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本章体现了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老子运用辩证法来论证“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指出“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即“无为”而治,则可以达到“无不为”的效果;否则,反之——“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接着,从哲学角度论述了其原故,即矛盾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最后,老子从为人处世的角度论述了如何处理好“为”与“无为”这一对矛盾之间的关系的原则,即要求致于“和”的境界。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1;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2。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3,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校释] 1淳淳:从王弼本,河上公本作“醇醇”。按:“醇”通“淳”,朴实;敦厚。 2其无正:从河上公本,王弼本同。按:帛书(甲本缺文)乙本作“[其]无正也”;傅奕本作“其无正邪”。 3廉而不刿:从王弼本,河上公本作“廉而不害”。按:帛书(甲本缺)乙本作“廉而不刺”。 [今译] 以“清静无为”之道治理天下,天下民众的思想便会淳朴;以苛察“有为”之术治理天下,天下民众的思想便会狡诈。 灾祸啊,幸福倚傍在它的身边;幸福啊,灾祸藏伏在它的里面。有谁能够知道祸福的终极结果呢?这是因为其(祸福)时刻都在变化之中,没有正常不变的固定状态。正的(有时)反过来便会转化为邪的,善的(有时)反过来便会转化为恶的。人们对(祸福相依和相生)这个道理的迷惑,由来已久了。 因此,有道的圣人——为人正直而坚持原则,但处世方式圆融而不伤害人;为人廉公而铁面无私,但不损害他人的私人利益;为人直率,但不放肆;具有才能,但不炫耀。 [札记] 其政闷闷其民淳,其政察察民失真。 牢记阴阳转化理,光而不耀法圣人。 第五十九章 本章提出“啬”为治人事天之原则。这个原则符合“无为”思想。老子认为“治人事天莫若啬”,并推论“啬”是“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旨在教人重视和遵守“啬”这一原则以治人事天。 治人事天,莫若啬。 夫唯啬,是以1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是谓深根固柢2、长生久视之道。 [校释] 1是以:河上公本、王弼本作“是谓”。帛书乙本(甲本缺)及楚简本作“是以”。本书从后者。 2深根固柢:从王弼本,河上公本作“深根固蒂”。按:王弼本同帛书本。 [今译] 治国、养生以及对待自然界,没有什么比得上啬(即爱惜、俭省、蓄积)重要的了。 正是由于“治人事天莫若啬”,因此人们必须及早地遵照(“啬”这一原则)。及早地遵照(“啬”这一原则,以治人事天),这就叫做重视积累“啬”德。(如果)重视积累“啬”德,就没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如果没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就具有无限的发展余地和空间。如果具有无限的发展余地和空间,就可以保有国家、保有人身、保有自然。只有保有国家的根本(人力物力财力)、保有人身的根本(精气神)、保有自然界的根本(天然资源),才可以长久生存。 (一言以蔽之,)“啬”就是深根固柢、长生久视的原则。 [札记] 治人事天莫若啬,深根固柢命久长。 劝君早服重积德,无须舍此觅仙方。 第六十章 本章老子以“治大国若烹小鲜”为喻,强调治理国家在于不扰民,再次重申其社会政治思想的总原则——无为而治。 治大国,若烹小鲜。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1。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2归焉。 [校释] 1其鬼不神:“神”,这里指鬼的神通,即鬼具有的神奇能力。“其鬼不神”,言其鬼不发挥神奇能力,换言之即其鬼不起作用。盖“以道莅天下”也。 2交:一齐;同时。 [今译] 治理一个大国家,就好像烹煎一锅小鲜鱼一样而不折腾。 用“清静无为”之道治理国家,(人们所敬畏的)鬼不显神通。并不是(人们所敬畏的)鬼不能显神通,而是其神通不去伤害人。不只是其神通不去伤害人,(人们所敬佩的)圣人(即体道的执政者)也不去伤害人。 正因为鬼与人、圣人与人两者之间不相互伤害,所以他们的“德”一齐返归于“道”。 [札记] 治国好比烹小鲜,从容无为只等闲。 若君对民不伤害,国自太平民自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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