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肯定不得税前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社保滞纳金允许税前扣除吗? 通过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社保滞纳金支出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是各地政策也有不同! 如《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费滞纳金能否税前扣除问题”的处理意见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9 号)有关规定收取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比照税收滞纳金,不予税前扣除。 目前山东省内尚未出台社保滞纳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的答复! 滞纳金一般账务上如何处理? 不管是税收滞纳金还是社保滞纳金,一般入账方式: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支出 1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元 提醒一 对于不得税前扣除的滞纳金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及时纳税调增处理,避免留下税务风险! 提醒二 目前不能税前扣除的滞纳金仅限于税收滞纳金,其他滞纳金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产生的滞纳金“费用”可税前扣除,则其滞纳金可税前扣除;产生的滞纳金“费用”不可税前扣除,则其滞纳金不可税前扣除。 比如: 商业保险产生的滞纳金,发生的商业保险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则其产生的滞纳金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 如发生的商业保险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则其产生的滞纳金也不可按规定税前扣除。 转自公众号: 郝老师说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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