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肿瘤患者在经过正规的综合治疗后,病情稳定,康复出院;部分患者甚至能够重返原来的工作岗位,或者从事日常的家务劳动。 在这个对付肿瘤初战告捷的时候,很多患者可能会感到迷茫:既然肿瘤已经得到控制,还需要定期复查吗?也有一部分患者虽然知道需要定期复查,但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具体要求也不十分清楚。 为什么需要定期复查? 肿瘤不同于常见的感冒、发热及感染性疾病,不能按症状、体征消失判断为“痊愈”。 有些肿瘤病人经综合治疗,肿瘤消失,症状缓解,身体也像健康人一样,但一年、两年或三年后又复发了,这种情况并非罕见。 这是因为肿瘤的生物学行为很复杂,一些癌症恶性程度高,病情发展快,经过或未经治疗的病人可能在几个月内就发生肿瘤转移导致死亡;也有一些肿瘤病情进展缓慢,即使确诊后不去治疗也可活1-3年,因此肿瘤的治疗效果要用远期生存来评价。定期复查可以及时发现这些情况,早作处理。 同样的肿瘤,同样的治疗,一些患者获得成功,一些患者却失败了。只有通过对所有曾接受过治疗的患者进行跟踪观察,才能比较各种治疗方案的优劣,分析研究其得失,以便指导对更多患者的治疗。因此,肿瘤患者定期复查,不仅有利于自己的进一步康复,也是对家人负责。 定期复查时间怎么安排? 一般来讲,在肿瘤治疗全部结束的第1-2年,应该每3个月定期复查1次;第3年以后,应该每年定期复查1次。肿瘤的定期复查应当是终身的,有人认为肿瘤治疗结束后过了3-5年就算没事了,这是不对的。 虽然随着治疗后生存年数的增加,肿瘤的复发或转移的几率会越来越小,但并不能说完全没事了。有些患者在5年之后,甚至十几年、几十年之后还可能出现局部复发或远处转移。 定期复查应该在肿瘤专科医院或正规医院的肿瘤专科进行。每次复查时,患者应该带上既往的全部诊断和治疗资料,以备对比。如:本院和外院的门诊和住院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和影像学资料;手术记录;每一次的化疗方案、剂量及时间;放疗记录单等。 什么情况下应该随时复查? 患者在定期复查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下列症状之一,应当随时去找医生,而不应该拘泥于定期复查的时间: 1. 持续的疼痛,尤其总是在同一部位出现的疼痛; 2. 局部肿块和肿胀; 3. 难以解释的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或便秘等; 4. 不明原因的体重下降; 5. 持续的发热或咳嗽; 6. 异乎寻常的皮疹或出血; 7. 既往曾经出现过的任何症状和体征; 8. 医生或护士曾提醒过的任何症状和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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