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滨 原载于《历史教学》(中学版) 公元476年,本已日益衰弱的西罗马帝国在蛮族的打击下最终崩溃了,西方在经历了古希腊、古罗马的辉煌之后进入了另一个历史空间。随着西罗马帝国终结的不仅是它的帝国统治,还有它整齐的城市、宏伟的宫殿、灿烂的艺术、睿智的思想以及系统的法律。从此之后直到地理大发现的时代被历史学家称之为“中世纪”,这个时代大约从公元500年开始到1500年结束,差不多聚汇了一千年的光阴!这个时代开始时是蛮族击毁了西罗马帝国,那么,什么是“蛮族”呢?通俗地说,就是那些没受过教化的、不知礼数的、甚至不识字的野蛮人!那些日耳曼人、斯拉夫人。同样也是这些人成为了这一千年中西方历史舞台上的主角。中世纪结束后,人们把自己的这段历史称为“黑暗的中世纪”!“黑暗”就意味着无知、愚昧和恐怖。这就是过去几个世纪中西方人对那段历史的看法。但是,中世纪果真那么黑暗,那么可怕,那么不堪回首吗?也许只有认真地回顾这段历史才能找到答案。 一、中世纪的政治结构及其历史影响 公元476年奥多亚克废黜西罗马帝国的最后一位皇帝,西罗马帝国的疆域也彻底分崩离析。此后昔日帝国的疆土完全变成了蛮族王国的世界,西哥特人占据了西班牙、法兰克人征服了高卢,盎格鲁—撒克逊人进入了不列颠岛。其中法兰克王国政治结构的演变为西方历史造就了一些独特的东西。 公元486年克洛维建立了法兰克王国,是为墨洛温王朝。751年墨洛温王朝为加洛林王朝所替代。自加洛林王朝开始,西方形成了一种新的政治乃至经济上的社会结构,这就是封建制度。我们也常称之为封建社会、封建主义。封建制度对我们许多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其熟悉的概念,然而却又有可能是极其陌生的概念。提到封建制度,很多人会自然而然地联想起落后、专制、保守等太过熟知的特征,封建主义简直就成了万恶之源的代名词。然而,除了这些空洞的概念,还有什么呢?封建制度出现在8世纪的加洛林王朝,而不是西罗马帝国及其奴隶制终结的5世纪,不是继奴隶制度结束而出现的,仅凭这一点也许就已经令一些人感到惊讶和陌生了! 对于20世纪的人们来说,中世纪是何等的遥远。但《大宪章》的精神并没有因历史的久远而湮没,反而在岁月的磨砺中愈发熠熠闪光。今天,《大宪章》的精神已经成为英国和美国宪法的源头和基石。因此,许多学者都承认现代西方的民主制度与中世纪的某些方面有着无法割断的历史渊源。正是中世纪的土壤孕育着一颗小小的、很可能是弱不禁风的种籽,但它却长成了今天的参天大树。那么,中世纪真的只有黑暗吗? 二、中世纪的经济与社会生活 农业生产是中世纪最主要的经济活动,80%—90%的人都生活在农村。由于保留了早期游牧民族的遗风,西欧的农业生产兼有耕作和畜牧两种特征。农作物主要有小麦、大麦、黑麦等,放牧的牲畜包括牛、羊、猪之类,另外还会有一些家禽。中世纪的最初几个世纪中二圃制是主要的土地使用形式,每年都有一半的土地用于耕作,一半休耕。这种方式自古罗马时代就开始使用,一直延续到中世纪结束以后。有些地方还使用临时耕作的方式,一块土地种植几年后地力就下降了,于是人们就将它抛荒,另拓新地。至少在中世纪的前几百年中,农业技术比起古罗马时期并没有多大变化。因此很难说这几百年中生产比过去进步了,有些地区甚至再过几百年以后的生产水平也没能比古罗马更高。可能从公元8世纪开始出现了一种新的土地使用方式——三圃制。三圃制每年只休耕三分之一的土地,所以土地的利用率比二圃制提高了。但三圃制仅在今天的法国北部、英格兰等地方使用较多,直到中世纪以后很长时间二圃制在许多地方仍很盛行。 蛮族入侵不仅摧毁了西罗马帝国,还摧毁了帝国的城市,再加之战乱纷起以及东方阿拉伯人的兴起,西欧的商业从此衰落,甚至连货币也不像以前那么有用,只能窖藏起来。这就是11世纪以前的西欧商业水平。 从11世纪起衰落已久的欧洲商业开始复兴,随着商业的复兴,城市和手工业渐渐繁荣了起来。中世纪的城市不同于古罗马的城市,这些城市及没有统一的规划,也没有纪念碑和公共浴室。但中世纪城市的最重要特征是工商业聚集地,手工业者和商人是主要居民。城市都建立在领主的土地上,受领主的管辖,城市居民也因此饱受领主的盘剥。工商业与农业不同,需要更多的行动自由和经营空间。于是城市开始通过赎买等各种手段从领主那里取得特许权,以实现城市自治。获得特许权的城市就成为了自治城市,自治城市由工商业者自己管理,甚至还组织军队来保卫自身安全。城市居民也就摆脱了领主的控制,成为了自由人。到13世纪,西欧的城市大多成为了有特许权的自治城市。城市与自由成为了两件密切相关的事情。按照城市的惯例,一个人只要在城市中住满一年零一天,他就成为了自由人。即使这个人过去的身份是农奴,他的领主也不能将他捉回去。因此,中世纪有句谚语,叫做“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在中世纪,多数劳动者都是依附于领主的人,没有或是缺乏人身自由。在多数人都失去自由的时代,自由却成为了城市人的特征,城市就成了人身依附关系海洋中的孤岛,保有自由的孤岛!当然,城市获得自治权并不是轻而易举。有时和平的方式达不到目的,城市甚至会以武力相对抗,迫使领主让步。1077年康布雷城发生了反对主教格拉德二世的暴动,建立了自治城市。1066年狄奥都主教被迫同意将自由宪章颁发给惠伊城居民,1135年马因斯获得了自治宪章,1198年蒙德里马也得到了宪章。一些西方学者认为资本主义精神正是起源并生长于自治城市的市民阶级之中。市民是中世纪的特殊群体,这个群体到了近代史就成为了“第三等级”。由此,我们一定会联想起法国大革命,联想起罗伯斯庇尔、马拉、丹东。 中世纪晚期横跨欧洲大陆和沿海的长途贸易已有了很大的发展。意大利商人、德意志各城市同盟的商人转辗于伦敦、布鲁日、威尼斯、佛罗伦萨等地,将粮食、葡萄酒、木材、咸鱼等商品输往所需之处。远途贸易的兴盛同时也促进了商业技术的革新。为了筹集足够的资本和降低风险,合伙的经营方式日益流行,为以后合伙公司和股份公司等现代企业制度打下了基础。现代银行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晚期,意大利商人以经营货币兑换和结算见长,银行业务便从此开始。意大利银行家遍布欧洲很多地方,1338年佛罗伦萨有80家商号经营银行业务,最著名的是巴尔迪和佩卢奇家族,这两个家族还曾在英格兰设有银行。银行家不仅向商人提供金融服务,还借钱给国王和贵族们,满足他们打仗的需要和奢侈的欲望。14世纪由意大利商人发明的汇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金融工具。它是一种能代表一定数量金属货币的文件,商人们可以在交易时使用汇票而不必支付现金,这不仅避免了麻烦而且还更安全。英国工业革命中纺织等行业都很缺乏资本,商人们正使用汇票来完成大量的原料和成品的买卖,从而创造了愈来愈多的生产和交易机会。 中世纪的确使多数劳动者失去了自由,但即使社会下层的农奴也有机会向领主要求他的权利,市民也有机会维护自己的利益。中世纪的经济、社会生活难道只有黑暗吗? 三、中世纪的信仰、文化和法律 蛮族人本来并不信仰基督教,是基督教的传播把他们逐步教化成了基督徒。这一过程是在中世纪最初的几百年中完成的。中世纪的西方由此成为了一个基督教大世界,这一宗教信仰至今仍是西方人信仰的主体,绝大多数西方人也还是基督徒。的确,中世纪的基督教会一定程度上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但这不是由于人们信仰神,而是由于只有罗马教廷才能解释教义。信仰的思想由一方控制,当然会封闭人们的耳目、束缚人们的思想。然而,不能把基督教等同于黑暗、愚昧、反科学、泯灭人性等概念。不要忘记,哥白尼、伽利略、达·芬奇、培根、牛顿、瓦特、洛克、华盛顿、马丁·路德·金等等都是基督徒。 “博爱”是基督教的重要理念和道德,是一种对需要帮助的人们的关爱,而且这种关爱并不要求回报。《圣经》上说:“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圣经·约翰一书》)这就成了基督给人们的启示。出于这种观念中世纪的基督教会承担起了救助贫困弱小的责任,欧洲各地的教会大多设有济贫院,为那些贫困无助的人提供食宿、医疗等帮助,有些做法一直保留至今。一些富有的基督徒还拿出自己的财产创办慈善机构,收容孤儿、救济老人。中世纪许多修道院等宗教组织也都设有孤儿院收养孤儿。13世纪末,教会就在各地设有800多家孤儿院。教会和教徒们的做法为社会化的扶危济困工作开创了先例,积累了经验。16世纪时,英国的济贫工作开始由各地方政府负责。1601年英国政府颁布了《伊丽莎白济贫法》,不仅救济那些孤老病残的无助之人,还帮助有工作能力的人就业。《济贫法》的实施成为由政府负责提供民众保障的开端,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英国逐渐形成了现代的福利保障体系。今天西方的福利国家制度与基督教的观念和中世纪以来的救助形式之间有着清晰的历史渊源。 中世纪最初的几个世纪里,基督教的神职人员、修道士是当时唯一有文化的阶层。古代的文化也正是在这些人手中无声地传承下来。公元528年本尼迪克在意大利的卡西诺山上创立了修道院,此后本尼迪克派修道士在很多地方都建立起修道院。本尼迪克修道院通常都设有图书馆,修士们出于虔诚的信仰每天都在那里潜心苦读。他们阅读的书籍主要就是《圣经》、有关基督教的著作以及古希腊、古罗马的一些典籍。789年查理曼大帝曾命令全国兴办学校教育子民,并编纂日耳曼部落的法律和英雄史诗。9世纪古典与基督教文化又重新获得生机,历史学家因此将这一变化称为“加罗林文艺复兴”。12世纪方济各会的修士们又从阿拉伯文重新认识了古希腊的科学,欧几里德的《几何学》、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托勒密的《大综合论》被修士们翻译成拉丁文,此外还有阿拉伯世界的自然科学著作。尽管罗马教会烧死了布鲁诺,但并不能就此认为教会反对科学研究。实际上,教会机构经常支持科学研究,否则古希腊的科学也不会被翻译成拉丁语。 在大陆法系渐渐成型之时,欧洲的法律同时也演化出另一个体系。数百年来英格兰与欧洲大陆的一样,盛行的是习惯法。到了12世纪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实施司法改革,加强了王室法院的权力,将重要的案件收归王室法院审理。这样,一个覆盖全国、统一的司法体系开始成型,这个体系称为普通法,其法律的核心仍然是习惯。陪审团制是普通法院的一大重要特征。我们在英美电影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节,坐在法庭上的陪审团判决被告是否有罪!这一制度就发源自中世纪。由于12世纪时英格兰已经出现了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欧洲大陆的罗马法复兴就没有对英格兰产生多大影响。于是,英国自己形成了独立的体系——普通法系。普通法视过去的习惯为法律,注重先前司法审判的判例。以前的判决结果就成为习惯,就可以成为以后审判的法律依据。因此,普通法也是一种判例法,这一点与大陆法系完全不同。普通法从其成型之时起一直延续下来,英国、美国等国家的法律均属于普通法系,所以普通法系又叫做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两大法律体系,除了上述西方国家的法律分属于这两个体系外,其他许多国家的法律也都属于其中之一或受其影响,如阿根廷、巴西、智利的法律就均属于大陆法系,新西兰则属于普通法系。最重要的两个现代法律体系均源自中世纪的法律传统,那么,中世纪真的那样黑暗吗? 结论 “黑暗的中世纪”是中世纪结束后很长时间内西方人对中世纪的看法。但这个观点早已被西方学术界抛弃了,原因在于学者们对中世纪历史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后发现,中世纪其实并不黑暗。中世纪是西方文明的一个生机盎然的时代。尽管古希腊、古罗马的文明一度在中世纪消亡,但中世纪的土壤中却萌生了现代西方文明的种籽。西方的现代民主制度、法律制度、信仰、生活方式等均自这块土壤中萌蘖。可以说,没有中世纪就没有今天的西方,今天的西方世界也不会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斩断了中世纪与现代的根脉,现代西方文明就成了无本之末、无源之水! 另外,有些历史认识是值得我们再思索的。历史是人类活动的复杂过程,每个民族、每个文明均有其独特之处,绝非按某一种方式就可以全然理解。理解历史也不像解数学题,按照某个公式、概念一套就可以得到答案。实际上,那些简单化、公式化的历史分析往往与基本历史事实不符。比如,意大利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为文艺复兴打下了经济基础,于是在这种经济基础上才能产生资产阶级文化。这种公式化的理论不仅用于解释意大利文艺复兴,也用来解释其他所有历史现象。然而,在我们简单地回顾了辑中世纪的历史之后,我们就发现这个公式经常站不住脚!难道只有具备了某种经济基础,人们才能发现罗马法、研究罗马法吗?才能对古希腊的科学、哲学感兴趣吗?显然不是!这种逻是简单的经济决定论,这种理论一旦放到真实的历史环境中去比对,就常常变得难以成立。今天的历史学家早已证实没有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中世纪的欧洲文明也充满了盎然生机。要知道,意大利文艺复兴并不是中世纪以来第一次文化繁荣。我们不是在风光片中见识了那些中世纪的大教堂了吗?我们不是在文学课上学过了那些中世纪的英雄史诗了吗?历史课上我们不是已经听老师讲过《大宪章》了吗? 可以这么说:若没有中世纪的文明,就没有西方现代文明制度的延续,历史是传承而变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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