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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资治通鉴·汉纪十七》(三)

 liuhuirong 2020-01-31

读《资治通鉴·汉纪十七》

(三)


  初,孝武之世,征发烦数(征调频繁),百姓贫耗(困乏),穷民犯法,奸轨不胜(百姓犯罪作乱数不清),于是使张汤、赵禹之属(酷吏),条定法令(制定法律),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知情故纵,长官有罪,部下连坐),缓深、故之罪(从严处理的官员有事可以从宽处理),急纵、出之诛(宽大百姓的从严处理)。其后奸猾巧法转相比况(官吏玩弄法律),禁罔浸密(法网越来越严),律令烦苛(条文越来越多),文书盈于几阁(桌上屋里全满了),典者不能遍睹(看都看不完)。是以郡国承用者驳,或罪同而论异,奸吏因缘为市(官吏利用法律的漏洞谋取利益),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议者咸冤伤之(多数人认为冤情太多)

半民:社会就在不断翻覆中前进,文景“无为”、与民休息,天下因此而富有,但富有的天下必定要有所作为;武帝“大作为”于四方,汉帝国空前强大,但这背后是民不聊生,府库枯竭;所以昭宣之世就该有所反思,拨乱反正。
  廷尉史巨鹿(籍贯)路温舒(人名)上书曰:“臣闻齐有无知之祸(公孙无知之乱是春秋时期齐国发生的一场政变。公元前686年,齐国大夫管至父连称发动叛乱,杀害了当时的国君齐襄公,立公孙无知为齐国国君,但无知继承国君之位后不久即被雍廪的国人所杀,此后公子小白自莒国即位,是为“春秋五霸”的齐桓公)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骊姬本是骊戎首领的女儿,公元前672年,被晋献公虏入晋国成为献公的妃子,她使计离间了献公与申生重耳夷吾父子兄弟之间的感情,并设计杀死了太子,造成晋国的内乱,后来流亡在外的重耳回国继位,是为“春秋五霸”的晋文公)而文公用伯(成为霸主)。近世赵王不终(赵王刘如意被杀),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繇(由)是观之,祸乱之作,将以开圣人也(祸乱之后,将会有圣人出现)。夫继变乱之后,必有异旧之恩,此贤圣所以昭天命也。往者(从前)昭帝即世无嗣,昌邑淫乱,乃皇天所以开至圣也。臣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大一统的开端往往从慎重开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天意),宜改前世之失(政策失误),正始受命之统,涤烦文(涤荡繁苛的法律),除民疾(解除百姓的痛苦),以应天意(顺应天意)。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还有一个过失还有,就是主持法令的官吏严酷)。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重新连起来)。《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与其错杀无辜,不如错误宽纵)’今治狱吏则不然,上下相驱,以刻为明(以严酷为好),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杀人才是自保)。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此仁圣之所以伤也,太平之未洽(不合),凡以此也。夫人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屈打成招)!故囚人不胜痛,则饰辞以示之;吏治者利其然,则指导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罗织罪名)。盖奏当之成,虽皋陶听之,犹以为死有馀辜(再明断的皋陶也会认为死有余辜)。何则?成练者众,文致之罪明也。故俗语曰:‘画地为狱,议不入(画个圈的监狱也不能进);刻木为吏,期不对(木头人狱吏也不敢面对)’此皆疾吏(痛恨狱吏)之风,悲痛之辞也。唯陛下省法制(减少繁苛的法律),宽刑罚(宽松刑罚),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上善其言。

半民:路温舒所言治乱相替,虽是现象,比如“无知之乱”和“齐桓称霸”只是时间先后,却并没有必然的规律、联系;但这么多不断产生的相同现象的叠加,我们就不得不以为是规律了。要真的是深究其中的“联系”的话,那就是,后世往往鉴于前世之祸,究其根源,改弦易辙,拨乱反正,从而一个新的“治世”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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