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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 精神病杀人犯被判死刑, 不服当庭上诉“我是精神病”

 柳家李红 2019-12-12

我们经常会听到许多犯罪分子最终因身患精神疾病而逃避了法律的制裁,精神疾病的证明似乎成了他们的“免死金牌”,然而他们逍遥法外的背后是受害者家属悲伤的生活,一个个受害家庭也因此支零破碎。

红谷滩24岁实习女律师就是被自称“精神病”的万能某当街残忍杀害。事发前,受害人刚刚通过司法考试,她的生活充满了阳光和信心,然而在最美好的年纪却遭遇不幸。

犯罪嫌疑人万某在实施犯罪后逃至一个地下停车场欲躲藏起来,很快被赶来的特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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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供述:他与被害人并不认识,杀人动机是在近期工作和生活遇挫后产生了报复社会病态心理。据述,他一直沉迷于买彩票的发财梦中,想通过彩票中奖的方式改变自己的生活,然而他花光了自己的积蓄后依然没能中奖。案发当日犯罪嫌疑人万某应聘保安被拒后还威胁招聘工作人员小心点,声称自己还未结婚,什么事都做的出来。当日中午他卖了手机和电动车再次购买彩票,可结果和之前一样。之后他在一无所有后产生了杀人报复的想法,随后在附近买来一把刀伺机作案,他打车到案发地点红谷滩后与受害人沈某等人相遇,尾随几分钟后,犯罪嫌疑人万某拿出刀子刺向了受害人的脖子,受害人倒地后又被连续刺了数刀,实施犯罪后犯罪嫌疑人万某逃跑,随后被赶来的特警制服抓获,然而受害人却因抢救无效永远的离开人世。

审讯中被问至为何会选择对沈某行凶,犯罪嫌疑人万某供述,因为其找不到老婆,想杀死一个漂亮女性和他一起死,可见其极度扭曲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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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捕后万某一度声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欲通过自己是精神病人的方式逃脱法律的制裁,经警察机构对其进行精神障碍检定后,认定犯罪嫌疑人万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意识清楚,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属于故意实施犯罪。

法院开庭宣判犯罪嫌疑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但犯罪嫌疑人以患有精神病为由,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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