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监督是派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充分发挥派出机构“驻”的优势和“探头”作用的重要手段。驻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在自治区纪委监委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职责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运用“七种”方法加强日常监督。 用好“听”的方法。坚持把参加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作为监督的重要形式,今年以来参加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78次,通过参加领导班子会议,及时了解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履行职责要求以及进行“三重一大”决策的情况,使日常监督体现在“决策”中。 用好“看”的方法。把定期监督与随机性监督结合起来,依据上级要求、结合当前工作,经常到监督单位进行综合性的或针对性的检查督导,通过了解情况、查看资料和台账、延伸所属单位了解等方式进行监督,使日常监督体现在“落实”中。 用好“谈”的方法。每半年对监督单位机关处室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工作约谈,听取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了解干部思想状况,有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深入“访惠聚”和扶贫第一书记村了解情况,开展谈心谈话,提出作风和纪律上的要求,使日常监督体现在“交流”中。 用好“讲”的方法。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及重点督导等时机,在监督单位开展作风和纪律教育,通报纪检监察组及监督单位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使日常监督体现在“警示”中。 用好“谏”的方法。依据年度工作部署,结合监督单位实际,及时向监督单位提出年度工作建议;根据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巡视反馈的问题及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等,及时向监督单位提出工作建议,使日常监督体现在“督促”中。 用好“查”的方法。认真排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问题,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起;向监督单位及时提醒和指出发现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使日常监督体现在“从严”中。 用好“研”的方法。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监督单位机关党委、纪委负责人联席会议,通过组织学习讨论、相互交流工作、提出工作建议等,促进工作深化;围绕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要工作开展调研,剖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对策,使日常监督体现在“破题”中。(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赵处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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