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木寺位于碌曲县郎木寺镇郎木寺社区西北面200米处,东临迭部县约65公里,南于四川省接壤,西临合作市,北靠大山,始建于清乾隆年间,现占地面积5941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2016年被公布为甘肃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由郎木寺寺管会管理。 郎木寺即郎木赛赤寺,全称“大伽兰噶丹协珠皖嘎尔卓委林”。根据《碌曲县志》记载,郎木寺始建于清乾隆十三年(1748),由西藏拉萨噶丹寺第五十三任赤哇坚参桑格创建,原有经堂佛殿十三座,“文革”中被拆毁,1981年寺院批准开放复建以来,经过多年建设已初具规模,建筑采用了原工艺、原技术、原材料,维持了藏式寺院建筑风格,大木构建。有弥勒殿、灵塔金瓦殿、护法殿、怙主殿、马头明王殿、狮面母殿、莲花火祖师殿、佛塔殿、大小囊欠20余座、嘛呢经轮房大小20座、僧舍200余院组成。现保存完好,寺院周边附属设施除僧舍外,多以商铺为主。与四川省格尔地寺院隔白龙江南北500米相对,郎木寺历史悠久,建筑技术采用藏式传统工艺,是研究藏族传统建筑艺术的实物资料。 2017年,甘肃省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甘政发〔2017〕84号)公布其保护范围为:“保护范围:东至白龙江河堤南侧,南至马热司住宅外墙北侧,西至白龙江东侧,北至尼布沟山峰南侧。” 2017年,省文物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甘文局联发〔2017〕12号)公布其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向东、西、北各延伸100米,向南延伸40米。” (甘肃省文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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