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活动范围 全市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在册在岗职工(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均应参加活动。 02缴纳标准 参加活动职工每人每期缴纳互助金60元。互助金为单位统一缴纳,不接受个人单独缴纳。 03缴纳时间 互助金的征集与缴纳时间是1月1日至2月29日。逾期不再接受、办理互助金缴纳手续。 04救助对象 参加活动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以下,一般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凡属特殊岗位、工种、较高职务、教授级高级知识分子的从其行业规定,并由其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及其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含正在高职高校就读专、本科,符合《计划生育法》)、父母(法定退休年龄以下、未参加医疗互助的);参加活动职工到本人法定退休年龄时,已连续参加5年以上并均未享受过救助的,自本人退休之日起,自然顺延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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