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警示教育就是通过听“别人的故事”让自己受到警示,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廉洁自律的“标配”和特色武器。但让警示教育发挥价值,真正触动党员干部的灵魂,警示教育不能“走形式”,要多“走心”。 首先是增强切身感。警示教育中,大贪大腐的典型案例不在少数,但党员干部往往认为这些案例离自己很远,与自身无关,以旁观者居之。如若精心选择本地的警示案例,“主人翁”是党员干部“熟人”甚至是朋友,增强党员干部的切身感,对党员干部内心的触动更大。 其次是提高针对性。警示教育固然需要全覆盖,“一个都不能少”,但也不可“一锅菜招待百家客”。教育内容要根据教育对象的身份、岗位、职务等匹配,同时也要与当前形式和主要任务相联系,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避免摆“花架子”,才能取得实效。 再次是强化日常性。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一定成效,但滋生腐败的土壤尚未根除,只有做到镜鉴常在、警钟长鸣,才能防止党员干部思想懈怠。“滴水穿石”,通过时时刻刻、无处不在警示教育,才能让党员干部时刻筑牢思想防线。(郭果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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