畜的鹰坊豢养。比如至元二十一年(1284)二月十三日,朝廷就曾把江西叛贼的妻儿赐给鹰坊中的养虎人。 民间捕杀。元代民间老百姓深受虎害,对虎恨之入骨,与老虎之间的仇恨可谓不共戴天。尽管大多数老百姓受限于武器设备等条件,面对虎患没有远距离射杀的优势,但仍然充分发挥了各种聪明才智应对猛虎。民间捕虎,往往齐集乡勇,共同行事。宋代以来,随着对虎的认识趋于理性,人们总结了虎的很多习性。如虎怕荆棘,在虎频繁出没的地区,乡村农家经常把荆棘挂在墙上御虎;采取编织竹篱的办法来防虎;在老虎出没的地方挖深井诱其跌落后捕捉等等。 杀虎救人 百姓生活艰苦,捕获到野兽一般是上缴官府以换取钱财,老虎皮肉价值昂贵,元代政书《元典章》规定一张老虎皮能换取五十张貂皮,比起其它野兽诸如金钱豹、熊、鹿等野兽的皮要贵很多。有些百姓以虎皮换钱,留下虎肉自己食用,补充食物来源。由元代养生家贾铭在《饮食须知》的记载可知,食用虎肉已经成为元代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常见现象。
地方官员祭天祈神。捕杀无疑是消弭虎患最有效的方法,但捕杀的成本过高,往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而且,很多地方官员都是饱读诗书的儒士,手无缚鸡之力,面对凶猛残忍的恶虎,根本不可能像别的因、完者都拔都等武将那样击杀,采取的更多是祭天祈神这类手段。比如至元十二年(1275)九月山西泽州地区虎患复发,时任平阳路总管府判官的王恽移文泽州山神,请求神灵驱逐捕杀猛虎。老虎乃山中之王,因此官员祭祀祈祷的对象多为主管山林的山神。但除了祭祀山神之外,元代地方官员也有祭祀忠烈庙神消弭虎患的。忠烈庙是为了纪念一地卓越人物的庙祠,在人们心目中具有保一方平安的力量。 虎患问题探讨虎患问题,是关乎伦理道德和生态环境的社会现象,也从侧面反应了元代社会的发展情况。 首先伦理道德方面,以忠、孝、仁、义为代表的社会伦理观念是中国古代社会思想文化中永恒不变的主旋律,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不仅生生不息,而且历久弥新,内涵和形式日益丰富。虎患灾害的每一次出现,都是对社会伦理道德的严峻考验。《南村辍耕录》记载了一个故事:大德年间,荆南有九人结伴走山路,恰逢大雨,便于路旁的山洞避雨。忽然有只虎盘踞在洞口咆哮,堵住去路。此九人中有一个傻子,其余八人密谋将此人推出去给老虎,他们伺机而动。结果人是推出去了,结果山洞塌了,八人都被压死了,只有傻子活了下来。在共同面对虎患的危急关头之际,此八人竟然抛弃信义不顾,为了能够存活欲陷朋友于死地,用心险恶,真可谓恶有恶报。
虎 在面对严重虎患灾害的时候,元代社会从中央到地方,从官方到民间,都是以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去应对的。地方官员恪尽职守,用射杀或祈神驱逐的方法消弭虎患,以及民间百姓如石明三杀虎为母报仇等事迹都践行了以忠、孝、仁、义为代表的社会伦理道德。 其次生态环境方面,元代的虎患灾害主要发生在两浙地区,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宋元时期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和人地关系的情况。宋元之际,由于南宋朝廷的投降,两浙地区并没有遭到太大的战争摧毁,社会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经济的繁荣拉动了人口的快速增长,导致耕地资源日渐紧缺。 到了元代,人口密度的提高导致耕地不足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有限的耕地资源不足以支撑不断增加的人口,宋代以来,人们开始对生态环境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和利用。两浙地区地形以丘陵和山地为主,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广泛分布,当地民众为解决衣食之需,对山坡地进行了广泛的开垦,导致包括老虎在内的各种自然生物的生存空间和食物资源大幅度减少,迫使老虎铤而走险,闯进人间觅食。除了老虎之外,其实还有狼狈、豹熊之类的生物为祸人间。以虎患为主的动物入侵灾害频繁,正是元代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信号,凸显了该时期人地关系渐趋紧张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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