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虽然不能治疗疾病但是却可以有效地防止疫情的扩散,并降低自己的感染机会,抗击疫情在家里不要去人多的地方是一种贡献,而如果一定要出去佩戴口罩更是一种为抗击疫情做出的贡献。 因此,佩戴口罩应该成为人人的自觉行动。 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呢?人民日报刊发的《国家卫健委发布权威口罩使用指南》希望大家广为散发: 第一, 在非疫区空旷通风场所不需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第二, 在疫情高发地区空旷且通风场所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颗粒物防护口罩。 第三, 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第四, 棉纱口罩、海绵口罩和活性炭口罩对预防病毒感染无保护作用。 因此,不仅要主动佩戴口罩,还要知道如何选择口罩,更要知道什么情况下佩戴什么口罩。 口罩你戴对了吗? 为了保障大家有口罩戴,除了生产企业加班加点生产运输以外,严厉打击流通环节的囤积居奇和哄抬物价也是重要的措施。曾经的天价口罩赞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而一些无良商家仍然借机大发横财。 据北京日报报道,因为大幅提高口罩售价被立案调查的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将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处以30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局又公开曝光和处罚了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1月27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百好堂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第七分店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将进价为15元/个的进口N95口罩提价到48元/个对外销售,被依法拟处以50万元以上罚款; 1月26日,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太和保兴大药房有限公司阜成门店存在的将原销售价格为17.8元/袋的“Q.医用护理口罩(黑色)”大幅上涨至32元/袋的行为进行查处,被依法拟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日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好得快医药有限公司第十大药房销售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进行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7日,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龙药业集团京芝堂(北京)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牌楼店存在的销售口罩没有明码标价的行为,依法处以5000 1月27日,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百信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诊所存在的销售口罩没有明码标价的行为,依法拟处以5000元罚款。 从严查处市场销售口罩的违法行为,既是保障市场秩序的需要,更是确保广大居民有充足、合理价格佩戴口罩的保障,让广大居民能够都戴上口罩,政府在行动、我们更应该行动,为抗击疫情做出自己的贡献。(麒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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