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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新规则!中老年朋友请知悉

 晨晓光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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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跨省就医,患者先要在缴纳医保地开转诊证明,然后预先垫付就医费用,最后回到缴纳医保地报销,少不了一趟趟地来回跑,不但浪费时间和精力,交通费用同样也是一笔不容忽视的开销。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自2016年就开始启动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随着这几年的贯彻落实,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了该项政策的便利。

2019年6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2019年底前,力争将全国85%以上三级定点医院、50%以上二级定点医院、10%以上其他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适用人群


主要包含如下四类:

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指的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例如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退休后回原籍居住的人员。

2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指的是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例如到北上广深等城市随子女居住和生活的老年人。

3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指的是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例如为本市企业工作,却被企业长期委派外地办事处的人员。

4

异地转诊人员

指的是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如因当地医疗机构诊疗水平有限,需要去外省就医的患者。

注:具体符合条件的人群范围,请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办理流程


这项政策对于长期异地定居、异地工作或者疑难重症异地住院的人来说绝对是一项重大的便利。那具体怎么办理呢?

简单来说,一共三步:备案、选定点和持卡就医

1

在参保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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