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小伙伴们判断单位还是个人的方式比较简单粗暴,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就是单位,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就是个人。可是,也不能以偏概全。咱们还是要多长个心眼,看看别人的注册类型。比如,个体工商户也是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也有工商营业执照,可它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单位,也不能按照单位进行处罚。 那什么是单位呢?法律上关于单位也没有明确的概念。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明确规定:参照刑法的规定,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而刑法意义上的单位和单位犯罪,见于《刑法》和 1999年 6月 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可见,刑法意义上的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单位参照刑法的规定。有同学要问啦:“那个体工商户是企业吗?” 咱们来理一理个体工商户的历史沿革和法律地位。 从沿革和概念来看,《民法通则》确定了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概念,即“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这一定义似乎也可以理解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自然人),为个体工商户”。 因此,《民法通则》将其归为第二章第四节,即公民(自然人)的范畴。2017年3月15日第十届人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依然把个体工商户放在第二章第四节,即自然人范畴。可见,个体工商户本质上仍自然人。
综上,个体工商户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1986年我国民法通则一开始就奠定了“个体工商户”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诉讼地位,即“特殊公民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不论在民事实体法律关系中,还是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都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是由业主来承担法律责任。之后的立法执法实践中也一直保持这一概念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在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中,都将个体工商户作为特殊公民 、自然人,而不是作为单位 、其他组织。 小伙伴们赶紧自查一下,有没有将个体工商户按照单位进行处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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