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喊冤:我用的连轺,可不是你们说的连翘 《伤寒杂病论》阳明篇262条载:“伤寒,瘀热在里,身必黄,麻黄连轺赤小豆汤主之。”麻黄连轺赤小豆汤,组方:麻黄、赤小豆、连轺、杏仁、大枣、生梓白皮、生姜、甘草。是治疗表邪不尽,瘀热在里,身必发黄的主方,该方可视为由麻黄汤或麻杏石甘汤化裁而来。叶天士、王旭高、丁甘仁均曾仿效该方治疗黄疸,现今根据此方随症加减广泛用于黄疸型肝炎、急慢性肾小球肾炎、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特应性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等多种病症。麻黄连轺赤小豆汤方中有“连轺”,如今多被连翘所替代。但是,“连轺”真的是连翘吗? 一、今连翘非古连翘 早期的《神农本草经》(汉,约公元前32—公元5年之间)、《本草经集注》(南朝,约492-500年)中均载有连翘,只言“生山谷”、“生太山山谷”,并不见植物形态表述,因为到底是何植物,无法得知,只能从后世本草著作寻求答案。不过,《集注》中记载说连翘“今用茎连花实也”说明当时社会所用连翘是其地上部分。至《新修本草》(唐,659年)中继续延用《本经》与《集注》的记载,但苏敬按语提到“此物有两种:大翘、小翘”“今京下惟用大翘子,不用茎花也。”说明在唐代时期药用为大翘,此时不再使用“茎花”仅用其“实”,即在陶弘景“用茎连花实”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为药用果实。 《新修本草》对大翘的表述为“叶狭长如水苏,花黄可爱,生下湿地,着子似椿实之未开者,作房,翘出众草。”《日华子本草》(五代吴越,约908-923年)则记载:“独茎,梢开三、四黄花,结子内有房瓣子。”独茎,叶狭长如水苏叶,茎顶具花3~4朵,黄色花瓣,果实似椿树果实,果内有室瓣,这些符合湖南连翘的特征,即金丝桃科金丝桃属黄海棠 Hypericum ascyron 。现今《药典》(2015版)所用连翘来源为木犀科连翘属连翘 Forsythia suspensa 的干燥果实。黄海棠属于草本植物,《尔雅》(公元前400年-前200年)便将其收于“释草”中,以“连翘草”为名也可见于《外台秘要》(唐,752年)中,而现今所用连翘为木犀科属落叶灌木,所以今连翘与秦汉唐时期所用连翘并非是同一植物来源。 二、连轺为古连翘根 连轺(音:yáo)在《神农本草经》中并无其记载。《本草纲目》(明,1578年)说:“按《尔雅》云:连,异翘。则是本名连,又名异翘,人因合称为连翘矣。连轺亦作连苕,即《本经》下品翘根是也。”李时珍的意思是:《尔雅》中连翘本名为“连”,又称为异翘,后人将名称连贯起来称为连翘。连轺又称为连苕,也就是《神农本草经》中所载的下品药中的翘根。但是翘根为用至《本草经集注》载“方药不复用,世无识者也”,说明陶氏时期翘根已经不再使用。陶氏又在连翘条下讲“今用茎连花实也”,“今用”两字的表述也可说明在之前的时代有用非地上部分入药,也就是以根部入药。这也为尊《神农本草经》的张仲景所用连轺为连翘的根部提供了佐证。 历代注解《伤寒论》者也不乏认同这一观点。如元代王好古(约公元1200-1264年)有言:“此即连翘根也。能下热气,故张仲景治伤寒瘀热在里,麻黄连轺赤小豆汤用之。”清代喻嘉言《尚论后篇》(清,1739年)也讲:“连轺,用连翘根也,气寒味苦,主下热气。”徐大椿《伤寒论类方》(清,1759年)则说:“连轺即连翘根,气味相近,今人不采,即以连翘代可也。”日本川越正淑在《伤寒用药研究》(1797年)中提到:“按连轺亦作连苕,本经云连翘根也。又按实与根共均扬散之用也,惟实则专扬散于外,根则专扬散于内,是为之小区别也。”近代张锡纯《医学衷中参西录》(1909年)中记载:“连轺非连翘,乃连翘根也。其性凉能泻热,兼善利湿,后世改用连翘则性不同矣。” 谢宗万先生也认为上自汉魏六朝,直至唐宋盛世,均以金丝桃科黄海棠为正品。连轺、翘根为其根之处方用名。但是到了宋代,木犀科连翘这个“新兴品种”逐渐成为正品,而金丝桃科黄海棠药用地位则退居为地区习用品。现如今关于连翘的古今基质演变的考察论证的文献资料也并非少见,基本都取得了这一共识。流传于市面的各种伤寒论解读作品、高校教材,应该将“真相”如实交代,只有这样,才是对历史的真正负责,只有这样,才是对古人的最真实的尊重! 尊重客观事实 还原历史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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