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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史记(上)》《本纪》(四十三)

 峨眉佛光 2020-01-24

“武公与长子括。少子戏朝宣王。宣王爱戏。欲立为鲁大子。仲山父谏曰。废长立少。不顺。不顺。必犯王命。犯王命。必诛之。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今天子建诸侯。立其少。是教民逆也。若鲁从之。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若弗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诛之亦失。不诛亦失。王其图之。弗听。卒立戏为太子。是为懿公。括之子伯御。攻弑懿公。宣王伐鲁。杀伯御。自是后。诸侯多叛王命。”

武公与大儿子姬括、小儿子姬戏前往西周朝拜周宣王。宣王喜爱姬戏,想立姬戏做鲁国的太子。周王室的仲山父劝谏宣王道:“废掉长子,另立少子,不合乎礼制;不合乎礼制,必然会触犯王命;触犯王命,一定会受到惩处。因此发布命令不可不合于礼制。命令不能执行,政权的威信就不能建立。现在天子封立诸侯,却立他的小儿子,这是教百姓去做违逆之事。如果鲁君服从立少子的命令,各国诸侯都仿效鲁国,先王的命令将会阻滞而难以执行;如果鲁君不服从天子之命而受到惩罚,就等于您自己违背先王的命令。到那时,惩罚鲁国是错的,不惩罚也是错的。君王应该慎重考虑这件事。”宣王不听,终于立姬戏做鲁国的太子,

就是懿公。懿公的哥哥姬括的儿子姬伯御,攻打并杀了懿公。周宣王于是下令征讨鲁国,杀死姬伯御。从此以后,诸侯中许多人违抗天子的命令。”

肆意改变秩序,就是搞乱秩序。只需一点,天下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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